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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教师最大的福利,安排在寒暑假,合情、合理也合法,是再合适不过了

 平湖一柱家教号 2021-01-13

【平湖一柱 第1366

【核心提示】学校的寒暑假,在时间上,教师和学生应是不一样的。教师的寒暑假时间应该是短于学生的。开学前,学生未进校,教师就应“提前”工作;放假了,学生离校了,教师还要做好“善后”工作。学生假期里都还要有作业,还要学习,作为教师,用一定的时间参加培训,也是完全应该的。

人们常说:“教师要给孩子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后来人们发现,身为教师,要教好学生,“一桶水”“一缸水”“一湖水”都不够。因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知识在更新,特别是当今这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新知识呈几何级数增长,教师一日不学习,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便会落后,便会无法引发学生的兴趣,得不到学生的喜爱,甚至被淘汰。

“周虽旧,其命惟新”“如将不尽,与古为新。”要做一个合格的教师,教好学生,“体内”只有“固定量的水”是不够的,要有江河日新、涓涓不断地细流才行,要“教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

教师学习有两种,一种是自学,一种是参加学校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按照惯例,单位组织的教师培训一般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可是不少教师,对于这样的安排多有不满。

近日,蒲公英评论网独立评论员黄老师更是公开撰文提出质疑,他说“教师培训安排在寒暑假,弊大于利”。

黄老师说反对的理由有三:

其一,当下教师工作负担重,“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平日里身心得不到休息,寒暑假再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使得他们没有时间进行必要的身体和心理休整;

其二,带薪休假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职业幸福的重要来源。占用休息日的培训,既不合法律规定,也影响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还削弱了教师的幸福指数;

其三,寒暑假和节假日,学校没有了学生,一些现场观摩、体验式、参与式等“实践性”培训便没有了“现场”,只能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培训效果。

故此,黄老师说,“安排教师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参加培训,弊大于利,不宜提倡。”

作为一线教师,说实话,单从个人立场上来说,我对黄老师“寒暑假教师培训不宜提倡”的说法是举双手赞成的:放假了,谁不愿意休息?谁不愿意放松?如果所有的寒暑节假都能心无所系,不用听学校任何“命令”,不做任何“教育教学之事”,那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不能再幸福的事。

但情归情,理归理,站在教师身份这个立场上,我觉得黄老师所对寒暑假教师培训所列举的“三大罪状”,除最后一条,稍显合理外,前两条并不充分。

首先是寒暑假节教师培训的“合法”性。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确是《教师法》所规定,但与此同时,《教师法》也规定,教师要“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更有规定,教师要“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所有这些规定放在一起,我们现在作一个假设,教师若和学生一样享受“寒暑假”应该是这样的:

假期结束新学期开学,教师和学生同时时间、一齐迈步进学校;上课铃一响,教师就该“履行教师聘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开始教育教学工作,也就是要上课;可是这时,教师尚不知道自己这学期的工作安排,教哪个学科?教哪个年级?给哪个班上课?也没有领到课标、教材、备课簿等相关教学必备品,当然也就没有提前备好课,那如何给学生上课呢?就算教师素质高,看一眼课本就能上课,可是课本能领到吗?课程表安排好了吗?一个班那么多学科,谁先上谁上呢?

还有每年暑假开学新招生年级学生, 不提前分班么?不提前做好入校安排么?开学第一天,这些新生来了,就在校园广场上等着分班么?

再说学期末了放假。一般情况下,放假前都是要进行学情测试也就是期末考试的,考试完了,试卷不改嘛?改完了成绩不统计、不分析吗?还有毕业年级也是一放了之么?小学不需要和初中学校做好衔接么?中考、高考更是放了假、在假期进行的,学生去参加中考、高考、通知发放、新生招生等工作由谁来做呢?

上面说的这些工作,仅是学校寒暑假工作的九牛一毛,教学、后勤等各方面还有很多、很多。所有这些工作,都是需要教师来完成的,有的需要部分教师、有的则需要全体教师。

因此,在这里,我以为学校的寒暑假,在时间上,教师和学生应是不一样的。教师的寒暑假时间应该是短于学生的。开学前,学生未进校,教师就应“提前”工作;放假了,学生离校了,教师还要做好“善后”工作。学生假期里都还要有作业,还要学习,作为教师,用一定的时间参加培训,也是完全应该的。

因此,那种认为寒假暑时间长短教师和学生完全一样的想法是幼稚的、狭隘的,是对《教师法》等相关规定的“断章取义”,是把教师身份降低到与学生等同。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忘了,学生假期是不领国家工资的,而自己是享受“带薪休假”的。

也因此,寒暑假期间,学校和各级相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一定的培训甚至一定的“工作”,也是“合法”的。

只是,为了让教师过一个安心的假期,无论是教师培训还是学校开学前后的相关工作,单位都不能太随意,要做好计划,提前通知;同时“时间长短要合理”,过长会影响教师的“身心修复”,过短则会影响工作和培训的效果。要规定一个合理的时间比例,比如划出假期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其次是寒暑假节教师培训的“合理”性。

当下,各地教师培训活动之所以多安排在双休和寒暑假进行,那是因为常规教学期间,教师要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开展教研及各种活动……如果脱产进行培训,势必就得停课,影响了学生正常学习——这既不合学生学习规律,也不合《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而如果不脱产,教师既要教学,也要培训,教师也是人身肉胎,非钢打铁铸,精力有限,两头忙,两头都不会有好的效果,不仅有悖于培训提高的初心,更是加重了教师的身心负担,走向黄老师所主张的为教师减负的反面。

再次是寒暑假节教师培训的“合情”性。

寒暑假教师参加培训,是积极还是消极,是幸福还是痛苦,取决于教师的自我心态。

当下,寒假一般是4周,暑假一般是8周。对一般教师而言,培训及其他工作,寒假一般在1周之内,暑假一般在2周之内,“互联网+教师专业成长培训”(即过去的远程研修),现在更是相对灵活,由教师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学习。这也就是说,寒暑假里,教师要“休息”,还是有足够的时间的。

再者,一名教师要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做一名合格教师,就会自我主动地学习。而各级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都会请顶尖专家,荟萃各地名师,对参训教师来说,实在是一顿丰盛的“精神大餐”,会领略到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学习到最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眼界大开,收获颇丰,对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会大有裨益。

更何况培训都是有“成本”的、参加培训是要产生“费用”的。而所有这些,都由各级部门承担,教师是只管学习、“吃住行”单位都报销。“花钱是公家的,学习是自己的。”如此情况下,培训实则是一种福利,而且是最大福利!

因为,通过培训,教师观念更新了,能力提升了,讲课便会更精彩,教育教学效果就会更好,教师获得优质课、各种荣誉证书的几率就会更高。有了这些证书,教师职称晋升的速度就会加快。职称高了,工资待遇当然也就提高了。而这一切,都与教师积极、主动、认真地参加各种培训分不开的。

所以,对于寒暑假培训,教师要摆正心态才行!幸福不幸福,不是培训时间安排合不合理问题,而是教师用何种心态去面对。

再者,最后我想问一下黄老师以及那些持“寒暑假培训不宜”观点的老师们,你若认为寒暑假培训“侵占了你的休息时间,违了法”、“平时教育教学工作太忙,组织培训又加重了你的负担”,那么你认为,《教师法》中规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这个义务还要不要履行?培训应该安排在何时才合适呢?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 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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