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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云锦居士 2021-01-24

牛津大学历史学教授赫拉利在他的著作《人类简史》中提到:现代智人比起几万年前生活在非洲的智人祖先们,其实在体力和脑力上都没有飞跃性的提高,现代智人与我们的智人祖先的唯一不同就是社会组织形式不同,而现代智人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归根到底都只有一个原因:社会组织效率的提高。

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会衍生出不同的制度、文化、习俗,并最终影响人们的行为。

那么社会组织形式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贾雷德·戴蒙德在其著作《钢铁、枪炮与病菌》中通过对“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文明都孕育于亚欧大陆上?”的问题进行讨论,较为详细的向我们展示了地理与自然环境因素对于人们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影响。

当然,绝对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肯定是不正确的,但是地理条件与自然环境对于人们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尤其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

自然条件影响社会组织形式,社会组织形式衍生出相应的制度、文化、习俗,进而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如果顺着这样的思路往下想,其实很多有趣的问题都可以解释的通,比如在超大规模战争中,为何中国的北方往往可以战胜南方?而在发展经济,做生意方面,北方往往又不及南方?再比如最近引起热议的“两头婚”为何在江浙地区更有市场?

本文以社会组织形式的角度去试着回答这些问题,而在这之前,让我们首先来看一看,两千多年前,秦朝末年,那句流传于起义军中的一句话“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影视剧中的项羽

秦灭六国,为何楚人对秦制最不适应

秦始皇嬴政用了十年时间完成一统天下的大业,秦能攻灭六国说到底是因为实施变法之后的秦国社会组织效率高于其他六国。

秦法除了轻罪重罚,实行连坐,鼓励军功外,还有明显的重农抑商的倾向,而除此之外,秦法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一点:强行将家庭小型化。

秦法有规定: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以上男丁而不分家,就要多上税。

秦法通过这一规定强行让家庭小型化,让秦人原子化,让秦人与秦国的中央政府的联系之间没有其他力量(如贵族,大家族等)。

而原子化的秦人想要获得利益只有两个途径,种地与上阵打仗。

秦国通过秦法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由小型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小农经济为基本经济模式的高效的国家运行体系。

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这样模式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只要有土地和人口,这种小家庭的模式就能被无限复制。

在这套体系下,秦国的社会组织形式比其他国家更为高效,所以,秦国赢了。

胜利的秦始皇认为自己的这套体系同样适用于其他六国,于是在六国内推行秦法,在其余五国,因为贵族利益受到损害,也发生了一些反抗事件,比如《大秦赋》里提到的原韩国都城新郑的反叛。

但是,全国上下,各个阶级都对秦法极端反感的,似乎只有楚国,而在秦末的混战中,楚人杀令守,反秦复楚的决心似乎也远远强于其他诸侯国。这又是为什么呢?

其实道理并不复杂,秦国地处关中平原,有大片适合耕种的土地,且这些土地相对而言比较肥沃,一个小型家庭通过耕种,就可以勉强养活一家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秦国通过法令让小家化,原子化,再以国家的力量将这些原子化的秦人组织起来,形成一具高效运转的国家机器。

这种制度对于秦人来说,是一套高效的制度,是对生产力的解放,所以商鞅变法后秦国国力蒸蒸日上。

但是,当秦国灭了楚国,将这套制度搬到楚国后,就立刻面临水土不服。

楚国地处长江流域,当时的江汉平原还未得到充分开发,土地也不甚肥沃,且楚地多山川河泽,连贯成平的平原较少。

地理环境的复杂性造成了楚人生产方式的多样化,虽然主要占据主体地位的仍然是农业,但是同时存在的渔猎、采矿等多种行业。

这些自然因素造成了楚国不能像秦国一样几乎所有人都以小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生产,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楚人们采用的是较大的家族集体生产的模式,较大的家族中,各成员彼此协作,共同生产,共同分配劳动成果。

这就造成了一个结果,楚国的大家族势力、贵族势力、地方势力权力较大。楚国的组织形式更像是一个贵族、大家族的联盟。这是为了适应楚地的地理和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这没有好坏,只有适合与不适合。

秦国灭掉六国后,将秦制推广到其余六国,但是秦制是一种与以小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相匹配的制度,对于以大家族为生产单位的楚人来说,这套制度并不适合。

