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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汇岛

 Charliezsf 2021-01-20



在现代经济逐渐向全球化竞争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提高竞争力,供应链网络下的合作与管理已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作为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一些中小企业因缺乏大型企业的资金能力,虽然它们具有可观的发展潜力,却常常因为上下游优势企业的付款政策而出现现金短缺问题。并且,由于资信状况差、财务制度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中小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那获得贷款。久而久之,中小企业的“成本洼地”逐渐成为制约供应链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这个棘手问题,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所开展的融资活动,它将供应链商业模式的特点与传统融资模式相结合,为金融服务者、供应链参与企业,包括核心企业、融资企业等主体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从目前发展来看,供应链金融的确有效地解决了制约供应链发展的资金问题,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金融服务者的资金安全问题。



北京中贤律师事务所将在本所公众号“金融证券专栏”开展“供应链金融系列专题”,不定期上传关于供应链金融的文章,就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展开讨论,并结合相关的司法判例,分析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点,供大家阅读和参考。




什么是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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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2019〕155号”文件《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即“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目前,国内较为成熟的供应链金融形态包括三种:预付款融资、库存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这三种融资模式分别针对供应链运作过程中不同交易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将贸易中的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了用供应链物流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物流的作用。
因此,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金融服务提供者通过对供应链的整体评价,针对供应链各渠道运作过程中企业拥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以资产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运用丰富的金融产品,采用闭合性资金运作模式,并借助中介企业的渠道优势,为企业,渠道以及供应链提供的全面的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模式—预付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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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款融资的定义

预付款融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指在上游企业(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买方)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来缓解预付款压力,同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

在预付款融资模式里,供应商与融资企业之间先签订一个《购销合同》,融资企业凭借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然后金融机构审查该合同并且评估供应商的资信状况和资金能力,通过后,金融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签订《回购保证合同》。
接着,金融机构指定一个第三方物流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向金融机构指定物流企业的仓库发货,将仓单交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收到仓单后向供应商拨付货款。中小企业缴存保证金后获得提货权,金融机构通知物流企业释放货物。(如图所示)

在这个过程中,供应商与融资企业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之间构成金融借贷关系,供应商与金融机构之间构成担保法律关系。预付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融资企业对供应商的提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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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融资的类型

实务中,预付款融资类产品主要用于供应链的下游企业融资,即为核心企业的销售渠道融资。实践中,预付款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先票/款后货授信、担保提货授信(保兑仓)、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

先票后货授信,是指客户(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在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向卖方议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到达后设定抵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
保兑仓,是先票后货的变种,指在客户(买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全额货款供客户向焦点企业(卖方)采购用于授信的抵质押物。随后,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客户发货。卖方就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向银行承担退款责任。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是指进口商(客户)根据授信审批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银行为进口商开出信用证,并通过控制信用证项下单据所代表的货权来控制还款来源的一种授信方式。
国内信用证,是指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中,银行依照买方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货款的付款承诺,国内信用证可以解决客户与陌生交易者之间的信用风险问题。
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实际上是一种授信的使用方式,但在实践中,由于票据当事人在法律上存在的票据责任,构成了贸易结算双方简约而有效的连带担保关系,因此可以作为独立的融资形态存在。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当银行授信给出票人时,是一种预付款融资;当银行授信给收票人时,即给予一个贴现额度,则是一种应收账款融资,即票据化保理。
从供应链的企业于上下游交易关系来看,预付款融资主要解决企业采购时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企业通过预付款融资可以缓解一次性交纳大额订货资金带来的资金压力,甚至能够拿到超越自身资金能力的订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法律风险,比如: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供应商的担保责任,货物毁损灭失责任承担等等。中贤律师将在后续文章中,结合法院相关司法判例,分析供应链金融各个融资类型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希望为您提供可借鉴的防范措施,期待您的持续关注。


中贤研究——金融证券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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