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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销售(买赠、返利、退货).pptx
2021-02-02 | 阅:  转:  |  分享 
  
买一赠一的财税处理主讲:司马老师一、什么是买一赠一二、买一赠一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三、实务案例一、什么是买一赠一买一赠一是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
方式。一般是指购货方购买指定商品后,销货方赠送给购货方某种商品的一种销售行为。常见的有:买衬衫送领带、买大包装食用油送小桶油等等。
那么,对于这种销售方式,会计账务怎么处理?发票怎么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我们结合实务案例一起来学习一下。二、买一赠一的会
计与税务处理分析1、会计处理分析对于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在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观点有两种:第一种,是按售价确认主商品的收入、结转主商品
的成本,所赠商品成本确认为销售费用。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种,是将总的销售金额按照各项商
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商品的收入,同时结转相应商品的销售成本。具体应该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规定,“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
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
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综上,在实务中,我们将买一赠一这种销售行为,根据其具体的“赠送
目的”来进行分类处理。(1)买一赠一过程中,附赠商品的目的为宣传、广告、客户联系之用,则应计入销售费用。例如买衣服赠送商场台历,买
化妆品赠送新品小样,买啤酒赠送品牌开瓶器等等。(2)买一赠一过程中,附赠商品本质上与主商品构成捆绑销售、折扣销售,则应将总的销售金
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确认各商品的收入,同时结转相应商品的销售成本。例如买一双鞋送一双鞋,买指定款西装送衬衫,买电饭煲送
铁锅等等。2、增值税处理的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
同销售货物。因此,对于买一赠一,增值税上应做视同销售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
10]56号)之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因
此,在买一赠一销售下,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
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3、企业所得税处理分析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
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企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
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在上述情形下,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
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
销售收入。三、实务案例【案例1】(捆绑销售)甲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开展国庆促销活动,买大衣送
T恤。大衣对外含税售价为1130元、成本700元,T恤对外含税售价130元、成本80元。当月销售大衣100件,赠T恤100件,收到
销售价款113000元。请问对于甲公司“买大衣送T恤”活动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1、会计处理2020年10月收到销售价款113
000元,不含税收入为113000/(1+13%)=100000元大衣的公允价值=1130/(1+13%)×100=100000元
T恤的公允价值=113/(1+13%)×100=10000元应确认大衣收入=100000×100000/(100000+10000
)=90909.09元应确认T恤收入=100000×10000/(100000+10000)=9090.91元账务处理如下:借:库
存现金/银行存款11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大衣90909.09—T恤9090.9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3000【113000/(1+13%)×13%=13000】借:主营业务成本—大衣70000—T恤8000贷:库存商品—大衣7
0000—T恤8000发票开具在发票的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别填列,将总的折扣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分别确
认各项商品的折扣额。该案例中我们假定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开具图样如下:【案例2】(计入销售费用)甲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零售,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开展店庆促销活动,凡进店购物即赠店庆定制雨伞一把。当月销售服装收到价款565万元,赠送店庆定制雨伞
2000把。服装成本为400万元,店庆定制雨伞为外部购进,成本为4万元。请问对于甲公司上述活动应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A
公司开展店庆促销活动,凡进店购物即赠店庆定制雨伞一把。由于A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零售,雨伞并不是其主营销售的产品,且企业赠送的定制雨
伞,一般都会有企业标识,该赠品主要目的更多地是为了企业宣传、营销推广,因此,赠品店庆定制雨伞的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1、会计处理(
1)确认服装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565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000(500×13%)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0贷:库存商品4000000(2)确认销售费用(店庆定制雨伞)借:销售费
用45200贷:库存商品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40000×13%)2、税务处理(1)增值税处理对
于在会计上计入“销售费用”科目的买一赠一,基本上都是不开具发票的。在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填写未开票收入。(2)企业所
得税的处理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
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企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
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在上述情形下,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
产,可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Thanksforyourlistening谢谢聆听!平销返利财税处理主讲:司马老师一、什么是
平销返利二、平销返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三、实务案例一、什么是销售返利销售返利的是许多企业进行促销的常见方式之一,是生产企业为了激励经
销商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模式,为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很多生产企业都会制定销售返利的政策,并且返利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业绩,也就是销售量
或销售额,给予一定的百分比返利。对于销售返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收到销售返利如何开具发票?上述问题,很多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还不
是很规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销售返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167号)文件的定义,平销返利,就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
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一种销售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生产企业通
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二是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那么,对于境外供货方或生产企业以价格
补贴形式给予境内购货企业的补贴,是不是也需要作为平销返利处理,将取得的收入抵减进项税额呢?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曾做出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一文仅适用于境内购货企业从境内供货企业取得的各种形式的
补贴,应作为平销收入抵减进项税额。对境内购货企业从境外供货方取得的补贴,不适用该项规定。也就是说,平销返利政策仅适用于境内企业之间
。对于境外供货方或生产企业以价格补贴形式给予境内购货企业的补贴,不需要按照平销返利的规定进行处理。二、销售返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1、
会计处理对于收取平销返利的商业企业来说,销售商品时,正常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约定收到现金返利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同时做进项税额
转出处理;按约定收到实物返利时,应确认库存商品增加、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2、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