这种制度上的水土不服,让楚国各个阶层的人都成为了秦制的受害者,所有人的利益都在秦制下受损,所以楚人对秦国的憎恨胜过其他5国,而当秦末天下大乱时,楚人反秦复楚的愿望也最为强烈的。

这才是“亡秦必楚”背后的深层次逻辑:秦制与楚国的生产方式不匹配。

刘邦建立汉朝时,施行的是郡县与封国相互折中的一项制度:郡国制(郡县与封国并行),而原秦国的土地几乎全部施行郡县制,原来楚国的土地大部分施行分封制。

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与楚国相比,被秦国所灭的其余5国对秦法虽然也不适应,但是反抗意识与反抗的烈度都不及楚国,其主要原因还是其余5国的境内也有大片适合进行大规模农耕的平原。

所以与秦法相匹配的以小家庭为基础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有其存在的土壤。

通过亡秦必楚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不同的环境下,人们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进而产生相应的制度。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试着去回答一下一个困扰很多人的问题:为什么超大规模战争的结果通常是北方战胜南方,而在做生意方面,北方人又不及南方人了。

战争与生意,分别适合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形式?

首先必须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战争,北方都可以战胜南方。在中小型战争中,北方军对南方军并没有明显的优势。北方战胜南方的情况只发生在南北双方都有了统一政权后进行的超大规模的战争。

首先,有两个之前被认为有道理的解释其实是很可笑的,第一个观点是认为北方在战争中能战胜南方的原因是北方人更强壮,这种观点极其可笑,因为打仗不是打架,靠的是协作,比的是谁杀伤对手的效率更高,一群训练有素,纪律性很强的身材瘦小的军队可以很轻易的干掉一群身体却强壮,但是组织性纪律性很差的散兵游勇。

另一个可笑的观点是认为北方人比南方人更勇敢,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历史上,全城抗敌全部战死的例子大多发生在南方(比如明末江阴城抵抗清军全部战死)。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北方人的勇敢程度超过南方人,那么在超大规模战争中,北方常常能够战胜南方的原因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把秦楚两国的情况放到南方与北方身上,你会发现情况十分相似(秦国代表北方,楚国代表南方)。

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北方多平原,适合大规模农耕,有小农经济存在的土壤,小农经济下,个人原子化,但原子化的个人恰恰更容易被政府直接进行组织,从而形成超大规模的组织。

而南方不同,南方山川河泽较多,有一些适合耕种的平原,但是也往往被地理屏障分割,而南方人采取的生产模式与楚人类似,即大家族共同生产。

正因为如此,与北方人相比,南方人宗族观念更重。

南方人以血缘、地域为纽带,很容易就能结成中型组织,但是如果想结成超大型组织,对于南方人来说,其困难程度比北方人要大。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北方人要么以原子化的形式存在,要么被组织起来,结成超大型组织,而南方人很容易结成中型组织,但是结成超大型组织却比较困难。

于是,关于战争的问题的答案就显而易见了,超大规模战争需要的是超大规模的组织,而北方人比南方人更容易结成超大规模的组织。

明白了这一点后,南方人发展经济、做生意好于北方的原因也就清晰可见了。

南方人可以通过地域、血缘轻易的结成中型组织,而商业活动的进行,恰恰十分适合中型组织。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在计划经济时代,南方经济不但没有优势,反而处于明显的劣势。

这一切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社会组织规模。

好了,现在还剩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两头婚”在江浙一带较为盛行?

“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在文章的开头,我们提到过一个地区、一个社会的制度、文化、习俗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下产生的,顺着这个思路,我们来看一看“两头婚”这个问题。

“两头婚”即男不娶,女不嫁,结婚之后,双方仍然与自己的原有家庭保持相当的粘性,反而是结婚后夫妻之间的粘性较低,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间通常要少于与自己原生家庭相处的时间。

由于男女双方不娶不嫁,所以男方不必给彩礼,女方也不必给嫁妆,男女双方要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与父亲家庭一起生活,一个随母姓,与母亲家族一起生活。

如今采用“两头婚”模式的家庭不在少数,尤其以江浙一带为甚。

事实上,“两头婚”模式并非新时代的产物,它在清朝后期就已经存在,而清朝晚期,“两头婚”兴起的地方也是江浙。

亡秦何以必楚?“两头婚”何以兴于江浙?

