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总署大佬在国务院的吹风会上吹风了 然后--- Duang,两步申报就吹来了 1/ 时间、关区 8月24日开始 黄埔海关、深圳海关、青岛海关先行试点“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这三个关区的关务胖友们,激不激动?开不开心? 2/ 新模式是啥样的? 这个其实在年初,胖剑我就叨叨过了 但是,咱不是啥权威啊,我们来看大佬咋说的 基本跟《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里面说的差不多嘛 也不能差是不是? 毕竟就是执行嘛 来复习一下,当时胖子我解读的那篇: 基本流程:舱单提前传输—第一步提货申报—准入检查/货物提离—第二步完整申报—办理相关手续—放行/结关。 实施“两步申报”的同时,继续保留“一次申报”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外入区货物适用“两步申报”。 大佬说的提单信息 其实就是舱单信息嘛 嗯,好像有点美国人的风格了是不是? 但是,这里注意了 税款担保!那么这三个关区的关务胖友们 保函可以准备起来了 或者关税保险也可以买起来了 是不是突然发现海关很牛叉啊 草蛇灰线,伏行千里14天 之前的提前申报 一直怒吼的海关违法是不是可以消失了? 你们一个个叫海关知法犯法,强行要求我们提前申报 然而,你们还不是这样: 不过呢,你看,这个两步申报就没有问题了是不是? 根据舱单数据迅速让你提走了货 后面你再慢慢补充申报数据,再慢慢交税 你看 一来,海关考核的通关时效可以搞定了 二来,你企业也有时间去处置各种单证税费了 皆大欢喜啊 3/ 新模式的一些思考 首先,这个货物提走后有什么风险? 我们先来看海关法: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那么,这个货物算办结了海关手续么? 胖剑我看是没有 一来,毕竟这个模式叫两步申报 口岸放行只是其中第一步的概要申报 二来呢,第一步申报连报关单也没有生成呢哇 毕竟咱们的舱单系统目前对品名、HS code等还没细化监管到与报关单证完全一致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 接受海关监管这几个字 是不是要修订相应的配套措施了? 毕竟咱们海关法还说了: 第三十七条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 两次申报没完成,按照理论上还是海关监管货物 各种处置的风险还在哇 当然,俺相信,海关出政策总会给自己兜底的 这一点,咱们等正式实施细则吧
有,大大滴 比如到厂后偷梁换柱李代桃僵狸猫换太子 改铭牌换商标换标签改产地 哎呦,我去,好吓人! 那么,海关咋整? 俺个人怀疑 海关要全面转向了 美国的风险识别和情报布控可以参考借鉴起来了 美国《1978年海关手续改革和简化法》提出两步申报 跟我们现在说的这个几乎一个妈妈生的 那么老美现在咋玩的? 俺收藏的资料这么说的 老美为啥敢这么做呢? 因为他们有AMS 江湖人称24小时舱单预报或美国海关反恐舱单 还有他们的《海运安全法案》 、《安全港口法案》、 《安全运输提案》等等不管加固 那咱么就没有么? 咱们也有啊,比如舱单申报,咱们不也有规定么 就是没那么严格嘛 所以? 各位胖友,是不是有理由怀疑俺们的舱单加强管控要开始了? 还有海关的两大中心:税管中心、风控中心 针对各种企业,各种产品,各种编码等等 是不是各种风险参数设置起来了 毕竟咱们海关也想御敌于国门之外嘛 咱们就拭目以待吧! 最后,问一句:各位亲,你准备好了么? 两次申报,就这么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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