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细说中国跳水队7大女将,个个堪称传奇

 chh71 2021-01-21

跳水项目是技巧性和观赏性很高的一项体育运动,迄今为止中国跳水女队的成绩非常耀眼,堪称世界跳水界的梦之队,几乎包揽了所有世界大赛的冠军,但也偶有闪失。队伍之中涌现了很多世界级的明星运动员。下面就按着时间顺序给大家介绍7位比较有影响力的女神级人物。

第7位: 施廷懋

施廷懋可以说是一位大器晚成的天才运动员,自出道以来就几乎战无不胜。2011年她以地方队员的身份夺得世锦赛一米板金牌后,2012年入选了国家跳水队,这时她已经21岁了,在人才辈出的中国跳水队已经是大龄队员了,国家跳水队差一点就埋没了这位跳水天才。进入国家队后施廷懋用自己的实力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无敌存在。从2015年到2019年,施廷懋连续三届世锦赛、两届世界杯、一届奥运会上实现了女子3米跳板单人、双人项目两个六连冠,大赛成绩保持全胜堪称战神,她成为了中国跳水队的第二个高敏。目前她在积极备战东京奥运会,希望她圆梦东京。

第6位:陈若琳

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双人十米台的决赛中,24岁的陈若琳搭档刘蕙瑕获得金牌,陈若琳实现了双人项目的奥运3连冠,同时也获得了自己的奥运第5金。从2006年世界杯双人十米台首获世界冠军到2016年奥运会后退役,在世界大赛中双人台十年不败,可以说是一个壮举,她是跳水届的天才。五金中最惊险的一块金牌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她最后一跳惊险逆转加拿大名将海曼斯,她是一位大心脏运动员。

第5位: 吴敏霞

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郭晶晶退役了,吴敏霞就成为中国跳水女队的领军人物,2012年伦敦奥运会是吴敏霞的辉煌时刻,单双人3米板收获两枚金牌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大满贯。梦想实现以后她没有满足,继续坚持自己热爱的跳水事业,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在和施廷懋获得女子双人三米板金牌后,31岁的她实现了新突破,她取得了奥运会第五块金牌,超越了师姐郭晶晶。奥运会后吴敏霞退役结婚,现在有一个女儿,一家三口很幸福。

第四位: 郭晶晶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当时15岁的郭晶晶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她发挥失常得了十米跳台第五名,师姐伏明霞获得冠军。悉尼奥运周期,郭晶晶由跳台转向三米板,2000年悉尼奥运会郭晶晶和伏明霞搭档获得三米板银牌,冠军被一对俄罗斯选手拿走,在单人项目上又输给师姐伏明霞屈居亚军。两届奥运会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失败之后的郭晶晶卷土重来,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北京奥运会,是属于郭晶晶的时代,两届奥运会除了获得女子三米板单人两块金牌外,还搭档吴明霞获得双人项目两块金牌。郭晶晶还创造了一项纪录,从2001年到2009年五届世锦赛三米板单双人两个五连冠,堪称一个奇迹。退役后的郭晶晶嫁给霍启刚,如今儿女双全家庭幸福。

第三位:伏明霞

伏明霞是中国跳水届的传奇式人物,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年仅14岁的伏明霞就在10米跳台上获得冠军,成为了奥运史上最年轻的冠军。在1996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上,伏明霞除了获得了10米台冠军外,还获得了三米板的冠军,成为中国奥运跳水史上第一个板台兼顾的冠军队员。2000年悉尼奥运会,伏明霞在单人三米板决赛中击败郭晶晶卫冕成功。悉尼奥运会后,伏明霞宣布退役,2001年她远嫁澳门,如今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在家相夫教子生活非常低调。

第二位:高敏

高敏被称为世界跳水届“跳水女皇”,她保持着一个非常恐怖的纪录,她在职业生涯中共斩获70余枚金牌,创造了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杯、世锦赛、奥运会7年全胜的记录。7年难求一败,和她同时代的选手难求一金。她蝉联了1988汉城和1992巴塞罗那两届奥运会女子三米板金牌之后,没有对手的比赛让她失去了坚持下去的动力,1992年奥运会之后,22岁的她选择了退役有点可惜,不然她还可以创造许多辉煌。

第一名:周继红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周继红夺得女子十米台单人金牌,是中国跳水队奥运冠军第一人。但是她的职业生涯很短,奥运会之后她选择退役全力支持丈夫田秉毅的工作照顾家庭。1998年中国跳水陷入低谷,周继红临危受命开始执掌中国跳水队。周继红执掌中国跳水队期间,严格管理被称为“铁娘子”,培养了郭晶晶、田亮、吴敏霞、陈若琳等世界名将,跳水梦之队名不虚传。现在周继红任中国游泳协会主席,同时管理游泳和跳水。从运动员、教练员再到泳协主席,每个岗位干的都很出色,堪称人生赢家。

以上7位只是中国跳水女队的优秀代表人物,还有许多成绩也很突出的名将,她们同样为中国跳水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她们是一个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团体,为她们加油喝彩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