咋看一下“两头婚”模式,不知你有没有一个想法:女方似乎在这种模式中略显吃亏?

两头婚中没有彩礼,而由于双方之间粘性一般,买不买房子(传统婚姻里一般都是男方家庭在购买房产时付出更多)的重要性也没有那么强了。

由于婚后女性要面临生产,且在养育子女的任务中,女性常常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所以生育之后,女性的参与社会工作以获得物资利益的机会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所以才会有彩礼这么一说,彩礼实际上是对女性在生育中受到的利益损失的一种提前偿付(当然,这并不代表天价彩礼是合理的)。

而“两头婚”模式下女方是无法获得彩礼的,那么失去彩礼的女方(和其家庭)又得到了什么呢?

答案是其中孩子的冠姓权(只有其中一个)和与一个自己家庭粘性更强,将来可以代表自己家庭的孩子。

用一个孩子的冠姓权去交换能带来实实在在经济利益的彩礼,值得吗?

在大部分北方人眼里肯定是不值得的,但是在一些宗族观念较重的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地区,可能认为是值得的。

说到这,我忽然发现了一个看似矛盾的地方,在许多人看来,南方经济好于北方的原因是南方的市场与观念都更开放,但是,宗族观念应该是一个代表保守的事物,按照常理,应该是更不开放的北方人更重视宗族观念才对,为什么真实情况恰恰相反呢?

其实答案在之前已经提到了,简单说就是北方人要么以原子化的形式存在,要么结成超大型组织,而南方人会通过地域、血缘等关系结成中型组织,在中型组织中相互协作,而中型组织更适合进行商业活动,所以南方经济活力好于北方,但宗族观念也重于北方。

更加重视宗族观念的南方(尤其是江浙)面临独生子女制度,原本在更加重视宗族观念的南方家庭中,有一种多要孩子的倾向,但是在独生子女制度下,这一倾向不能够实现。没有一个有着自己家族姓氏,与自己家族长期生活,将来可以代表自己家族的孩子,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家族传承的终结。而这对于重视宗族观念的南方家庭来说,是更加不能接受的。

还有一个现象也与南北方经济差距是矛盾的,就是经济更好,理论上思想观念上应该更开放的南方人明显比经济相对落后,理论上观念应该更保守的北方人更加重男轻女。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南方人习惯于以血缘、地域等为纽带结成中型组织,但是中型组织与中型组织间存在竞争,而中型组织内部的小型组织也存在竞争(比如一个大家族中的各个家庭)。

而如何在这种竞争中取得优势呢?当然是获得更多资源。

资源包括很多种,比如说劳动能力,再比如说暴力等级(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暴力等级与话语权往往直接挂钩)。

在农业社会里,男性在这两方面都明显强于女性,所以更重视宗族、家族利益的南方人会更加重视男性,这种观点在漫长的农业社会长期存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固有观念,而中国进入开启工业化的时间太短,工业化的速度又太快,所以很多社会观念与社会组织形式不匹配的现象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一直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类似于“两头婚”这样的社会现象会不断涌现,大家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因生产模式不同而造成的南北方人组织形式与组织规模的不同造成了南方人与北方人文化与观念上的不同,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界限正在变得模糊。

其原因同样不言自明,工业化之后,生产力提高了,生产方式改变了。

前文中提到过,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地理和自然环境对于人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制度、文化、习俗等的影响是很大的。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也相应减低,于是,这种由自然环境不同最终造成的南北差异开始减低。尤其是在互联网兴起,人们的交流方式被深刻改变之后。

工业革命与信息革命造成的生产方式的改变让南方人不必再完全依托家族、宗族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北方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与更多的人建立联系,从而不必再以原子化的形式存在,或者有了选择原子化,也可以选择不原子化的权力(当然,一些南方人其实反而认为北方人没有家族、宗族的束缚很洒脱,他们会主动选择去以一种原子化的形式存在)。

如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还会继续改变我们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与之对应的文化、习俗以及人们的观念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当新事物产生时不要立刻就去否定,要试着去分析其背后的逻辑,而对新事物的思考,这件事本身就十分有趣,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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