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广东广州,一货车司机拉着17吨苹果经过高速收费站时,因货箱里有一块篷布不免过路费。王先生称,篷布只有40斤,也就是两箱苹果的重量,车上总共有1025件苹果。 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称:篷布不是农产品,不符合绿通车辆判断标准。 司机质问:“篷布是车上必须带的备用品。” 工作人员称:“不能和非鲜活农产品混装。” 司机质问:“那放在驾驶座里面,是不是就是客货混装了……” 工作人员:“这个不是我们规定的。” 司机:“是不是必须要交的?好的。” 最终,司机缴完3570元过路费后离开了。 给农副产品免收过路费,是国家综合考虑的结果,是为了方便让农副产品更好进入大家的餐桌上,也是一种惠民措施。如果给这些车收过路费,实际上增加了运输成本,这样这部分钱最后还是要通过加价的方式体现在菜价上。所以说,国家免除农副产品的过路费,不是为了帮助司机省钱,而是为了帮助广大群众省钱,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 苹果是鲜活的农产品,走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本应是免收费用,而收费站工作人员则表示:篷布不是农产品,不能混装,收费3570元是合理的。 2月2日上午,大广高速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严格按规定处理,现在已经将钱退还给王先生。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大广高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政策没有问题,出于人性化考虑,退还了该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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