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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操作流程

 快乐者生存 2021-01-29
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操作流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性审核实施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夯实“三道防线”职责,强化制度落地执行,现将流程及要求宣贯如下:

一、决策议题拟定阶段
1.研究论证

承办部门组织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应当邀请法律合规部门参加,法律合规部门应当提出是否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的明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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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应当由党组织、董事会和经理层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经合法合规性审核:(1)公司治理及基本制度;(2)重大改革事项;(3)重要经营决策事项;(4)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其他涉及合法合规性的重大事项。

2.前置性审查

承办部门应当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由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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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2)是否需要提交法律合规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等。

3.拟定议题草案

承办部门草拟决策议题草案汇报本单位领导,原则上应会签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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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汇报时应当说明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和合法合规性审核开展情况;

法律合规部门在会签时,应当明确是否需要开展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已经完成审核的,应当明确审核结论及建议。

4.申请合法合规性审核

承办部门应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或经法系统向法律合规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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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重大决策事项拟审议稿;(2)重大决策事项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说明;(3)重大决策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政策、监管要求、规章制度和基础性文件资料;(4)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5)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及采纳情况;(6)其他材料。

二、安排决策会议阶段
5.合法合规性审核

法律合规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涉及重大、复杂法律问题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分为Ⅰ类和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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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审核内容:(1)决策事项适用的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等依据是否准确;(2)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章制度和合规要求;(3)决策方案的法律论证;(4)决策程序是否适当;(5)其他需要审核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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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1)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经法律论证可行、程序适当的,出具无保留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2)决策事项合法合规,但经法律论证缺乏可行性的;或者程序不适当的;或者决策事项部分合法合规,但经调整后合法合规的,出具有保留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3)决策事项不合法不合规的,出具否决性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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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Ⅰ类):(1)可能出具有保留或否决性法律意见的;(2)决策事项法律关系复杂、法律合规风险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3)决策事项涉及境外投资、重大改革、重大股权投资、重大工程建设的;(4)法律合规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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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清晰、法律合规风险较小且出具无保留法律意见的,法律合规部门可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Ⅱ类)。

6.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签发

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应当由法律合规部门审核,报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审定签发。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主送承办部门,报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法律合规工作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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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Ⅱ类)可以由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授权法律合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并应当在决策会议前报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

7.上会申请

承办部门向决策会议组织部门提交决策会议审议申请,一并提交本部门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以及法律合规部门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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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提交决策会议的汇报材料中,应当明确说明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情况,包括:本部门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审查结论情况、法律合规部门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结论及重要风险提示建议情况、本部门对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的采纳情况等,并将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作为附件附后。

8.会前复核

决策会议组织部门对报送的决策议题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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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内容包括:是否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核;是否属于否决性或有保留性的法律意见;上会材料中是否含有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等。

退回情形:(1)应当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而没有开展的,退回承办部门申请并要求补充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2)法律合规部门出具否决性法律意见且承办部门没有对决策议题重新拟订的,退回承办部门申请并要求重新拟订。

三、决策会议审议阶段
9.审议决策

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集体研究、决定本办法规定的清单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列席,并根据需要对法律意见进行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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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应当将提交决策会议的汇报材料,连同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书,按照要求时限提前送出席决策会议成员审阅

四、决策实施阶段
10.决策后评估

法律合规部门应当参与决策后评估。法律合规部门也可根据需要对决策方案实施结果开展法律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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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调整的,法律合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补充开展法律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核。

11.监督考核

审计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将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各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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