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普法】农村宅基地18问(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能批准?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4.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申请使用宅基地修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6.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但父亲不可再申请宅基地,儿子也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规定。亲兄弟之间赠与也照此办理。 7.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国家、省、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8.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9.村民“一户多宅”问题怎样处理? 10.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11.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2.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3.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14.“小产权房”可以发证吗? 15.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16.村民在出售、出租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17.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 18.“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来源:自然资源课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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