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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高考睡过头致英语缺考,是怨学生还是怨老师

 平湖一柱家教号 2021-01-04

【家教智慧 第832期】

高考之于考生、家长、学校、教师,那都是一件再重要不过的事了。

但面对上千万人的考试来说,无论各方如何重视,总会有意外发生。每年高考,总有迟到考生,因此,多年做教师,对此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如何防范考试迟到?除像今年山东济宁因“电梯故障”的“不可抗拒力”之外,对于因个人原因迟到误考,我的建议是“随团”考试——和同学老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人多心情好,人多才不会忘事,人多才会准时,人多才会保证考生按时入场不迟到,根据多年来的我的“带考”的经验,我认为这是最保险的做法!为此考前我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防止高考迟到的最佳方法,就是“随团”考试》。

可是,现实就是这样不客气,今年高考,我的这篇文章就被人打了脸——江西南昌考生小龚因午休睡过头致使缺考,他睡过头不是“单打独睡”而是就是“随团”和同学一起由学校统一行动的。

据6月14日未来网报道,考生小龚的家长称:“高考前,学校收取了考试期间住宿、餐饮费750元,并劝家长不要陪考,免得给孩子们造成压力。”却没想到,英语科目考试开考了,她家孩子还在学校安排的宾馆里睡觉,因没人提醒致英语缺考。小龚的家长认为,孩子缺考,校方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对此,校方却拒绝担责。一名学校管理工作人员称,所收费用仅包含食宿。该校带队老师称,考前曾多次敲门提醒考生,但无人应答。由于英语考试要提前进入考场,为了不耽误其他考生的时间,只能先带领其他考生步行前往考场。老师表示,高三学生都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虽然身为教师,便对于学校的此种说辞极不认可。

学校组织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是学校管理应尽的分内之责,没有任何理由,无论收不收费用,都有责任“叫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作为教师,学生考试我我带过多年。每次考试,教师都是分工到人的——每位教师负责多少个学生,从学校出发前去考试到考试结束把学生安全交到家长手里,每位教师是全程负责的。

每次上场前都要一一点名,提醒、检查学生准考证、身份证和应带考试用品是否齐全,然后护送学生进入考场;下场前,提前到考场接学生,并替学生统一保管身份证和准考证,以防丢失;每一场考试都是如此。带考教师的责任就是保证每一位学生正常参加考试。

南昌小龚同学学校的教师称“考前曾多次敲门提醒考生,但无人应答”, “为了不耽误其他考生的时间”, “只能先带领其他考生步行前往考场”,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极端不负责的行为。试问,考前教师是亲自“敲门”还是让其他同学“代敲”,教师带考的职责就是要保证“叫醒”,叫不醒就要想办法,没有其他教师吗?宾馆没有服务员吗?我想,只要负责,总会有办法的。所谓的对其他“同学负责”不过是不负责的一种托辞罢了,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现在,幸运的是小龚同学真得只是“睡得太沉”,只是错过了考试,如果不是这样,小龚同学有了其他意外情况呢?学校和教师就仅是为其错过考试而不负了!

学生考试升学,是学校教书育人开花结果的时候。学生缺考,对学校、教师来说,就是成熟的瓜不慎被摔破。而这个摔破——不是意外,而是一种人为行为,是绝对的失责,而对于小龚同学来说,更可能会影响乃至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高三学生都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学校推诿责任的托辞,绝不成立。作为学校,任其考生“睡过头”而不顾,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失责行为,无可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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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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