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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清溪 2021-01-28

形式主义是国家治理中长期存在的顽疾。对此,中央有关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不少文件。不可否认,形式主义的存在与某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或不牢有很大关系,但也应看到,客观条件中也存在着产生形式主义的土壤,不能仅从个人主观方面考虑这个问题。

客观来说,形式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权力集中基础上的,对上负责的制度逻辑的结果。从法理意义上来看,现代社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下,“权为民所赋”更多表现为终极意义上的,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更多需要对其上级领导负责。因此,如果民众在治理实践中参与不足,缺乏对党员干部选任、提拔、政绩评价的有效介入,那么,党员干部就会因为缺乏直接对民众负责的动力与压力,而在实际工作中选择优先执行上级的意志。这一点,不是由领导干部的主观认识所决定的,而是由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所决定的。

在自上而下任务过多过重、政绩锦标赛竞争激烈、奖惩两重天的背景下,领导干部就倾向于集中时间精力来应对上级。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机会主义行为、策略主义行为就会产生。更有甚者,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

凡是上级强调的事情,就可以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地完成,实在不好做就把外在的形式功夫弄得漂漂亮亮,由此催生了所谓的表演行为、表现行为、表态行为。而另一方面,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有时就不太容易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也就不好统一。

正是因为存在制度本身的因素,所以笼统地指斥基层党员干部未必完全合理,且容易打消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实际上,在党持续多年的教育下,绝大部分基层党员干部都具有朴素的民众感情,也真心想为民众办事。但制度强大的推力使得他们有时不得不做出形式主义的行为,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正因如此,形式主义现象一再受到批判,但屡禁不绝。

对于基层领导干部而言,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不回应基层民众的需求,不可能不想法解决基层民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一方面,上级的指示、任务、要求必须要完成,另一方面,老百姓大量的诉求又不能不面对与处理,这种情况下,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大多分身乏术、极度疲惫,是需要得到理解的。

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对于这种过度对上负责的问题,有必要予以调适。权力的选择性集中是必要的,但也有必要进一步赋予地方与基层适度的自主权限,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自主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治理能力。同时,也要进一步将广大民众的力量引入基层治理实践。特别是在领导干部的选任、政绩评价、奖惩等方面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对下负责的动力与压力。因此,需要通过一方面选择性放权,一方面加大群众参与的方式,共同推动基层治理转向民主治理和科学治理。

作者: 李海青,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易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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