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来说说#女子给差评遭外卖员上门威胁#这件事情。本篇文章并非想给上门威胁的外卖员洗地,我也觉得上门威胁的方式不对。但我之所以要写作这篇文章,主要还是想探讨下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成因。 近日,上海一女子称其因点外卖给了差评,遭到外卖员上门报复、砸门、辱骂恐吓,还被勒索200元的“赔偿”。爆料视频显示,外卖员吼道:“差评给我取消掉!3分钟解决不了,我就弄死你!”女子表示,在向外卖平台投诉后,对方只是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2月1日,当事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事后已报警。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外卖员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十日。 另据@青蕉视频 补充,该女子给出差评的原因是,“因自己一直在通话外卖员未能打入,通话后订单显示已经送达”,“(她)打电话过去问情况,骑手态度恶劣表示,自己已经送了一次了不送了,放车里吧明天再说”,(然后冲突就发生了)。我知道,光看这两条视频而不深入思考,很容易就陷入进外卖员粗暴无礼的“势阱”中。 让我们抛开这起冲突的表面起因,先来仔细思考一个问题: 虽然我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外卖员在当天被平台罚了200块钱。但根据被差评就会被平台罚款的常识,以及外卖员后续威胁取消差评、还要继续送餐的表现,我们似乎能够得出上面的结论。于是乎,紧跟着这个问题之后的问题就是:平台罚款的依据是什么?可外卖员跟平台之间好像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跟外卖员签署的合同的,是跟平台有关系的三方公司。换句话说,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平台设置了诸多规则,但却从诸多事件中悄然抽身,不管是外卖员自身出了问题,还是跟顾客起了冲突,平台的责任都是被抽离的。所以我们才看到,“在(张女士)向外卖平台投诉后,对方只是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反正我是觉得,从本质剖析,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饿了么。 我们从新闻报道里可以看出,因为给了差评,外卖小哥上门报复、砸门、辱骂威胁,无所不用其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外卖小哥到底做错了什么呢?但所有人都知道,吃了差评,外卖小哥的收入是会受到影响的,所以大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差评。因为平台对时间是有绝对掌控的,而且时间的调和会影响消费者和外卖小哥的关系。但平台又要抽身于事外,所以你看,在消费者曝光问题后,他们不惩罚骑手,只是草率的赔偿,说白了就是不想掺和进这种事情上。消费者跟外卖小哥之间的互相伤害,爽的了一时,但爽不了一世。解决不了这种畸形关系,到了下次,该出现的还会出现。不要只觉得外卖小哥可恶,有了这种想法,就被平台溜了。虽然有些内容出现了偏差,但核心表述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说到底,这起事件的爆发,就在于差评机制的转嫁矛盾上。而平台本身又设置了相应的时间窗口,在规定时间内送不进来,外卖员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所以我们才在张女士的回忆里看到,“通话后订单显示已经送达”。不过,受限于平台规则,要想保证利益不受损,外卖员就只能点击送达。而当他点击送达,本身又没有送达,跟消费者张女士之间的冲突就到达了顶点。可能这么说有点蛮不讲理,但大家可以好好思考下,无论是对平台来说,抑或是消费者而言,外卖员是不是根本就没有“议价权”,只能被动接受?此外,平台也不可能修改类似的规则,因为,他们的目标说到底还是服务消费者,为了服务好消费者的体验,他们就只能放弃掉外卖员的利益。即便舆论的频繁爆发,会迫使平台做出一定的让步,但底层逻辑是不会修正的。 大家可以回忆下2021刚开年饿了么遭遇的三次舆论危机——第一个,1月6日,47岁外卖员送餐途中猝死,饿了么最初回应,没有关系,给予2000人道补偿,后来又致哀,给了家属60万抚恤金。第二个,1月17日,饿了么外卖员为讨薪自焚,这次饿了么学精了,直接回应“)将支付治疗及相关费用已对相关合作商启动调查”。第三个,也就是今天这个,#女子给差评遭外卖员上门威胁#,饿了么又颓废想糊弄事儿了,“给100元补偿优惠券,(这事儿就算完了)”。所以,即便在今天或是明天,饿了么会就此事做出相应回复,但大概率会选择重复昨天的策略。说到最后,倘若没人能从底层逻辑上颠覆现有规则,类似的悲剧就只能继续。回到具体的事件上,我们当然要谴责外卖员,但也决计不能忽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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