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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租赁项目还款承诺函被撤销

 昵称73382319 2021-01-15

文/毛彧之

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面对2016年10月末财政部的监管压力,贵州省多个地市级财政局就曾密集申明承诺函作废并要求限时退回原件。事件涉及正安、安顺、遵义三市区财政局,并将国泰租赁、远东国际租赁和中信信托卷入其中。

而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在《河南日报》刊发公告,宣布撤销此前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一封项目还款承诺函。

据示范区财政局公告披露,此次撤回的承诺函系财政局向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关于确保示范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还款承诺的函》(许示范财[2016]23号)。承诺函担保的是由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许昌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19日所签订的一份设备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编号为[MSFL-2016-1009-S-HZ])。该合同涉及金额3亿元,租赁期限5年。

重拳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

中央监管政策密集出台

此次的撤函事件并非毫无预兆,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就呈现出了逐步收紧的趋势。

而进入2017年,财政部一系列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监管政策更是密集出台。 

5月3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及“一行三会”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文),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并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做出了规范。

5月28日、6月1日,财政部先后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和《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文),分别对地方政府购买服务和专项债券管理进行了规范。 

2017年财政部新增对地方政府融资监管政策详见下表:

财政部在50号文中还明确要求,各省级政府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

此次许昌示范区财政局的撤函事件或与财政部此次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摸牌清理有所关联。

高压监管或成新常态

租赁项目增信方式亟待改变

由于融资租赁项目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限于一些经济实力相对较差,难以寻找低成本替代方案的地区。

在财政部密集出台监管政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融资租赁项目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缩水,但从长期看,融资租赁项目仍然难以被替代。

面对监管形势,地方融资平台相关融资租赁项目面临着寻找新增信方式的困境。

据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了解,在此之前,已有一些地方政府转向采用融资平台联合担保,或者由地方AAA资质以上公司进行担保的形式。此外,一些项目会要求地方政府拿出一定比例资本金,用产业基金的形式进行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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