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苟晶维权,舆论已经发酵了一段时间,事件的还原、过程的调查、后续的回应及最终的处理,网上都有了比较详尽的信息呈现,这里就不重复赘言,免得浪费读者时间。 开门见山,我想事件舆论后期出现的种种针对苟晶本人的“压力反噬”应当引起关注,及作为引导舆论形成理性共识讨论氛围的工作者也应该了解深层次的一些问题,今后陷入类似的舆论陷阱。很明显,事件发展到今天这一步,社会舆论已经对苟晶此前刻意通过捏造多个事实来最大限度激发舆论情绪监督压力的“捷径”行为,表现出了针对其本人道德、诚信层面的明显反噬苗头。可以想象,随着这股反噬压力的持续波及,苟晶今后还将面临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评价压力,甚至可能伴随着她的一生。虽然苟晶不会因“就算是我夸大其词了,你又损失了什么?你们损失了什么?”而得到任何规则的实质性惩罚,但人毕竟具有社会性,除了规则的刚性制约外,还将面临来自口碑、诚信等方方面面的道德评价和无形约束,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无形层面的道德评价或许更为重要。显然,苟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然,抛开频频撒谎、捏造事实、误导舆论等动机行为因素影响,苟晶终究还是个“受害者”,因此我建议我的读者在质疑、批评苟晶使用错误方式表达舆论诉求时,还是要尽量避免“苟晶之恶”“苟晶的罪孽”这类具有强烈负面定性的标题和词语,因为这会让网上针对苟晶维权已经出现的观点争论更加极端、更加具有攻击性,不利于后续形成基调一致、允许分歧、语气温和的舆论共识。舆论是把双刃剑,特别是在道德层面。无论前期因撒谎人为拔高的道德制高点多么利己,都会因后续事件真相逐步水落石出而出现反面转向,让自己陷入舆论漩涡。以此事件为例,前期苟晶刻意编造的学霸、受害者等虚拟人设随着权威调查通报的公开发布而瞬间崩塌,直接导致大量原先报以同情、支持、声援的围观网民出现情绪反转,产生大量被骗被卖等反向情绪,最终演变成了当前对苟晶出现的种种批判和质疑。分析认为,这是舆论对苟晶违背诚信原则的道德惩戒,并不是舆论的矛头就此开始出现转向。因此,我们要特别警惕那些以“枪口掉头批苟晶”“苟晶被批判是人性的沦丧”等声音为标题、主旨的文章,不要想当然地被其带偏带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判断,要明白批评苟晶与为高考顶替辩护是两码事,不能以批评苟晶就认定就是要为高考顶替案辩护。我认为,对于更多想要通过诉求舆论达到维权目的的受害者、当事人来讲,苟晶事件是一次生动而形象的舆论警示课。事实上,每一位试图通过舆论来帮助自己维权的受害者、当事人,都会或多或少存在“有意放大夸大利己信息”“刻意忽略不利信息”的情况,当然也包括我自己。但我们要注意,这种放大和忽略一定要建立在尊重基本事实和基本真相的前提下,是基于事实真相得出的可能带有个人情绪意愿和倾向的主观判断,而不是随意地去编造一个细节或捏造一个事实,无论处于舆论弱势,还是身在舆论强势,都要注意和警惕,否则即便赢得一时舆论声援,也会因真相逐步水落石出而引火上身,最终反噬自己。 媒体同样如此,我们有些新闻媒体太喜欢“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渲染和情节想象。以这次苟晶事件为例,但凡新京报等后续介入新闻报道的媒体记者能多一点核实、多一点求证,也至于让苟晶这么多漏洞百出的谎言不断消费着公众的情感,更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地撕裂着我们的朋友圈。我们参与事件讨论,是要在舆论讨论中督促和帮助有关部门找到一条可以解决问题的可行建议路径。不好的督促其改正,比如朋友圈问责这事,我相信经过这几轮热度讨论,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应该已经感受到了从上到下近乎一致的观点意见,后续撤销处理改正错误的可能性较大;而比如苟晶这事,我也相信,有相当一部分围观网民在今后遇到类似事件时,会有更加清醒而准确的判断。这一定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结果,让舆论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地服务我们的社会向更加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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