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静省新闻报道截图 近日,越南河静省一位名为阮海忠(Nguyễn Hải Trung)的27岁男子,由于其母亲不给钱买毒品便点火把自个儿的家给烧了。 宜春县公安机关(Công an huyện Nghi Xuân)根据2015年《刑法》第178条规定,以毁坏财产罪起诉并逮捕阮海忠。 案发后现场图 据调查,5月24日上午9时,阿忠在宣海乡洪水村的家中,向阮氏梅花(Nguyễn Thị Mai Hoa )(48岁,其生母)索要钱财来购买毒品,但被拒绝了。随后他大喊着放火烧了房子,还拿着锤子到处毁坏家中的固定资产。 其母亲向邻居大声呼救,不久后火势得以扑灭,但家中许多家具家电,比如电视,床,电风扇,柜子等都被烧毁损坏。 根据阮氏梅花的指控,宜春县公安(Công an huyện Nghi Xuân)进行了调查,确定损失的财产金额为600多万越南盾(约合1800多元人民币)。
ma túy 毒品 điều tra 调查 chấp thuận 获准/认可 búa đinh 钉锤 hàng xóm 邻居 hư hỏng 坏损 bắt giam 拘禁 tố cáo 控诉 温馨提示:毒品万万碰不得! 网上报道因毒品犯罪的案例数不胜数,对于“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该如何处罚?”的这个问题网民们也是各有其想法,下面我们来看看部分越南网民的一些犀利评论。 法 律 法 治 ![]() ![]() ●越南欲逐步对外开放旅游,拟与中国等多国商议恢复国际航班●河内“黄金地块”被荒废11年 如今被提起调查●越南旅游区大象发情攻击人,导致饲养员当场死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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