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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之三十四:何以“知死生”的辨析

 心理咨询诊所 2021-01-03

1. 《系辞上传》第四章,继“故知幽明之故”后,提出了第二个“知”,即“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

2.有几位学者,前后相隔十九年,对此句的译文,十分相似:“追溯万物的初始,推究(反求)万(事)物的终结,所(就可)以知道(了解)生死(死生)的根由(规律)”。

3.笔者冒昧认为:上述译文,未能体现《易传》所蕴含的“生生不息”、“无往不复”的重要哲学思想。

4.此句上半句的“原始”与“反终”,分别和下半句的“死”与“生”相对应,而不是和“生”与“死”相对应。这是解读此句的关节点。

5.就任一生命个体而言,始生终死,是一个单向不可逆的生命过程;但就天地间诸多不同形式的生命总体而言,生命过程,不仅有始生终死的阳明区间,还有始死终生的阴幽区间。

6.某些形式生命体的死亡,往往使另一些形式的生命体得以生存和延续;某些形式生命体的生存和延续,往往使另一些形式的生命体濒临死亡,甚至种群灭绝。这样的实例,在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中,是举不胜举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7.此句中“原始”的本义,当似推究生命的本体或起源;“反终”的本义,当似审察生命至终极时,是如何向其对立面即生命的初始态转化的。这种转化既可以是由低级至高级的转变(“否极泰来”);亦可以是由高级向低级的滑落(“复反于初”)

8.此句中的“死生之说”,当似中国哲学中独特的生命智慧,即天人地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整体,它以生命创造为其根本的生存方式和性能,其中诸多不同层次的生命形式,它们相互依存,并在上述的两个生命区间不断地转化。人类既是天地生命创造的产物,又是参与天地生命创造的主体。(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 蒙培元 2010年6月《北大学报》 笔者略有增删)。

9.至此,“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译为今文,是否可这样表述:就天地间诸多不同形式的生命总体而言,推究生命的本体或起源,审察生命至终极时,是如何向其对立面即生命的初始态转化(“否极泰来”或“复反于初”),能使我们更好地探索人类参与天地生命创造的智慧!

10.这样解读,是否更符合《易传》“生生之谓易”的宗旨,即以“生”解《易》的要领?恳请《易学》前辈与同道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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