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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战争之51:无恕之罪

 pf2019 2021-01-22

这节聊聊橙剂的前因后果,比较长,6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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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多数人一样,去越南的时候是从北往南走的。从海防开始,就感觉到断腿或断臂的残疾人比例明显比较高,但自己大致知道越南的历史,所以看到这些残疾人并不觉得意外。

在越南见到第一个畸形人,大约是在清化或者荣市,具体是怎样的畸形已经忘了。这种畸形,跟火器造成的肢体残缺明显不同,比如左臂正常,右臂却短小如婴儿。越是往南,遇上畸形人的概率明显增加。

所见到的畸形人中,大约7成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比如有一只手臂正常,或者只是瘸腿。但另外3成就非常严重,或者四肢短小全身佝偻,或者头部扭曲变形,最严重的,只能勉强看出人型。

这些人没有自理能力,大多是被一个妇女放在贴地的简易小车上推着在街上走,妇女手里拿着彩票。用残疾人博取同情心兜售彩票,应该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方式,基本上,这算是变相的乞讨。

(题外话就是在越南很少见到乞丐,直到一个多月后准备出越南那天,才见到一个讨钱的老妇,是正常人。)

橙剂致流产、畸形,我也是早就知道的,所以看到这些并不意外。不过,虽然不觉意外,心里却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可能懒或者脑子转的慢的缘故,这不对的感觉一直有,却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

直到离开越南大约两个月后,才突然醒悟过来:时间不对。

我看到的畸形人,年龄最大的是1970年代中期出生,最小的,明显是2000年后出生。而越南战争,早在1975年已经结束。

怎么会有如此幼小的畸形儿?

带着这样的疑问,几年来查了不少文章,尤其是重拾E文之后,看到的东西更多。这里就把自己所找到的总结出来,说说橙剂事件的来龙去脉。

越南战争之51:无恕之罪

一、落叶剂的发现

盖尔斯顿(Arthur W. Galston)1920年生于纽约州的一个犹太家庭,30年代的大萧条至家道中落,上不起昂贵的医学院他只好上了康奈尔农学院-------这农学院对本州生源免费。本来,他是要转系的,准备二年级就转兽医,但却喜欢上了植物学于是一直念到毕业,1940年。

(橙剂的话题蛮沉重,但想到他读不了医学就退一步要学兽医,还是蛮想笑的)

毕业后盖尔斯顿前往伊利诺斯大学读博,1943年获得植物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大豆开花尤其是花蕾形成的生理研究》。在研究中,他发现三碘苯甲酸(2,3,5-triiodobenzoic acid)能够刺激大豆提前开花,而用药浓度过高的话,会导致大豆落叶枯死。

这就是落叶剂的由来。

二、武器研究

早在1942年,英美就在马里兰州德崔克堡(Fort Detrick, Maryland)设立了生化武器实验室,研究内容除了炭疽、芥子气、光气这类化武之外,一个方向就是落叶剂,目的是摧毁轴心国的粮食作物,致其饥荒。

大约是在1945年,实验室在盖尔斯顿的研究基础上开发出了三氯苯氧基乙酸(2,4,5-Tr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跟二氯苯氧基乙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计划于1946年在日本帝国使用。当然,日本在此之前就投降了。

这两个东西一比一混合,就是日后的橙剂。

本质上,它们就是强烈的植物生长激素,促使植物急速生长从而缩短其寿命。比如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喷洒之后,其生命周期缩短至几天,从而达到除草的目的。

战争结束没了用武之地,于是这两东西就成了民用除草剂的主要配方。尤其是二氯苯氧基乙酸,因为它对阔叶植物具有奇效,而对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几乎看不出影响,所以广泛用于农作物的除草跟杂草抑制。

而且,这些应用是从1945年就已经开始,直到1970年代,二十多年时间里并没有任何动植物异常的报告。

三、实战应用

1948年,马来西亚反政府游击战开始兴起,领头人物为陈平。为剿灭陈平的游击队,英联邦军队从1952年开始使用落叶剂,主要目是消灭游击队活跃区的农作物以断其粮,其次是消灭一些公路两旁的草丛,以免被伏击。

