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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礼霞:从《祁彪佳日记》看其处世态度

 芸斋窗下 2021-02-05

汪礼霞

摘 要:祁彪佳作为明末显宦和爱国忠烈,有着为国殉节的高尚的民族气节,加上越文化传统的熏陶和时代风云造就的独特的精神品格,使其在为政、为学、为官、为人中都鲜明的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本文分别从祁彪佳的为官为人和为父为夫两个方面来探讨其处世态度。


越文化传统的熏陶和明末清初的时代风云共同造就了祁彪佳独特的精神品格,使其在为政、为学、为官、为人中都鲜明的凸现出自己的个性。他济世有为、体物恤民、尚节重义,以气节为生命之重,富有深重的忧患意识。为朋友伸张正义,两肋插刀;对贪官恶霸敢于一针见血,不循私情;对父母克尽孝道,敬重有加;对妻子情深意重,琴瑟和谐。本文不能面面俱到,着重于以下两个方面谈谈祁彪佳的处世态度。

一、为官为人的刚烈正直

祁彪佳一生孤介刚正,屡次上疏直陈时弊,从来不曾苟且偷安。在崇祯朝政混乱、党争频仍之时,仍冒着生命的危险疏纠奸党,挽救清流人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祁彪佳受召掌河南道事,从而结束了他八年的家居生活,再一次踏上仕途。他上任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上疏请留刘念台和金正枢。据王思任《祁忠敏公年谱》记载:“崇祯十五年壬午,先是先生赴召时,总宪刘念台先生、副宪张二无先生、佥宪金正枢,皆正人表率。先生喜澄清有机,至都,刘、金二公以直谏遣,先生即上疏请留清望直臣,表率群僚。上怒甚,则诸臣回奏,先生复上释圣怒,以开言路疏,终不可挽。张公又多病,先生处势孤,而自任益力”。当时朝中清流士大夫的代表刘念台、金正枢因为直言进谏而遭遣归,祁彪佳刚上任就上疏请留,不仅没有奏效,反而触怒了崇祯帝。此时的形势对祁彪佳已十分不利,但祁彪佳没有选择明哲保身,而是“自任益力”,这表明了他强烈的道德勇气和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

除此之外,最能显示祁彪佳刚烈正直的处世态度的事例是他疏纠吴昌时。崇祯十三年到十六年(1640年—1643年)年间,是周廷儒再度把持朝政的时期。吴昌时与周廷儒的关系非常密切,周廷儒的再次为相,得到了东林党人的大力支持,吴昌时就是东林党人,是复社领袖张溥的好朋友,《明史》中记载,张溥通过吴昌时游说周廷儒:“公若再相,易前辙可重得贤声。”吴昌时成为搭建周廷儒与东林党人的桥梁,并且还帮助周廷儒结交内侍。因此周廷儒此次再度成为首辅,吴昌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吴昌时虽然是东林党人,但为官之时却敛财纳贿,贪得无厌,把持朝权,手段阴毒,朝中官员虽对他十分愤恨,但因惧怕当权的周廷儒,无人敢弹劾吴昌时。“时吏部吴昌时,首辅周廷儒私人也。负奥援,通贿鬻权。旧例:台省外转,必由台长掌道牒送,昌时以私意竟推六员。” “(崇祯十六年癸未)吏部吴昌时依附正人窃声气,时方营入选司,适帝命台省扬历藩杲后始入卿寺,昌时借以笼慑,台省旧例外转者二,昌时顿增至八。”吴昌时借手中的权柄,笼络私人,排斥异己,“时举朝方慑首辅,并慑昌时。”在这样的形势下,祁彪佳却毅然不顾,在其日记中记载:“三月十六日,吴来之至,以会推南大司农少司马新设江督、沅抚、楚抚、秦抚五缺来商予,又与力争衙门之外转,请以身当之,其言甚厉。”王思任《祁忠敏公年谱》也记载:“先生曰:‘上意在练材,非外之也。余首篆,请身先之,可破重内轻外积见,然行之宜渐不宜骤,恐骇观听伤国体,昌时阳唯唯应之。”

