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0731-邮编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邮编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甲方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为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全称;乙方填写时应使用真名,并与其身份证件上的名称保持一致且为亲笔签名。
三、本合同中的空格部分可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填写或不予使用的应注明“空白”字样。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本合同“其它约定事项”中予以明确,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应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其它笔填写的一律无效。
本合同一律不得涂改,涂改一律视为无效。确需改动的,经双方签字确认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合同签收确认记录单: 本人收到合同原件壹份(共11页)。
确认人:
指纹:
确认时间:年月日
注:
《劳动合同书》不准代签、不准代领,交接人如伪造确认记录,不按规定签收,须承担一切责任。
移送交接人:
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中所涉及的下列用语含义为:
1、公司:指。
2、公司制度:指由公司依法制定并适用于乙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或办法,公司制度以书面或内部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乙方还可通过询问主管领导或查阅书面文件、内部电子网络查找公司制度。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___1____方式(选择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
时终止履行。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始,甲方安排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
甲方确认该项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第二条工作内容、地点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岗位,乙方工作内容以甲方制定的岗位说明及工作职责范围为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及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等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作地点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公司关联公司、公司下属分子机构、产业公司)经营业务覆盖地区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变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执行(在A,B,C项中选择一项)
(A)标准工时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乙方为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若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加班补助费或补休;
(C)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详见附件)执行。乙方因工
作需要加班的,应按《考勤管理制度》办理申请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加班。乙方考勤中未经审批同意的超出排班部分的时间记录,不属于加班。
3、乙方月度考勤以甲方公示形式进行确认,若限定时间内(次月5号之前)当事人未有异议或未提供证明进行说明确认的;逾期未提出视同认可甲方提供的考勤记录;以甲方公示的考勤记录作为计薪依据,
4.甲方应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薪酬待遇
1.乙方薪酬按照下列执行(在A,B项中选择一项):
(A)月薪制: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转正后的工资为元/月;
(B)年薪制:乙方年薪为元/年(发放形式:先向乙方发放元/月,剩余部分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乙方岗位级别为级,所对应的薪酬结构以及福利待遇以公司规定的岗位级别为准,详见公司薪酬制度以及《附件一:岗位标准工资》。
2.甲方每月15日之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自然月度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乙方的考核结果及工作年限、奖罚考核记录、
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薪资标准以岗位级别,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调整后的工资,甲方告知乙方后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4.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
所得税。
5.乙方的奖金,由甲方按照管理制度以法定货币向乙方支付。
6.其他有关乙方工伤、生育等期间的报酬按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制定工作规范和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并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经验、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
育和培训,有关教育和培训费用的支付按国家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
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工作规范或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违反安全
生产操作规范的,甲方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给予乙方相应的惩处。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等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施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向乙方公示。
2.鉴于甲方企业的特点,乙方认可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的公示方式包括:甲方内部
局域网,甲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公告栏,甲方办公场所或各网点的公示板(栏),以及开会学习、培训、文件签收等各类公示方式。
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
促、考核,并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4.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公司依据国家法律制定的各项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
(2)无论何时均依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股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误导、侵占、诋毁、散布虚假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3)提交的履历、证书真实有效并如实披露入司前的奖惩记录。
(4)乙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应由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缴。
2.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的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告知乙方。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所需的材料,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致
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待遇申请手续,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法办理补缴或办理补缴时应缴纳的费用和滞纳金、无法申领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
4.乙方如果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的,应自入职之日起30内办理。如乙方未按要求办
理,致使甲方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法办理补缴或办理补缴时应缴纳的费用和滞纳金、无法申领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
5.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工作福利待遇详见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资产的保护
1.公司享有以下各项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护:
(1)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2)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业主信息、协作单位及相关信息,公司积累的全部客户资料;建立的业务渠道;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3)利用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
(4)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乙
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报告、业务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
(5)公司制定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措施;
(6)公司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CI及其他标识等;
(7)其他形式的公司资产。
2.保护公司资产为公司任职的重要条款,乙方承诺:
(1)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公司资产,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窃取、泄露、擅自转让及其他方式损害公司资产;