这是落叶剂首次用于战争。

至游击队被全歼的1960年,落叶剂在马来西亚前后使用了7~8年。但由于陈平的游击队规模太小,巅峰时期亦不足万人,所以落叶剂的用量比较有限。

落叶剂在马来西亚产生的后果,网上只找到“寸草不生致水土流失,对人员有影响”而并没有详述,英国方面则是极力隐瞒使用落叶剂的事实以免在世界上引起负面观感。

肯尼迪同意使用落叶剂的时候,知道英国人用过,但是否知道其后果?个人倾向是不知道。因为一是英国隐瞒比较好,二是当时并没有落叶剂对人体伤害的研究/报道,三是尼克松在知晓落叶剂的副作用之后,下令停止使用,虽然批准/禁止使用落叶剂并非一人,但遵循的是美国总统这同一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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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入南越

1961年5月,副总统约翰逊访越,与吴廷琰讨论的议题之一是美援,双方达成一项决议,在越南建立联合作战测试中心,由五角大楼高级项目研究所负责指导,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发展反游击技术/武器,而其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评估落叶剂使用。

6月,中心在西贡成立

8月10日,直升机喷洒测试在达克罗附近进行,执飞者为南越空军的H-34直升机。

越南战争之51:无恕之罪

8月24日,南越空军的C-47运输机在西贡北部80公里的13号公路一带喷洒落叶剂,这是固定翼飞机的首次喷洒测试,目标是由吴廷琰亲自指定。

9月29日,吴廷琰会见美国军事顾问团,建议立刻使用落叶剂,在收获前销毁越共占领区的稻谷。

11月3日,参联会建议五角大楼立刻使用落叶剂。

11月7日,麦克纳马拉指示参联会主席与空军部长,优先提供装备、人员及药剂,在收获前除稻谷。

11月24日,国务卿腊斯克以“英国在马来西亚用过,且使用落叶剂并不违反任何国际法”为由说服肯尼迪。

12月4日,麦克纳马拉见参联会讨论落叶剂的使用时间,最终定为12月15日。随后133吨(实际为133立方,在此假设落叶剂跟水的比重相同)落叶剂迅速运抵西贡。不巧,当年湄公河三角洲稻谷成熟略早,所以没赶上使用。

12月15日,SS Sooner State舰装载604吨落叶剂离开加州奥克兰港,当月稍后另有181吨发运。次年1月8日,首批货物抵达西贡。

12月29日,南越空军再次喷洒落叶剂,地点是西贡北部约30公里处的15号公路附近。

1962年1月7日,六架改装后的C-123喷药飞机从菲律宾克拉克基地飞抵西贡新山一机场。

1月10日,美军飞机开始落叶剂的喷洒飞行,代号“牧工行动”(OPERATION RANCH HAND)。这一行动持续9年,飞行约20000架次,在南越洒下落叶剂76000吨,喷洒面积3.1万平方公里。

越南战争之51:无恕之罪

五、名称来源

落叶剂本身并非橙色,只是一种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脂溶液体,其基本运输包装是55加仑/208升的柱状铁桶。军方根据落叶剂具体的配方/比例不同,在铁桶上以4寸/100mm宽的色环加以标识,计有蓝、绿、白、粉、橙、紫,其中蓝剂针对水稻。

严格来说,标有橙环的真正的“橙剂”,配方是三氯苯氧基乙酸跟二氯苯氧基乙酸各占50%。这个真正的“橙剂”是在1966年之后才开始使用的,但因为其用量最大,约占总量的六成,所以在越南使用的落叶剂均以“橙剂”为俗称。

六、喷洒方式

主要方式为飞机喷洒,多数是从边和机场起飞,其他如芽庄、岘港等地机场也有不少飞行任务。绝大多数任务是四架飞机并行,在80米的高度上进行喷洒作业。

为了保证机场周边及道路两旁的视野以免被游击队伏击,另有车辆及人工喷洒的方式。

七、实战效果

根据1967年10月一份兰德公司的评估报告,橙剂的使用是失败的:

