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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瑞老师聊民法”第三十九期:不当得利(第二篇)

 谁知哪片云下雨 2021-01-08

不当得利


今天我们聊的是不当得利。关于不当得利我们谈四个问题:不当得利的性质;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类型;不当得利的效力。

第   二   篇

-THE SECOND-

02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方得到利益

怎么算得到利益?这里的得到利益指的是财产利益,所谓得到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增加了。财产总量的增加可以是积极的增加,也可以是消极的增加。

积极的增加有各种财产的取得,你通过这个事实取得所有权、取得知识产权或者取得占有,也包括财产权利的扩张、财产债务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限制消灭。

消极的增加是你应该付出的,但是没有付出;应该把钱花出去,但是没有花;债应该清偿,但是没有清偿;物应该还给人家,但是没有还给人家。只要是财产不应该增加的增加了,应该减少的没有减少,这都属于得到利益。这里的利益不限于权利的取得,有许多利益的得到并不是所有权的问题。


一方受损

受损的一方一般叫受损人或受害人,得到利益一方叫得利人或受益人。一方利益受损,受损就是利益的损失。利益的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积极损失、直接损失容易看到,我现有的财产没有了,这当然容易看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它指的是应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与可得利益是有所不同的。

我们谈到侵权责任,谈到违约责任的时候,损失有个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必须是可以得到的,没有侵权行为、没有违约行为,你就会得到利益,这才叫可得利益损失。

例如,你违约了,没有按期把工程交上来,工程压了一年。我的房子是个商业楼铺,本来要出租的,但是这一年我没有租出去,租金算不算可得利益损失?那就要看没有这个违约行为,你是不是就会得到利益。如果我按照约定的交货期限,我订了租赁合同,你按期交的话我肯定能租出去,这就可以构成不当得利。如果我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你把房屋交付给我了,我也不一定能租出去,那就构不成可得利益。

而我们讲不当得利当中的一方受损,它是应该得到的利益,而不是必然得到的利益。你不占有我的财产,我也不一定得到利益;你占有财产就是我失去的利益。

比如房屋租赁,我有个房子在这空着,我也没有往外租,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子你占着觉得挺好的,我要求你返还房子而且要求你返还租金,给我不当得利,占有利益的计算就是租金,只要租出去就能有租金。你有租赁合同,因为他现在占着,我租不出去了,你可以要求返还。你没有租赁合同,你不一定会得到。但是这个利益是应该得到的利益,他占有的利益就是你失去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受损是有这样的一个关系问题。这是应得利益的损失,或者说间接损失,并不是必须得到和必然得到的利益。


受损和受益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方因为他方的受损而得到的利益,而他方的受损就是因为一方得到利益造成的,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受损和另一方得到利益是不是同时发生的?受损利益和得到利益的表现形式是不是一样?受损利益的范围和得到利益的范围是不是一样?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只要一方的受益是由一方受损得到的,一方受损是因为一方受益造成的,这就有因果关系。

立法例上和理论上是有两种学说的,一种是直接因果说,比如一方得到利益和另一方受到损失,必须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那才是因果关系;如果不是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那就不属于因果关系。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因果关系它是非直接因果关系,不当得利中一方得利、一方受损的因果关系,并不要求两者是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如果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当然有因果关系,不是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但是一方得到利益,就是因为另外一方受损造成的,也为因果关系。

比如,甲跟乙借了一笔钱,甲拿着这笔钱给丙维修房屋了,丙因此得到利益,现在甲不还钱给乙,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丙得利了,那么乙的损失和丙的得利算不算因果关系?按照直接因果关系,它不是基于同一个原因事实;按照非直接因果关系,钱花在丙身上,丙得利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因此有因果关系,乙可以按照不当得利要求丙返还利益,两者区别就在这。

从我们的民法规定来看,无论是从《民法总则》,还是到现在的《民法典(草案)》,我们并没有强调因果关系的直接行为,并没有强调受益和受损,必须是基于同一个法律事实,同一个事实原因。因此,可以说我们法律上采取的是非直接因果关系说,如果你要说强调构成的不当得利的时候,你怎么肯定就是不当得利,能不能构成因果关系?你可以从非直接因果关系上讨论这个问题。


一方得利和一方受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一方得利和一方受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是没有法律原因的。我们知道民法当中有很重要的规则,就是利益的取得必须是合法的,任何得到的利益必须有法律根据,法律根据就是法律行为和法律直接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得到利益是有根据的,是合法的。尽管不是法律行为,但是给予了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得到的利益是合法的。比如:继承,根据法定继承得到的利益;或者是遗产分配当中,你应该取得的遗产。你只要不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不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的财产,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没有法律根据就没有合法原因,没有合法原因就不能取得,这是不正当的。

“郭明瑞老师聊民法”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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