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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桂阳圣节银”浅析

 昵称73575260 2021-01-28

南宋十二两半“桂阳军圣节银” , 未见载于包括《尘封千年的国家宝藏·南宋金银铤收藏与鉴赏》在内的各类谱录, 据传数年前出自南京的南宋金银铤窖藏。已知有两浙路转运司、浙西常平司、浙江安吉州、泉州、镇江府、建康府、罗江军、广德军等南宋地方官府进奉的圣节银实物存世① , 未见桂阳军;且所见都是五十两和二十五两铤, 未见十二两半铤。因而此十二两半桂阳军圣节银极具研究考证价值。本文拟从桂阳军圣节银的特征及铭文、古代圣节溯源、宋代桂阳军银矿开采冶炼和桂阳军圣节银铤考几个方面试作一探讨。

一、桂阳军圣节银特征及铭文

铤长91、首宽60、腰宽33.5、厚16mm,重467g。周身棕褐色浑厚包浆, 铤首两端微作圆弧状, 铤中部束腰, 铤面略内凹, 底部蜂窝孔大小错落。铭文基本清晰, 既有刻字亦有錾打戳记。刻字: “桂阳军解发圣节银四件儒林郎录事参军柯” (起首“桂阳”二字因锈重本不易辨, 但参考友人所藏另一件十二两半桂阳军圣节银, 根据笔势, 得以确定)。錾打戳记有六, 铤正中左右两个细小戳记已夷漫难辨, 余四戳记基本能识: “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

“桂阳军”, 即今湖南省桂阳县, 宋代时属荆湖南路, 北宋称桂阳监, 南宋升为桂阳军, 因当地矿产蕴藏丰富, 历代皆为冶炼开采重地。“圣节”, 中国古代对皇帝生辰节日的尊称。“圣节银”, 即皇帝圣节时官员进奉祝寿的银两。“四件”, 即本次桂阳军共解发圣节银铤四件, 每件重十二两半, 共计五十两, 此铤为四件之一。“儒林郎”, 宋代八品文阶官名。“录事参军”, 宋代主管府衙总务、户婚诉讼的官员。“柯”, 为录事参军姓氏。即本次桂阳军圣节银解发事务, 由儒林郎、录事参军柯某负责经办。“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是打印戳记。

“京销”, 顾名思义, 即京城临安销铸之意。其他三个戳记是姓名, 身份不详。存世大部分圣节银多錾有此四个戳记, 既然频繁呈现铤上, 自然有着特定意义, 将在后文详作考证。

二、古代圣节溯源

中国古代皇帝将自己的生辰称为“圣节”, 并在国家礼典中制定仪式规范下来,最早始自唐玄宗李隆基。唐玄宗生辰为八月初五。《唐会要》记载:“开元十七年八月五日, 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张说等上表, 请以是日为千秋节, 著之甲令。”②自此形成惯例, 历代皇帝都有各自不同的圣节称号。到了“郁郁乎文哉”的宋代,皇帝圣节规模尤为宏大。宋朝以文治天下,社会经济繁荣, 文化礼仪制度更为完备, 皇帝生辰寿诞极尽奢侈排场之能事, 远胜前朝。

《宋史》记载:“建隆元年, 群臣请以二月十六日为长春节。……真宗以十二月二日为承天节。其仪:帝御长春殿, 诸王上寿, 次枢密使副、宣徽、三司使, 次使相, 次管军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 次节度使至观察使, 次皇亲任观察使以下, 各上寿, 仍以金酒器、银香合、马、袖表为献。既毕, 咸赴崇德殿叙班, 宰相率百官上寿, 赐酒三行,皆用教坊乐, 赐衣一袭, 文武群臣、方镇州军皆有贡礼。……”③

北、南宋皇帝生辰圣节称号俱各不同:北宋九帝:太祖赵匡胤生辰二月十六,称长春节;太宗赵炅生辰十月初七, 称乾明节(后改寿宁节);真宗赵恒生辰十二月初二, 称承天节;仁宗赵祯生辰四月十四, 称乾元节;英宗赵曙生辰正月初三, 称寿圣节;神宗赵顼生辰四月初十, 称同天节;哲宗赵煦生辰十二月初八(哲宗生于十二月初七,因避僖祖[赵匡胤四世祖] 忌日, 改初八),称兴龙节;徽宗赵佶生辰十月初十(徽宗生于五月初五, 因避俗忌, 改十月初十), 称天宁节;钦宗赵桓生辰四月十三, 称乾龙节。

