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江呼日出,千年绿岛应潮生。美丽富饶的扬中岛,不仅是闻名全国的河豚岛,也是久负盛名的中国诗词之乡,诗词创作活动十分活跃,新人辈出,硕果累累。为打造好家门前的“诗与远方”,进一步激发广大诗词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提升我市诗词楹联创作水平,营造浓厚的诗词楹联创作氛围,自2021年1月起,扬中市诗词学会联合扬中市南湖农场共同举办诗词楹联季度赛活动,有关活动要求如下: 一、比赛办法: 1、每季度初由主办方出一赛题,参赛者围绕赛题选择格律诗词或楹联形式进行创作。 2、参赛者不限地域,不限身份,都可通过邮箱投稿。 3、为保证公平,每人限投一首格律诗词或一副楹联,对于多投的,评委选择其中最佳的参评。 4、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发表、张贴、出版、使用的权利,不另付稿酬。《扬中诗词》专栏刊登获奖作品,《扬中日报》择优刊登部分获奖作品。 二、比赛要求: 1、参赛诗词作品须符合格律要求,古韵(平水韵、词林正韵)与新韵不得混用;楹联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 2、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或用自己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向上,文责自负。 三、评比奖励: 每次大赛由市诗词学会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每季评出: 1、一等奖各1名,分别奖励价值1000元物品; 2、二等奖各2名,分别奖励价值600元物品; 3、三等奖各3名,分别奖励价值400元物品; 4、优秀奖各5名,分别奖励价200元物品; 评比结果将于每一季度赛结束后次月初在《扬中日报》公布。 四、首季赛题: 2021年第一季度大赛于本年度末提前举行,本次大赛主题为:小康路上。参赛者自拟标题,自选诗词或楹联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创作。 截稿日期:202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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