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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总长115.8公里,佛山新一轮轨交规划获批!

 仗剑天涯12 2021-01-26
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批复,本期建设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11号线3条线路,总长度115.8公里,设车站61座,总投资772.13亿元。项目建成后,佛山市将实现地铁通达五区,形成6条运营线路、全长252.4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此轮《规划》的顺利获批,是佛山五区全面迈入地铁时代的重要里程碑,将推动全市各区、各组团深度融合,并助力广佛全域同城化大幅提速。

此次获批复的线路,走向和站点位置仅为现阶段示意方案,在后续工可和初步设计阶段将进一步明确。

新地铁将通高明三水
全市迈入地铁时代
此次获批复的新项目有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11号线3条线路。未来,随着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连通高明三水后,标志着佛山将区区通地铁,全市五区全面迈入地铁时代。

佛山西南部的快速轨道交通线
2号线二期是佛山西南部的快速轨道交通线,是衔接佛山西南地区与中心城区和其他片区间联系的重要纽带,串联了高明、西樵、南庄等功能组团,加强了组团间、组团与主城区的交通联系.线路起始于高明区西安站,终止于南庄站,全长23.5公里,其中地下线12.7公里,高架线10.8公里;设10座车站,其中地下5座,高架5座;设置停车场一处;最高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系统制式采用6辆编组B型车系统。


佛山东西向市域骨干线
4号线一期为佛山东西向市域骨干线,串联了三水、南海和禅城,主要辐射三水西南组团、狮山城市副中心、佛山西站高铁枢纽、季华路城市中心区和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等城市重点发展区域。线路起于时代城站,止于港口路站,全长56.0公里,其中地下线50.4公里,高架线5.6公里;共设33座车站,其中地下30座,高架3座;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处;最高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系统制式采用6辆编组B型车系统。


佛山南北向市域骨干线
此次获批复的11号线为佛山南北向市域骨干线,作为广佛都市圈中部重要缝合线,串联大良容桂副中心、北滘陈村组团、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广州广钢新城等重要城市发展区,促进广佛“1+4”高质量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该线路起于容奇渡口站,止于鹤洞东站,全长36.3公里,其中地下线24.3公里,高架线12.0公里;设站18座,其中地下14座,高架4座;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处;最高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系统制式采用6辆编组B型车系统。


此次获批复的新项目有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11号线3条线路,从线路设计上看,均为新的“广佛地铁”线。其中,佛山地铁2号线二期将与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连接,进而实现佛山西部片区快速连接广州番禺,直达广州南站高铁大枢纽;佛山地铁11号线则与广州地铁10号线、11号线等多条线路实现换乘,实现广佛都市圈中部的深度融合。此外,佛山地铁4号线一期短期内可通过佛山地铁11号线连接广州,远期也有计划直接延伸至广州,成为广佛轨道交通线网的重要东西动脉之一。
三条新线预计新增18个换乘站,将广佛大枢纽、重要轨道线串联在一起,使佛山更多区域融入“广佛1小时交通圈”和“30分钟快速交通圈”,广佛全域同城化大幅提速。

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0-2025)的请示》(粤发改基础发〔2020〕17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供给质量,促进广佛同城化发展,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建设4号线一期、11号线、2号线二期等3个项目,规划期为2021-2026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和网络服务水平,研究解决广佛中心城区间、城市重要组团间的快速通达需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传统风貌建筑工作,避免产生安全影响,涉及地面新建设施及景观改造的应与周边城市景观风貌相协调。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四、统筹衔接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佛山西站等主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深入研究站点枢纽综合开发,做好与周边客流密度较大的商城、社区、学校等的衔接,科学合理布设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六、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七、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运营质量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
  八、轨道交通运营主体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要进一步加强旅客服务和成本管理,做好债务风险管控,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和营收能力,实现轨道交通运营可持续。
  九、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7日


图文来源:发改委、人民资讯、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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