南宋六帝:高宗赵构生辰五月二十一,称天申节;孝宗赵昚生辰十月二十二, 称会庆节;光宗赵惇生辰九月初四, 称重明节;宁宗赵扩生辰十月十九, 称天祐节(后改瑞庆节);理宗赵昀生辰正月初五, 称天基节;度宗赵禥生辰四月初九, 称乾会节。元代以后, 历代皇帝圣节称号不再如唐

宋般繁缛, 明、清两代, 皇帝寿诞一般都称作“万寿节”。

三、宋代桂阳军银矿的开采冶炼

桂阳, 自古誉称“八宝之地”, 富产铅、锡、铜、铁、金、银等多种金属矿, 为历代著名的矿产开采地。早在汉代即设置金官于此, 专管矿冶。唐代设立桂阳监, 除开矿冶炼外, 并就山铸钱,为当时的矿冶及铸钱重镇。至宋代, 桂阳监的矿产采炼达到鼎盛期;南宋绍兴三年, 桂阳监升格为桂阳军。“ (桂阳监)在桂阳洞之南, 历代已来,或为监, 出银之务也。……”④“桂阳岁贡银

二万九千余两, 而平阳当其三分之二。……”⑤宋代的桂阳军是著名产银之地, 时全国主要产银区有三监五十一场, 桂阳监为其中重要一监, 每年上供银29000余两。历代以来, 矿山为统治阶级垄断经营。官府规定,凡以采矿、冶炼为业者统称“烹户”, 户中成年男性为“烹丁”, 但入烹户籍, 世代相袭, 不得脱籍。宋仁宗庆历时, 章侁任判桂阳监, 曾作长篇《烹丁歌》, 对当时桂阳监烹丁的生存状况及矿冶开采情形作了切实描述, 其中两句尤为著名: “官中逐月催租税,不征谷粟只征银。”

宋代《云麓漫钞》记载了当时的白银采炼方法, 从最初的辨识银矿到采银、炼银,最后销铸成铤, 皆有记载: “……取银之法:每石壁上有黑络, 乃银脉, 随脉凿穴而入,甫容人身, 深至十数丈, 烛火自照。所取银矿皆碎石, 用臼捣碎, 再上磨, 以绢罗细,然后以水淘。黄者即石, 弃去, 黑者乃银。团面糊团入铅, 以火锻为大片, 即入官库。俟三两日, 再煎成碎银, 每五十三两为一包,

与坑户三七分之, 官收三分, 坑户得七分。铅从官卖, 又纳税钱, 不啻半取矣。它日又炼, 每五十两为一锭, 三两作火耗。……”⑦

四、桂阳军圣节银考

此桂阳军圣节银, 因未錾帝号和纪年,不知是南宋何朝所铸? 是哪位皇帝的圣节银?“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戳记是何性质? 由于铤上反映的信息有限, 唯结合史料和其他南宋银铤实物相互联系加以考证。

(一) 桂阳军圣节银铤是宋理宗天基圣节银

《庆元条法事类》中“辇运令”规定:“诸上供金银, 并以上色起发, 内银鞘成铤(原注:大铤五十两, 小铤二十二两, 畸零凑数者听。如无上色去处, 许用山泽), 仍分明镌凿银数, 排立字号、官吏职位姓名, 用木匣封锁, 于纲解内开说色额铤段数目字号。”⑧

《庆元条法事类》是南宋法律、经济资料的汇编, 为宋宁宗在庆元年间命宰相谢深甫编修, 于嘉泰三年(1203)颁行。宋廷规定, 地方上供金银需用上等成色, 白银销铸成五十两和二十二两银铤, 零星小额者听任铸之;如无上等成色, 可以使用山野采炼的矿银;铤面要刻上银数、字号和官吏职务姓名。银铤錾刻官吏职务姓名, 是为明示责任, 谨防银数短缺或成色不足。又见南宋末元初人胡三省在《通鉴释文辨误》记道:“今人冶银, 大铤五十两, 中铤半之, 小铤又半之, 世谓之铤银。”⑨