1、只对游击队的大米消耗带来些微影响;2、游击队并未产食物短缺的现象;3、对游击队占区附近的居民造成损害,相应地,他们对南越政府日渐离心;4、民众对美军及其他南越盟军产生不满。

结论是副作用太大,得不偿失。

个人看法,游击队可以从北方获得补给,所以问题不大。普通平民当地稻田被毁却得不到补偿,当然会不满。

11月,主管系统分析的国防部副部长、经济学博士艾多芬(Alain Enthoven)认可兰德公司报告。当月21日,不满意的麦克纳马拉要求参联会分析兰德报告。29日,参联会认为兰德报告不可信,而且认为摧毁游击队的作物是获胜的关键要素之一,所以牧工行动没有改变的必要。

也许是基于参联会的评估,或是为了证明参联会的正确,美军加大了落叶剂的使用。牧工行动前后持续九年,而1967年之后的两年期间,喷洒量占了总量的76%,一些地区被反复喷洒。

八、学界反对

早在1964年,美国学者中便有了反对橙剂的呼声,提议者是美国科学家联盟(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1965年,盖尔斯顿积极参与并向约翰逊总统建言,希望终止橙剂的使用;1966年,美国科学进步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发表决议,呼吁对橙剂在越南的使用后果进行实地评估;1967年,17名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其他5000名科学家联署,要求立刻停止在越南使用橙剂。

1969年,研究发现三氯苯氧基乙酸对鼠类具有导致死胎及先天畸形的作用,随即被禁止在美国农业生产中使用。1970年4月,驻越美军相应停止喷洒,但未含此物的其他配方落叶剂继续使用。

1970年,进步协会派出包括盖尔斯顿在内的科学家赴越南实地调查,结果触目惊心。盖尔斯顿的评估是“河口的红树林踪影全无,赖以生存的贝类已经绝迹,整个生态环境破坏殆尽,恢复情况极不乐观,短则十余年,长则需要数十年才可能恢复”。

同时,小组也注意到了当地畸形儿及死胎的情况。

1971年,尼克松下令完全禁止橙剂在越南的使用,牧工行动的最后一次飞行时间是1971年1月7日。之后,所有未使用的各种落叶剂被运往太平洋约翰逊环礁存储,之后焚毁。但这过程中仍然有零星喷洒,尤其是南越军方在1972年仍然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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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后果

美国及参与越战的盟国如韩国、澳大利亚等越战老兵不同程度地出现癌症发病率高、新生儿畸形比例高等现象。其中,与牧工行动相关的人员发病率尤高。

越南方面,如今声称300万人受橙剂影响,其中100万畸形儿童。对这一数字,美国并不承认,认为过于夸张。

十、成因

原因非常复杂,数十年来不断有曾经发表的论文被推翻。大致能确定的是低剂量情况下,三氯苯氧基乙酸对人体无显著影响;高剂量情况下会导致头疼、肝肾疾病等。1985年,美国在全国范围内禁用。

二氯苯氧基乙酸的效果更复杂,可能也许大约会造成精子异常,也可能也许大约会导致癌症,但至今仍然广泛使用,并未禁止,道氏化学甚至因为魁北克颁布禁令而告了加拿大政府。

这两种化学物质,都不被认为是造成胎儿畸形的主要原因,大致上,被认为是主要原因的成分是2,3,7,8-Tetrachlorodibenzo-p-dioxin,简称TCDD,中文名字是四氯二苯并对二恶英。

这东西其实没有任何落叶作用,而且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实际用途,完全是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也就是说,橙剂不够纯,才会有这TCDD的存在。

