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年前在表演专业开设的声乐课教学大纲,供朋友们参考。本课程主要是使学生了解声乐的基础知识,建立科学的发声方法,掌握一定的发声技巧,提高歌唱能力。通过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内涵的初步了解,提高音乐的感受力和艺术素养,丰富艺术想象力,为培养从事表演艺术的学生打下音乐知识和声乐技巧方面的基础。本课程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生要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进行训练,并在不间断的训练过程中,逐步掌握正确的发声和歌唱方法。在教学方法、教材选择、教学进度等方面要力求教学实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讲课力求通俗易懂,并能正确示范。在教学实践中,要重视声乐、语言、形体和表演的结合。本课程于第一学年第一、二学期开设,每学期行课18周,每周行课2学时,共计行课72学时。在学习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初步掌握发声、吐字、行腔、收音归韵的基本方法的基础上,以个别辅导的教学方式,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条件进行训练,纠正不良发声习惯,发展个人特点。在打好中音区声音的基础上,注意三个声区的统一,适当扩展音域。选唱作品要适合学生,注重以情带声,做到情、声、字、表(演)的相互配合。在第一学期的基础上,音域要有所扩展,并演唱不同风格的作品。通过集体演唱,学习声音的统一、声部的协调平衡,并培养学生对多声部音乐的感受。学年 | 学期 | 教学周数 | 每周学时 | 学期 学时 | 授课内容 (《声乐》) | 第一学年 | 第一学期 | 18 | 2 | 36 | 正确的基础发声和演唱 | 第二学期 | 18 | 2 | 36 | 不同风格作品的演唱和集体演唱 | 第二学年 | 第一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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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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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36 | 2 | 72 |
|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70%,学习态度占10%。罗锦鳞:原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导演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导演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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