今存世的南宋上供银(含圣节银), 有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二两半铤三种, 与胡三省记载相符, 并非《庆元条法事类》规定的只有五十两和二十二两铤。存世也从未见“二十二两”这一等级银铤实物。“小铤二十二两”应是“小铤二十五两”笔误所致。而十二两半上供银铤虽未见诸于《庆元条法事类》记载, 但却有不少实物存世, 因此笔者以为“十二两半铤”或即“辇运令”

中所谓“畸零凑数者”。存世的南宋圣节银多为五十两和二十五两银铤, 十二两半铤极少见, 可见当时进奉的白银是以五十两和二十五两银铤为主, 十二两半铤只在需“畸零凑数”时才上供, 与“辇运令”规定是相符的。

当今遗存的五十两、二十五两圣节银铤,铭文大多都錾着“天基圣节银”字样。《宋史》记载:“理宗以正月五日为天基节。”⑩可知这些银铤都是宋理宗赵昀天基节时地方上供的银铤, 且多数铤面都錾明是淳祐七年(1247)进奉。桂阳军解发的圣节银, 目前仅见十二两半铤一种, 存世有两品(除本文这品外, 另一品为友人收藏)。二铤造型风格相似, 铤面皆内凹, 铤上刻字基本相同。另一铤铭文:“桂阳军解发圣节银四件◆◆◆儒林郎录事参军柯” (铭文中间多了三个字, 然辨识不清), 同样錾有“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戳记。可见, 二铤都是铭文

所记的“圣节银四件”之一。铤面铭文包含上解官府、用途、银铤件数、负责经办官员职务、姓氏, 完全符合宋代“辇运令”规定。虽未錾明是哪位皇帝的圣节银, 但因明确知道此二品桂阳军圣节银与上述淳祐七年天基圣节银是同批所出, 且目前除宋理宗外,尚未见其他南宋皇帝圣节银实物披露。由此推论, 本文所析的桂阳军圣节银, 也是宋理宗的天基圣节银。该铤未錾纪年及“天基”称号的原因, 是因为十二两半铤铤面窄小,铭文堑刻唯尽量简洁, 除必不可少的上解官府、银数、经办官员职务姓氏等信息外, 仅刻“圣节银”字样, 表明该铤解发的性质和用途

(二) “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戳记性质考

本文所析“桂阳军圣节银”, 所刻铭文含意皆明确, 唯“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戳记性质尚待研究探讨。此四戳记在存世的圣节银上频繁出现, 有论著认为(凡錾有上述戳记者)都是京城临安的金银交引铺打造的京销铤银1 。对此, 笔者持不同看法。

今以“桂阳军圣节银”为例进行探讨。首先, 从银铤风格特征来看, 该铤虽錾“京销”戳记, 但造型特征却与常见的“京销铤银”有异。一般京城临安金银交引铺销铸的银铤, 铤身平坦, 造型美观, 显示了成熟的铸造工艺。而此铤铤面内凹, 铸工粗放, 风格明显与京销铤银不同, 显然并非京城临安销铸。其次, 作为桂阳军上供的银铤, 由于当地产银极其丰富, 官府勿需从外地买银上供, 因此该铤应是桂阳军本地金银铺, 用当地采炼的白银销铸而成, 并经官府錾刻铭文后解发朝廷。其三, 从该铤的铭文戳记錾痕进行考辨。细察铭文戳记位置的分布和錾痕覆盖的深浅程度, 判断铭文錾刻的先后顺序为:最早錾打的应是铤身正中左右两个细小难辨的戳记(即销铸该铤的桂阳军当地金银铺或银匠字号), 其次是刻字“桂阳军解发圣节银四件儒林郎录事参军柯”, 最后才錾打“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等戳记。后四戳记分布虽不规则, 但明显可看出, 是有意识錾于刻字以外的空白处。而且除天基圣节银外, 存世的不少上供银、纲银上也錾有“京销”、“贾寔”、“沈执中”、“盛缣” (或“邢文彬”)等戳记, 细察其在铤上呈现的痕迹, 竟然与桂阳军圣节银别无二致, 同样是最后阶段所錾。其四, 结合其他南宋银铤实物论证。如“德庆府上供银”本是一枚标准的京销铤银12 , 铸铤银匠为“苏宅韩五郎”, 但铤上亦錾有“京销”、“贾寔”、“沈执中”、“邢文彬”等戳记。又如“浙西提举常平司淳祐七年天基圣节银”13 ,铭文明白錾明该铤的铸销匠是张兴, 但铤上亦錾有“京销”、“贾寔”、“盛缣”等戳记。因此综合以上分析, 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贾寔”、“沈执中”、“盛缣” (或“邢文彬”)等人皆非销铸该铤的银匠;二是铤上的“京销”戳记, 并非真正的京城销铸,仅具象征意义;三是凡錾着上述戳记者并不一定都是临安金银交引铺打造的京销铤银。