(2)遵守本合同及公司制度关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3)遵守公司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产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第九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1.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范围,比如:
(1)甲方及下属企业、关联企业的各类章程、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体系图表;
(2)甲方的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标有保密字样的文件;
(3)甲方及下属企业、关联企业的主要任命和人员档案情况;
(4)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其它法律文件以及其中的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5)重要报告、重要的外部来函、情况说明、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它需存档的材料;
(6)客户的资料、客户统计台帐、客户目录等所有涉及客户的非公开资料和信息;
(7)各种统计数据、价格信息、商品库存信息、促销活动方案和非公开的各类报表;
(8)ERP软件产品(结构、源码);信息系统各种配置、密码和各级网络管理权限;
(9)其它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新闻媒体或外界披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信息。非因工作需
要,乙方不得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材料、软盘、光盘、硬盘、U盘等电子介质、录音录像资料等,以及含有上述材料的物品带出工作场所。
(2)非因工作需要,乙方不得私自摘录、复制、复印、拷贝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含有商业秘
密的材料。
(3)乙方保守秘密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在甲方任职期间,而且也适用于离开甲方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5)在甲方提出要求或本合同终止时,及时返还所使用、占有的记载有公司商业秘的载体,
以及任何属于公司的物品和资料。
3.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乙方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不再为乙方承担此项义务另行支付保密费。如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最低赔偿标准不低于3个月本人工资,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在本合同期内或因辞职、违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期2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公司从事同类经营的企业或与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提供任何与公司产生竞争关系的帮助、指导、服务。
5.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相关保密制度与甲方签订竞业禁止/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等等,并受协议内容约束。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1)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主体发生变更,如改制、转制、资产重组等;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更,如甲方出现被撤销、解散、经营期限届满等;
(4)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劳动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如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发生重大变化等;
(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因患重病致使不能如约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任务的;
2.本合同变更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预告变更请求。甲方或乙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说明及对方答复的期限。
(2)做出变更答复。一方得到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后,应在请求的期限内做出答复。
(3)签订变更协议。甲方和乙方之间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合同协议,约定生效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此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应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若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自行离岗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未结工资中扣除或直接向甲方缴纳一个月标准工资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补、赔偿费用: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相关制度中描述为“严重违纪”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如乙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工作构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如乙方在职期间在与甲方相类似经营业态的企业担任职务、自行经营或兼职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如:乙方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聘或入职时隐瞒、夸大、不实陈述或不提供本人真实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基本信息,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甲方如因内部架构调整、部门合并、撤销以及工作需要等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相应的工资报酬,乙方拒绝在同一社保统筹区域内合理调整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5)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裁员程序裁减员工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乙方需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及书面离职手续。若未办
理或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甲方可以延迟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延迟支付所有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的工资、费用以及各类补偿金等。
第十二条通知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决定、告示等,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2.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公告、个人网络邮件、短信平台、当场书面通知;书面签收;以邮政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快递公司等方式寄送;公告栏及公共媒体公告、会议发布及工会备案公示等方式。
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居住地地址或户籍所在地址进行送达。在一方通知前,另一方如按未变更的地址邮寄送达的,视为其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条第三款的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执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九条以及第十一条第四款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职务;
(2)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各项违约金及赔偿款
项。
3.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或境外考察,需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一定年限的服务。未满服务年限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相应赔偿公司提供的学习、培训、差旅、补助等费用、培训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如双方另有协议,按协议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已就本合同的条款与乙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完全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含义并完全接受。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双方之前签订的其它合同或协议的内容相冲突,一律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3.国家和地方如出台新法规政策,导致本合同与其相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5.本合同经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公司通过网络发布、培训会议、通告栏张贴、员工本人签收签字等等方式发布的管理规章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及其补充修改内容、员工奖惩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福利制度、保密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含员工入职后新增修改的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签字并盖公章):乙方(签字兼按指纹):
年月日年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
4
第二页共11页
第1页共11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