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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shengyidian 2021-02-04

财税【2020】32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的五年内,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一、减免税额的计算

本处的税负率是按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

1、情况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收入全部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2、情况二:居民个人既有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收入、也有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之外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例:假设王某2020年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取得工资收入50万元,在北京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海南工资扣完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后,应纳税额得额为34万元;

王某2020年综合所得收入应纳税额为42*25%-3.192=7.308万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42*0.15=6.3万元;

那么因为享受高端紧缺人才可以减免的税额为(7.308-6.3)*50/58=0.869万元

3、情况三:经营所得全部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4、情况四:经营所得有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也有海南省外的经营所得收主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二、紧缺人才

1、紧缺人才的认定条件

紧缺人才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一个纳税年度在当地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含12月);

3)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2、紧缺人才确认流程

其中紧缺人才通过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2020年)》认定。

个人认为符合目录的,可以提供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人才的证明资料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给海南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

海南人才管理部门定期将紧缺人才清单提供给海南税务局;

三、高端人才

1、高端人才的认定条件

一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一个纳税年度在当地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含12月);

3)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根据当地情况调整);

或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一个纳税年度在当地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含12月);

3)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其中需经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需要向省人才服务中心认定或备案,并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

2、高层级人才认定流程

高层级人才分A、B、C、D、E五类。个人认为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以向就职单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年)》的证明资料申请认定。

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由省人才管理部门确定)可以直接认定E类人才,并授予个人对应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对A、B、C、D类人才可以出具认定意见,并将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一并省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备案,由省人才服务中心授予个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

没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提出推荐意见,连同申请资料一并提交给市县或者重点园区人才服务部门。相关市县或者重点园区人才服务部门可以直接对D、E两类高层次人才进行认定并授予对应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将认定后的名单提交省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对A、B、C三类人才,由市县或者重点园区人才服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连同申请资料一并提交给省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备案,由省人才服务中心授予对应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的高端人才的清单由省人才管理部门定期发给海南税务局。

三、税收优惠享受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省人才管理部门将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清单定期发给税务局。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当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计算实际税负,对超过实际税负率超过15%以上的税额申请退税。

五、注意事项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会由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2020年)》由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并实时更新;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年)》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编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适时调整,动态发布。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期限为5年,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认定。

六、其他事项

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才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对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否开展实质性运营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七、提示

经过测算,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收入低于30万元的,实际税负不会超过15%。所以,如果收入不超过30万元,这个税收优是对个人是没有意义的。所以,适用财税【2020】32号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条件可以简并为一种,就是同时符合:

1)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一个纳税年度在当地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含12月);

3)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根据当地情况调整);


八、2023年适用条件的变化

自2024年对2023年所得税汇算时,享受财税【2020】32号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条件发生了变化,调整为: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其中,一个自然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不再需要在海南缴纳社保条件。只有对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等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可以不适用“累计居住满183天”规定,而是在符合条件2的同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免缴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并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适用财税【2020】32号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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