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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郑某行涉抄袭行为的声明

 明月终会照天山 2021-01-03

日前,南边文化艺术馆创作研究室接多位作者反映称,作者郑某行涉嫌大量抄袭他人作品,并使用涉抄袭作品在多项文学活动及刊物上获奖或发表。经核实,郑某行系我馆2020届文学创作委员会会员。接反映线索后,我馆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解除郑某行2020届文学创作委员会会员资格,撤销此前授予其“南边文化艺术馆2020年度诗人”荣誉称号及其他奖项,暂不认同其在《南边文艺》杂志2020年总第7期上所发表作品,不认可郑某行所涉个人行为,及此后其他与本馆有关行为。如涉及侵害本馆权益的,我馆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馆在此声明,南边文化艺术馆一直秉承“为文学爱好者引路,为文学写作者服务”的宗旨开展文学活动,扶植文学新人;一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作者为中心的文学工作原则,遵循文学工作规律,尊重作者,尊重原创。

我馆特别声明,南边文化艺术馆坚决反对抄袭、冒名、伪造作品等文学创作的违规违法违德行为,一经发现,经核实均取消其参评资格。南边文化艺术馆将继续采取更严厉态度、更有效措施,坚决抵制、打击抄袭、冒名、伪造稿件参赛投稿等违规违法违德行为,坚决捍卫原创尊严,坚守诚信创作原则!

南边文化艺术馆在此呼吁,希望广大作者与我馆一道,监督创作行为,坚守原创阵线,为营造新时代良好文学创作风貌共同努力!

(作者简介:郑锦行 (笔名叶鹿鸣) ,1994年11月生于广东汕头,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研究生,作品散见《诗刊》《星星》 《光明日报》《中国诗歌》 《山东诗歌》 《中原诗刊》 《澳门晚报》等文学期刊。曾获2020年度中国诗坛抄袭榜状元,第三十四届樱花诗歌奖,第七届中国邯郸大学生诗歌节最具潜力奖,“翰墨心画杯”第五届青年诗词奖金奖,深圳南山青工文学大赛铜奖等。


南边文化艺术馆创作研究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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