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号下午,北京警方接到一个110报警,内容是这样的: 打电话报警的这个人,说自己正开煤气要自杀,位置在丰台区大红门西里后面的平房里。 啧啧啧,各位不妨思考一下背后的逻辑:一个开煤气要自杀的人,为何要报警告诉警察自己的具体地址? 这货安的什么心?难道他想要引警察上门后同归于尽吗?死前再拉上几个陪葬的? 但是既然报警了,民警当然就要去,而且单凭丫嘴上说说,谁也无法判断是真是假。 于是,丰台分局大红门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出发了: 民警一进这厮的屋,立刻听到了刺耳的“呲呲”声: 房间的正中央,报警的那厮坐在地上,怀里抱着已经打开了阀门的煤气罐,按照民警的描述,漏煤气的声音“特别大”。 更可怕的是,民警进屋之前,房间的门一直是关着的: 也就是说,民警进入屋内时,这个屋子里已经充满了煤气。 这个时候,民警闫晓明压根没有时间进行思考,立刻从这厮怀里把煤气罐抢过来,关上阀门,然后搬出屋子: 以下是完整视频:
民警在审讯的时候,问他报警的目的是什么: 这厮轻描淡写的回答:“就是想要轻生。” 啧啧啧。 各位可能有所不知,北京民警曾经在类似的案例当中,受到过严重伤害: 上图这位民警叫张笑宇,2015年9月4号,也是一起开煤气自杀的警情,出警的正是张笑宇,只不过,他的运气比这次丰台两位民警要差得多: 张笑宇和另外一名辅警,在爆炸中被烧成了这个样子: 而开煤气自杀的那个女的,毫发无损: 以下是那起事件的完整视频: 可以说,对比2015年的张笑宇,这次北京丰台的两位民警,是非常幸运了: 开门的一瞬间,但凡有点静电或者火花,后果就不堪设想。 想要死,方法多了,非要开煤气死,这不是想拉人陪葬是什么? 对于这种坏B,只有严惩,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 在此,水母恳求法院,别再因为什么“未产生严重后果”就轻饶了这厮,一定要狠狠的办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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