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是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从田,从人,会人在田中耕作之意,田兼表声。小篆与金文一致。 隶变后楷书写作“佃”。 《说文.人部》:“佃,中也。从人,田声。如《春秋传》曰:‘乘中佃。’-一辕车。”(佃,中等车乘。从人,田声。如《春秋左氏传》说:“驾着中等车乘。”中等车乘是一辕夹在两马之中的车。) “佃”的本义是人在田中耕作,读作diàn。但是在封建社会里,土地大都掌握在地主手中,农民要想种地只能去租,所以又引申为租种地主或官府的土地。后来也指租种田地的人,称作“佃户”。 又读作tián,指打猎,是“畋”的通假字。 “何”本为像形字。甲骨文像一个面朝左的人肩扛长戈迈步前进的样子。金文与甲骨文大致相同。小篆讹变为从人、可声的形声字。隶变后楷书写作“何”。 《说文·人部》:“何,儋也。从人,可声。”(何,担荷。从人,可声。) “何”的本义是肩扛,后来被假借为疑问代词。如成语“何足挂齿”就是指哪里值得挂在嘴上。 又可以引申为副词,意为多么。如李白《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意思就是秦王统一六国,气势多么雄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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