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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25度,两月大婴儿被遗弃,还好遇到好心人;其母已接走孩子

 一池 2021-01-03

孩子是爱的结晶,是家庭和社会的未来,每个孩子都是天使,都应该被温柔以待。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孩子的出生也是生命的延续和传承。可以这么说,婚姻的很大目的就是生儿育女,让民族更加兴旺。不过有的家长可不是那样想的,他们把孩子当作了一种累赘和负担。

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这是道德和法律共同的行为要求。子女在未成年之前,思想并不成熟、甚至幼龄期儿童和婴儿连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都是需要得到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和照料,才能够茁壮的成长。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就要接受正规的教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了,父母年老了,就要承担起照顾家庭和父母的义务。这样才是合格的子女和父母,也是基本的伦理道德。

近日在吉林省双辽市就发生了一件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2020年12月30日,一位收购粮食的男士在兴隆镇境内,常熟到林场的沙石路口发现了一名女婴。现在是各地严寒霜冻的季节,在东北地区早就是大雪皑皑了,当时双辽的气温是零下25℃,所幸的是这名女婴没有被冻伤。这位好心收粮大哥连忙抱起孩子,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该女婴约2个月大,当天晚些时候才被认领。

经过相关的初步检查,这名女婴的健康状况良好,就是迟迟没有等来她的父母或家属来认领。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不是不小心遗失的孩子,极有可能是被家人遗弃的孩子。在这么冰天雪地的环境下,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差一点就会酿成人间悲剧,还好是遇上了好心人及时地将孩子送到了派出所。如此可爱的孩子,真的不知道她的父母和家人是怎么舍得抛弃她的,警方也对其家属进行了批评教育。

每一个孩子都是肉长的,按理来说都应该是父母的心头肉,也是父母最大的希望。哪怕是生活压力再大,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将孩子丢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父母及相关监护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管是贫困,或是未婚先孕,孩子都是无辜的;为人父母应该担负起照顾和抚养孩子的义务,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和快乐的童年。狠心将亲骨肉无情地抛弃,是一种罪孽,她的父母良心不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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