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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通告!刚刚发布!

 备忘笔记 2021-01-20

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严格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进入冬春季,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临近春节,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做好全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暂缓来丹返丹,确需来丹返丹的,需提前2日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所住宾馆酒店报告。

2.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配合做好2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来丹返丹人员,主动配合接受“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健康管理服务,配合做好2次核酸检测。

4.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来丹返丹人员,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接受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宾馆酒店信息登记管理;如不能提供证明,应主动接受核酸检测,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5.其他低风险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每日开展2次自我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温正常,做好防护,可有序流动。

二、自觉减少外出流动

6.本市居民非必要不离镇、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人员要带头落实在丹就地过节,如确需离丹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学校)报告,并做好旅行途中健康防护。

7.各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春节期间尽量在丹过年,依法保障留丹职工加班工资和调休权益。

三、主动避免人群集聚

8.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群体性活动,严控大型线下会议培训,不举办集体团拜、演出联欢、慰问聚餐等活动,一般性的会议活动应严格控制参加人数,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防控责任,50人以上单场线下会议活动要做好场所和环境评估,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倡导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鼓励网上拜年、线上访友。

10.保健养生会所不举办授课、培训、推销活动,严控中老年人聚集。

11.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公共娱乐、影剧院、网吧等各类公共场所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落实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从严执行75%限额接待政策,其中洗浴等密闭场所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四、严格进口货品监管

12.各类主体对进入我市的进口货物,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取得《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可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使用。其他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货主、企业、委托卸货作业单位必须做好提货、掏箱、装卸、入库、运输等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

13.从事进口货品的相关从业人员要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健康管理等措施。

14.广大市民应尽可能避免从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谨购进口冷链食品,签收快递包裹、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如发现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受理电话:86515315、12315。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15.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发热患者诊治规定,实施首诊负责制,确保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置;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陪护探视等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坚决杜绝院感风险。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就医购药人员全面落实实名登记、追踪随访等制度。

16.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课监测,加强室内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寒假期间不安排假期返校活动。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7.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餐饮单位等要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要为市民消费提供便利,避免年货采购、堂食消费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18.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19.交通场站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要设立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站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20.所有宗教场所(含纳入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管理的和自行解散的私设聚会点)以及民间信仰场所一律暂停宗教活动。

六、深化农村地区防控

21.各镇(区、街道)、社区(村)要做好农村地区来丹返丹人员(特别是入境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相关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信息登记、摸排、上报、健康防护及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和登记管理。

22.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村庄环境清洁,加强对集约化、高密度养殖场的疫情防控,积极做好废品收购管理监督,对废品来源来路严格把控,疫情期间应尽量避免收购外地废品,并加强对废品环境的消杀,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23.各镇(区、街道)不举办节日庙会、灯会、赶集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24.倡导农村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春节期间不搞流水席,尽量少摆宴席,避免人群聚集。

七、加强企业疫情防控

25.企业主体必须落实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网络,做到“五有”;对生产车间、办公区、集体宿舍、单位食堂、电梯间、卫生间等工作生活场所和公共区域,明确责任人,定点定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6.做好员工信息排查和登记,对员工返乡返岗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错峰返乡返岗,鼓励职工尽量在本地休假。

八、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27.广大市民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适量储备体温计、口罩、手套和消毒液等必要防疫物资。进入人员密集空间或公共场所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健康码、测体温。

28.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须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品时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

九、坚决落实防控责任

29.各党政机关要带头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高效运转,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确保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及时、有效处置。

30.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并加强“五包一”网格化管理。

十、携手共筑健康防线

31.广大市民要相信科学,理性看待疫情,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按照防控规定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官方信息,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32.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变化,动态调整防控要求。市民如需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可拨打卫生健康热线13606108806、12320进行咨询。

丹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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