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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过,母之错

 初夏矢车菊111 2021-01-08


父之过,母之错
文丨贺万春


常言道;教子不到父之过,教女不到母之错。其实不一定这么绝对。说不到意味着有心无力或方式方法不当,没达到预期目的,让子女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出了一些问题,这还情有可原。如若有些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放任自流,不闻不问,那就失职失责,枉为人之父母矣!


人常说;严父慈母。这话又从性别上指出父母教养子女的性格特征,是有一番道理。对子女的教育说简单也复杂,犹对儿子,如果你那货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你就一定要抓住他,稍有疏忽都要出问题,何况任其发展,置之不理,那后果是不堪设想。


秦腔折子戏三娘教子里的三娘承担起教子的重任,可算语重心长,感人肺腑。一介女流之辈,如此识大理重大义,堪为女中英豪。如此对后代负责之人,小而言之,实是对自己负责;大而言之,对社会负责。面对大社会,一些对子女不负责任的父母,特别对一些男子汉应该感到羞耻惭愧。


在中国还有句古话;误人子弟如杀人父兄。这话虽是讲给教师的,同样,为人父母者足以当警钟。矫惯坏了子女,就有可能毁了家庭,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因为,父母必定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也可以説成是终身师傅,社会上所有成功的家庭,都与父母的言传身教密不可分。而一切失败的家庭多半毀在对子女教育的失败。这些人想靠养儿防老的美好愿望基本破灭。即便现代社会,你住养老院难道不需要子女常去看看吗?作为人父,教育子女有推卸不掉的历史责任;而作为人母,更不能因慈爱的本性溺爱矫惯孩子。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现实中确有人母宠坏儿子的事实,让人唏嘘。然而,人父人母皆不觉悟,人子更变成了一个混账货。悲哀啊!悲哀。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作为一位母亲,如果一味矫惯孩子,最终酿成许多错误,其根源全在人母身上。儿子变坏都是因为母亲的怂恿,只能自食苦果。


有这样一位母亲,夺过夫权,自我主政家事。养有四子,唯有老三桀骜不驯,其母百依百从,对其偏吃偏喝,使其变成弟兄中的小霸王。既而在同伙中也变成小娃狼,无人敢惹敢欺。长大走向社会,为非作歹,目空一切,屡次违法乱纪,监狱几进几出,其母拿他没办法,只是一味地 迁就让步,疼儿之心有增无减,为之输出胜过任何一子。其母平日惟马首是瞻,把其它子女全不在话下。


在这样的家庭里,无理可讲,大家也便习以为常,对父母的偏心眼敢怒不敢言。当弟兄们分房另住以后,家庭矛盾有所缓和,然而,在分家时却出现一种奇怪现象。两个老人执意要和老三过,说定其它弟兄生不养死不葬。因为人父是退休 工人,有的是银钱,人母本来就偏老三,又怕老三,现在谁也不敢跟,这个利益只有老三得合适,于是家就这么分定了。大家也觉得既然活不养死不葬也就这么回事,吃啥利受啥害本天经地义,大家也都心平气和。


可是,没过上几年,人父早走,人母失去最大的靠山,又未免觉得以后日月茫然,没有稳妥个依靠。想单独过活,又不敢,平日怕儿如怕虎狼一般。 思来想去只有向下混,况且,还要为儿盖房哩。儿子性格也很古怪,想用母钱却不言不语。人母却自告奋勇,竭其囊而入,倾其囊而出,为儿盖过房,花过钱,觉得也心安理得。不这样不行啊,她总觉得老三可怜,就得一帮到底。在老三眼里,用父母的钱理直气壮,该用,该給,应当,其它啥事他都可以不考虑!


这个人母实可怜,平日儿媳打工挣钱,自己还得給儿子做饭,花自己仅有的钱,锅上买到灶上,包揽全家人生活。有时不免也有委屈,诉说給知己,人家又同情又气愤,当面不说背后说;自找苦吃啊!你没看你那儿是个啥货?人母心在儿身上,儿心却在石头上!


眼看人母七老八十,却没享上儿的福,自己已行动艰难,在儿家已没有好脸色看,便无趣地搬出来。其它几个儿也束手无策,明知人母这回要受罪,谁也难说话!


事过不久,三儿提出要重新分家,弟兄们都感到惊疑,分什么呀?左邻右舍的人都说;要分他妈呀!后事如何进展,且听下回分解!





作者简介
 

 

贺万春:1939年9月生人,西安市蓝田县人,从事散文创作二十余年,出版三本散文集,现为省市作协会员,省散文协会会员。虽已耄耋之年,不辍创作,犹喜哲理散文。微信名 夕阳无限好。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主编微信:mxy27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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