吴昌时虽然表面上听从祁彪佳的意见,实际上仍我行我素,这从祁彪佳的日记中可以得知:“三月二十四日,见太宰书,允许科道陆续推升,以为来之调停。后知予衙门已推至六员也,不知其反复变换,适吴来之至,予乃面折之,直叱其立威招权,其惟惟谢罪耳。”祁彪佳不仅当面斥责吴昌时的立威招权,而且接连上疏弹劾吴昌时,“因连疏明职掌,并言昌时奸邪。”当时朝中同僚都深为祁彪佳忧虑,认为他这样做是“取祸之道”,“时举朝方慑首辅,并慑昌时,多为先生危者,先生不顾也。” “举朝素慑昌时,见先生廷叱之,皆咋舌走,时先生方以疏留掌院刘公为帝所忌,及闻累疏参骄,愈危之。然帝之疑昌时自此始。”祁彪佳当面叱责吴昌时,官员们皆“咋舌走”,不仅惊讶,而且还惧怕危及自身,远远避开。祁彪佳上疏弹劾吴昌时,朝中官员更是替他担忧,因为他曾因上疏请留刘念台已经触怒崇祯帝了,现在又得罪周廷儒的私人吴昌时,他此时所处的危急的形势可见一斑。但祁彪佳处世的立场没有因为极大的危险和压力而改变,不曾有丝毫退缩。正如刘念台对他的评价:“于邪正之关,颇能扼定,有功世道不浅。”这正是对祁彪佳刚正人格的真实写照。

二、为夫为父的笃诚深情

在草长莺飞的江南,在隽才云集的山阴,在充满了时代危机和生命不安的晚明,凡是有些才情的文人们,总是试图寻找一位红颜知己来消解生活的无聊与灰暗,一如陈子龙与柳如是,王稚登与马湘兰,吴梅村与卞玉京。但几乎唯一例外的是祁彪佳。祁彪佳十七岁就高中进士,可谓才子;长得仪表堂堂,可谓美男。但他一生只娶了商景兰为妻,再无外室。这在男权时代的封建社会可算是特例。祁彪佳能做到这样,既与他的人生态度有关,也与其妻商景兰的素质有关。

商景兰,字眉生,浙江会稽人,是晚明著名的闺秀诗人,有《锦囊集》一卷,见于《祁彪佳集·附录》。其父商周祚,曾官至吏部尚书。同样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商景兰,从小就生活在优裕的家庭文化环境中。在未嫁给祁彪佳之前,商景兰就是当地有名的才女。万历四十八年,十六岁的商景兰嫁给了十九岁的祁彪佳。因二人皆才貌双全,且琴瑟和谐,他们的伉俪情深一直被后世传为美谈。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中说到:“商景兰,字眉生,会稽人,吏部尚书商周祚女,祁公彪佳之配。祁商作配,乡里有金童玉女之目。伉俪相重,未尝有妾媵也。”“祁公美风采,夫人商亦有令仪,闺门唱随,乡党有金童玉女之目。”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补遗》(卷五)中也追述到:“前朝山阴祁忠敏公彪佳,少年美姿容,夫人亦有国色,一时称为金童玉女。”从前人的这些记载看来,祁彪佳和商景兰在家世、年貌甚至才情上都十分相配,他们的恩爱也就成为后世婚姻生活的理想典范。要想了解他们相知相契相依相爱的深情,我们可以从祁彪佳的日记中看到他们夫唱妇随和谐美满的生活影子。

《栖北冗言》二月十一日:“饭后,家奴来报,内子单车疾骑而来,已抵近郊,惊喜过望。乃以班役迎之,至则长途之辛苦,旅邸之寂寞,交相慰藉。”

二月二十日:“暇则与内子坐小亭,看落日晚霞。”

《归南快录》六月初十:“午后,偕内子买湖舫从断桥游江氏、杨氏、翁氏诸园,泊于放鹤亭下。暮色入林,乃放舟西泠,从孤山之南,戴月以归。”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夫妻离居时的殷切相盼,相见时的惊喜交加,二人偕行山水之间,赏玩风景,抑或共坐对酌,都体现其婚姻生活的和谐美满,日记的字里行间深涵情感。

