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2018年8月24日向海关申报出口ATA方式项下蔚来汽车ES8,数量1辆,ATA单证编号CN11/2018-3346。经查,上述出口货物应于2019年2月23日前复运进境,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将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进境。以上行为有ATA单证册、海关货物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查问笔录、情况说明等为证。 你们感受一下 反正我觉得吧,真香! 在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说了: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那都有啥呀?公告没说 扎心了,这不是闹么?哈哈,但是海关还是有别的渠道说的啦! 比如海关的公众号啊,来来来,看个图,杭州海关12360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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