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可知,<1.4kg/L轻密度级浮物累计产率不足30%;1.4-1.8kg/L中间密度物含量高达45%;>1.8kg/L沉物累计产率大于25%。对于轻、重产物比例严重倒置的原煤,可供选择的分选方案有以下3种。
方案一:釆用两段两产品重介质旋流器分选工艺。按照常规做法,第一段旋流器应先选出精煤产品,第二段旋流器再分选出中煤和矸石。鉴于本厂原煤轻、重产物比例严重例置,第一段旋流器底流产物(中煤+矸石)的产率高达70%以上,即使将第一段旋流器的锥比取最大值(0.8),根据前面的经验公式初步估算,旋流器的处理能力至少比设备额定能力减小一半。这样,第一段旋流器的选型台数将增加1倍或者需选更大直径的旋流器,这显然很不经济。
方案二:第一段旋流器先排矸石(粗选),第二段旋流器再分选精煤和中煤(精选)的工艺方案。这时,第一段旋流器底流产物(矸石)的产率大约只有25%,旋流器的处理能力可以正常发挥。可是,第二段旋流器入料的轻、重产物比例虽有所改善,但仍然倒置(中煤:矸石=40:60),分选效果仍不理想。
方案三:采用无压入料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分选。鉴于原煤轻、重产物比例严重倒置,受第二段圆锥形重介质旋流器处理能力的制约,影响到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总的处理能力大打折扣。结果与方案一同样需增加选型台数或者选更大直径的旋流器,“大马拉小车”显然同样是很不经济的。
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进一步讨论上述工艺方案的合理性。通过本实例对3个方案的分析,可以清楚看出,入料的密度组成和产品灰分对旋流器锥比及处理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