祁彪佳对其妻的感情的笃诚不只表现在一生没有娶妾上,也不止于在妻子年轻时、身体好时同进同出、前后相随,更多的是表现在妻子生病时的生活细节上流露出对妻子深厚的情感。祁彪佳特意为妻子发心愿设水陆道场为之祈寿,在妻子病重之时,为之熬汤煎药,妻子病体稍有起色,即为之欣喜,精神也随之愉悦,对妻子的疼惜爱怜之情跃然纸上。这样一个死节名臣,对死无所畏惧,只有在写给妻子的遗书中,才真切的流露出他对人世的留恋,对亲人的不舍,再一次印证了他们感情的深厚。其《别妻室书》如下:

自与贤妻结发之后,未尝有一语相加,即仰事俯育,莫不和蔼周详。如汝贤淑,真世所罕有也。我不幸值此变故,致于分手,实为痛心。但为臣尽忠,不得不尔。贤妻需万分节哀忍痛,勉自调理,使身体强健,可以区处家事,训诲子孙,不堕祁氏一门。则我虽死犹生矣。一切家务应料理者,已备在于儿子遗嘱中,贤妻必能善体我心,使事事妥当。至其中分拨多寡厚薄,我虽如此说,还听贤妻主张。婢仆非得用者,可令辞出。凡事须较前万分省俭,万分朴实,处乱世不得不尔也。贤妻闻我自决,必甚惊扰。虽为我不起,亦是夫则尽忠,妻则尽义,可称双美,然如一家男女绝无依靠何。切须节哀忍痛,乃为善体我心也。世缘有尽,相见不远。临别惓惓,夫彪佳书付贤妻商夫人。

在这封信中,祁彪佳把一家男女全部都托付给了商景兰,并视其为家中一切事务的最高决策者,这一点也说明商景兰在祁彪佳心中的地位和整个家庭中的地位。信的语言朴实无华,但字字血泪,回忆他们短暂但幸福的一生,不能不令人感动涕零。

祁彪佳不止对妻子情深意重,对子女的爱也一样真切动人,日记中对他自己教育子女的方式和对子女的感情记载不多,但从现在留存的资料中也可窥知他的舐犊情深和其教育理念的通脱开放,这一点可以从其日记中记载的长子同孙的得病与去世的情况中获知。

《林居适笔》:

五月二十日:“晴,与郑九华至寓山。以祖儿出痘,颇为关心,即归。”

二十四日:“医者凌友少广早至,以为症在不起,与陶藤生意合。午后,周敬兰、金素行至,皆是凌说。独马性聚焉,以为乃凉药所误,应用热剂,与诸友争辩甚力。李明初至,则袒焉。予遂从李、马二君所用方。

二十五日:“同儿痘少甦,益信温补之效。午后,王少石至,其说与二友合,始知凉药之真误矣。留少石同二友宿。”

六月初二日:“吊者渐多,俱成礼而去。三兄及翁艾弟设祭于亡儿,季超兄作文证无生之旨,不为死者哀,而为一切轮回之人致痛语。语可发深省。”

六月初三日:“草一文《哭亡儿》。钱欣之兄误闻予待亡儿以成人之礼,以循礼节情,托王金如转为规勉。予答王札,大概以世人于父母之情,每不及儿女之情,每太过即刻意矫持,尚亦不失于正。予之所以哀而不伤者此耳。”

从以上记录可以看出,当其子生病之时,祁彪佳虽然没怎么着急怎么难过,但从他几天之内多方求医,前后换了好几个医生,并且昼夜监守,以观病情的实际行动,可以想见当时那种焦急无奈,彷徨不安的神情。最后,在医治无效之后,他的长子还是弃他而去,他也只能在时祭奠待儿子以成人之礼这样的做法中寻求暂时的安慰。

我们从祁彪佳对待朋友和官场,对待妻子和儿子的态度和感情中,可以看出他的处世态度,一直以一颗真心对人对己,既不随波逐流,附庸风雅,也不刻意经营,谋取名利。这种宠辱不惊的处世态度源于其人格修养,也为他最后的壮烈牺牲做了最好的注脚。

参考文献:

[1](明)王思任编.梁廷枬、龚源补编.《祁忠敏公年谱》一卷,1937年绍兴县修志委员会排印本[M].上海:东师大图书馆藏.

[2](明)祁彪佳.祁彪佳文稿[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

[3] (明)祁熊佳.《行实》,《祁彪佳集·附录》[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朱彝尊著.静志居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5]石雯.乱离中的“玉女”——明末才女商景兰及婚姻与家庭[J].北京:中国典籍与文化,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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