那么, “贾寔”等人到底是何身份呢?有的银铤明明并非京城销铸, 为何却要錾“京销”戳记呢? 从存世实物看, 凡錾着这些戳记的银铤, 大多都是诸州、军、县上解京师的上供银、圣节银、纲银和税银, 而地方官府直接解往前线总领所的银铤从未发现上述戳记。“左藏库者, 国家经赋所贮也。”14

左藏库是宋代存放地方输送京师财物的国库。其又分东西二库, 东库主要存放丝、棉、布帛等上供物品, 西库则存放金、银、钱、钞等财货。

由此可以合理推论, “贾寔”、“沈执中”、“盛缣” (或“邢文彬”)等人应系京城左藏西库的仓管、验收官员或银匠。凡地方向左藏西库交纳的银两, 由“贾寔”等人查核数额、验明成色。银数短缺或成色不足者, 退回严令补足, 并追究经办官员责任;符合规定者则收纳入库, 于铤面錾明查验人员(或银匠)姓名戳记, 以示认可和负责。

南宋时, 京师成为当时金银的最大交易汇集地, 也因此刺激了京城金银打造业的繁荣发展, 仅临安即有金银交引铺一百多家。存世的南宋银铤实物中“京销铤银”居大多数, 即为明证。京销铤银因成色足、工艺美观, 逐渐形成一种品牌效应, 以致于京城以外的地方亦纷纷仿铸。如存世有建康(镇淮桥北)、镇江(镇江袁铺)等地打造的银铤上亦錾“京销铤银”戳记, 明显是仿铸京销铤银而来。各地官府为应付上供银额, 主要也是从京城买银上供。宋廷左藏西库为保证入库白银成色质量, 通常以“京销铤银”为收纳标准, 无论收纳入库的银铤是否真正京城销铸, 除查验官员(或银匠)錾名外, 亦需錾上“京销”戳记。无独有偶, 存世有不少“京销铤银”上亦加錾“康安京销、谢德明验”或“汪吴京销、谢德明验”等刻字,与本文所析的“贾寔”、“京销”等戳记异曲同工, 区别是前者具体錾明是何人京销、何人验讫, 使人更易理解而已。至于“贾寔”、“沈执中”、“盛缣” (或“邢文彬”)等人中到底谁为京销银匠? 谁为验查官员? 则不妄加推断了。

注释:

①1 12 13李晓萍:《尘封千年的国家宝藏·南宋金

银铤收藏与鉴赏》,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8 年1 月第1版, 52页、53页、39 页、58页。

②《唐会要》卷二九《节日》。

③《宋史》卷一一二·志第六十五礼十五(嘉礼三)。

④《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七《桂阳监》。

⑤《宋史》卷四八《汪纲传》。

⑥《方舆胜览》卷二六《桂阳军》。

⑦ [ 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

⑧《庆元条法事类》卷三O 《上供》引“辇运令”。

⑨ [ 宋] 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

⑩《宋史》卷一一二《礼志》第十五。

14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七《左藏库》。

(本文选自《中国钱币》201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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