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
征收增值税:(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
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增值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增值税(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
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
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3、发票开具在实务中,商业企业收取平销返利,应如何开具发票呢????(1)现金返利的发票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
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
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
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对于现金返利,由生产企业/供货商向商业企业开具红字
发票。(2)实物返利的发票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货物。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对商业企业的实物返利,在增值税上是需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
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又需要冲减进项税额。从文件的角度,就应该开具两份
发票:一份是生产企业/供货商向商业企业开具一份所返实物的正常发票,另一份是同样金额的红字发票。三、实务案例【案例1】现金返利甲
公司为一家商场,乙公司为甲公司供应商。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按照供应商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向顾客平价销售智能音箱。每月月末,乙公
司按甲公司销售额的10%进行平销返利。2020年6月,甲公司共销售乙公司智能音箱的金额为113万元(不含税进货成本100万元),月
末甲公司按约定收到现金返利11.3万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会计与税务处理?1、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
11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万贷:库
存商品100万2、月末进行现金返利的会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6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
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甲商场收到11.3万元的现金返利,应转出进项税额:11
.3÷1.13×13%=1.3万元,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11.3-1.3=10万元。借:银行存款11.
3万贷:主营业务成本1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万【案例2】实物返利甲公司为商业企业,乙公司为甲公司供
应商。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按照供应商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向顾客平价销售智能音箱。每月月末,乙公司按甲公司销售额的10%进行平销
返利。2020年6月,甲公司共销售乙公司智能音箱的金额为113万元(不含税进货成本100万元),月末甲公司按约定收到价值11.3万
元的智能音箱实物返利。请问甲公司应如何会计与税务处理?【解析】:甲公司收到实物返利,应分解为两个业务进行处理。一是甲公司取得乙公司
红字专用发票,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同时取得返利实物的增值税蓝字发票抵扣联,按正常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处理。借:库存
商品—平销返利1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贷:主营业务成本1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出)1.3万Thanksforyourlistening谢谢聆听!退货换货财税处理主讲:司马老师一、退换货会计处理二、退换
货税务处理三、退换货发票处理一、退换货会计处理退货的条件退货条件具有差异性,有的接受一定期间的无理由退货,有的则不允许退货,除非有
商品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货,退货产生的运费一般需要买家来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1、两种退货情况的卖方会计处理:
(1)交易取消,卖方确认收入前的退货情况。例:买家A在网络商城购买了电器1130(含运费)元,成本为800元,验货时因质量问题要求
退货,退货发生运费为20元。首先已经存货发出的分录红冲,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800(红字)贷:发出商品8
00(红字)因退货属于质量问题,需要卖家承担运费借:销售费用-运费
2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0假如本例中不属于质量问题则运费由买家承担,发票给买家,卖家代收运费给
物流,则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0贷:其他应付款—物流单位20(2)交
易取消,卖方确认收入后的退货情况。分析:卖方确认收入后,买方退货,卖家需要红冲已经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如果退货是非质量原因,卖方毋须
承担退货运费,否则需要承担。红冲已经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借:主营业务收入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贷: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1130借:库存商品
800贷:主营业务成本800若因质量问题承担退货运费的话借:销售费用-运费
2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02、退货买方的会计处理:如果作为买方
,因为退货而收到红字发票,那么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可以以红字发票为依据,把原先的购货凭证做冲销即可。其购货分录及冲账分录如下所示:
购货时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130红字发票冲账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130贷:库存商品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3、换货的会计处理换货原则,先退
货,换货销售退货时候,红冲收入和成本换货视为销售另一种商品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等1130贷:主营业务
收入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贷:库存商品800二、退换货税务处理1、增值税额如何扣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
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
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
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第三十一条:小规模纳税
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2、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如何冲减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
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三、退换货发票处理1、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1)发票开具当月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作废专用发票
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2)
发票开具跨月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有如下规定:情形一:购
方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购买方可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不必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
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情形二:专票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
或抵扣联无法退回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情形三:销方未交付专票、购方未申报抵扣并退票销售方可在开票软
件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最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输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开票软件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2、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3、同一张发票多次发生退货呢?可以申请多次开具红字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可申请开具一张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政策依据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Thanksforyourlistening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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