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航空公司最多的官司就是劳动纠纷,而劳动纠纷中95%以上的是飞行员的劳动纠纷案。 一般来说都是这样的,飞行员要辞职,航空公司不让,因为航空公司在飞行员身上已经花费了高额的培养费用,因此最后许多都打上官司。 其实,行业内是有飞行员有序流动的相关文件的,不过这个有序,对于想辞职的飞行员等待时间非常漫长,下家也不可能无条件的等着你,因此只能打官司。 当然打官司的最后都是纠结在飞行员的技术档案、执照关系、体检鉴定档案等转移方面,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定这属于行业管理范畴,不会强制航空公司转交,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飞行员后面的时间必然会耽误。 不过,今天翼哥看到深航与一名飞行员之间的官司,相信对飞行员亦或是航空公司都有一定借鉴意义。 某飞行员于2010年9月17日入职深航。 2018年7月4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019年8月5日,双方申请仲裁。 深航公司请求该飞行员支付930万元,其中: 1.补偿金380万元; 2.入职前航校培训的初始培训费用60万元; 3.培训费及离职损失费用427.19万元; 4.返还自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为某飞行员发放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仲裁结果: 该飞行员支付深航公司违约金200万元,驳回深航公司的其他仲裁申请。 此后双方开始诉讼。 该飞行员请求判令无需支付深航公司违约金200万元。 深航公司请求判令该飞行员支付950万左右,其中: 1、补偿金380万元; 2、入职前航校培训的初始培训费用783597.13元; 3、培训费及离职损失费用427.19万元; 4、返还为其发放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该飞行员的全部诉讼请求; 2.原告该飞行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初始培训费用783597.13元; 3.原告该飞行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补偿金200万元; 4.原告该飞行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返还2018年7月4日起为其发放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64842.06元; 5.驳回被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最终这名飞行员支付给深圳航空285万元。 其实,翼哥一直不赞同飞行员朋友打辞职官司,毕竟既耗费时间,又耗费精力,有可能还没有一个好的结果。 因为对于飞行员来说,时间就是金钱,精力就是身体。 把时间用在飞行上就挣了钱,把精力用在身体上就有了革命的本钱。 曾经发生过了案子,某飞行员辞职到了另外一家航空公司,后来发现体检发现身体出了问题,这家航空公司不仅不接受他,还要他赔偿向上家支付的转会费。 对于这个飞行员来说,不仅飞不上了,而且还要赔偿一笔费用,更要命的是没有任何保障了。 我们知道如果一直在某航空公司飞,即便是身体出问题停飞,公司还会给飞行员予以不少的保障。 所以,飞行员辞职风险还是挺大的,尤其现在受疫情冲击,全球飞行员严重过剩,当下稳定最为重要。 翼哥曾在(点击:飞行员,危险了!)说过,对于飞行员来说,拥有健康的身体、稳定可靠的职业经历是最为重要的,因此: 一是经历最关键
二是身体最基础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对任何人对如此,对飞行员更是一切的基础。
对于飞行员来说,稳定就是飞行生涯中不出差错,更不能不犯人为差错,在直白一点就是没出过事,对飞行员就是最为宝贵的财富。 四是时间最宝贵 对于飞行员来说,收入就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飞出来。 飞行经历缺了,稳定也没有了,时间就是丢失了,更重要的是影响心情,身体也会变差。 安心专心飞好方是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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