TCDD是一种脂溶性的物质,会在坯胎形成时破坏DNA/干细胞内的分子结构,从而导致畸形。当然,这仍然是取决于剂量跟对象的敏感度。

大致上,这就是橙剂里的祸首。

而更为严重的,是这TCDD极难分解,特性类似于泡沫塑料。它在人体内的半衰期为十多年,阳光下的半衰期大约是1~3年,没有阳光照射的话,半衰期可能超过百年。

而当年的肆无忌惮的喷洒,已经使得TCDD大量沉积在土壤及地下水系统中。这应该就是2000年仍然有畸形儿出生,橙剂危害至今原因。

十一、赔偿

1979年,240万越战老兵发起集体诉讼,5年后,这起案子以主要生产厂商孟山都及道氏化学等7家公司付出1.8亿和解。大约同一时期也有其他一些案子,总计下来,这些厂前后赔了2.4亿美元。

参与越战的韩国等其他盟国,之后也陆续获得赔偿。

1990年代,老布什将其他三种癌症列入橙剂受害者补偿范围。

但越南有点不一样。

越南在90年代曾经提过类似的诉讼,但被美国法院驳回,认为当时的条约并未禁止此类化学物质的使用。所以,可以说美国在越战的失败是拯救了这些化学公司,如果南越存活至今,这些公司对南越军民的赔偿将是天文数字,必定破产。

虽然没有赔偿,但美国民间设立了一些援助机构,对越南畸形儿童做矫形手术、辅助理疗及经济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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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这就是美国在南越使用橙剂的始末,肯定会有不尽之处,尤其是生化方面的东西可能会出错。如果有朋友愿意指正的话,感谢。本节参考来源比较多,其中大约半数内容是参考美国空军在1982年出的书,名字是《The Air Force and Herbicides in Southeast Asia 1961-1971》,作者William Buckingham Jr。

大约10年前下过一部纪录片说的就是盖尔斯顿与橙剂,制作者是国家地理还是DISCOVERY记不清了,现在再找居然没找到,遗憾。以后可能会再说说他,感觉他在某方面跟奥本海默比较相似。

个人看法

1、橙剂是不是化学武器?不是

至少以当时来说,不是。所谓化武,是氯气、光气、芥子气这类能够让敌方立即丧失作战能力的化学品。橙剂的本质是照明弹而不是杀人武器-------照明弹打破黑暗让敌方现形,橙剂在破坏丛林让敌方现形。

而且,在橙剂的使用中美军/南越士兵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跟用洗涤剂一样。就算是熏蟑螂,说明书还要求人员退出屋外吧?

再者,当时的美国人自己也将其成分用于家庭、农业除草。

2、美国是否应该道歉?将来

越盟南下,才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像在花园口事件上一味指责蒋先生,而无视日本帝国的侵略,这不是一个妥当的做法吧?

将来越盟下台之后,美国向越南人道歉是应该的。不要以为越盟不可能下,看看世界/历史就知道,下台之后不会泡沫化的,越盟是唯一可能的一个,因为它有本钱------赶走了法国人。也正是有这本钱,所以它才可能会主动下。

3、美国是否应该赔偿?应该

这是人道方面的问题。而且,越南人起诉/要求赔偿的对象不应该是什么化学公司,而是美国政府。起诉公司,相当于凶案中起诉菜刀制造商,而将凶手放到了一边。

但目前而言,起诉美国不太现实,毕竟那是越南的投资来源国之一-------如果不是最大的话。不过,将来追究这事件的责任还是可能的。

4、美国是否有罪?是

虽然无心,但造成的后果空前严重且极不人道--------癌症等疾病不谈,所造成的畸形儿对越南人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比真正的化学武器造成的伤害更大。

而且,这跟1968年的莱美屠村完全不同。政策方面,美国军方跟一战以来所有正常军队一样,对屠杀平民的行为并不容忍(希望不会有人用李梅或者杜鲁门来抬杠,那是另一回事),莱美村一案的下令者是少尉排长William Calley Jr,属于个例。

橙剂的使用,不是一个少尉或者上将的问题,是美国总统亲自批准/禁止的行为,完全代表美国。

越战虽然惨烈,但美军做法算是中规中矩。橙剂是美国在越战中唯一的罪,不过,无法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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