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教职员工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孙文艳
2021-02-06 | 阅:  转:  |  分享 
  
教职员工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
量,降低噪声污染,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特作如下承诺:一、坚决执行县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
关规定,不在以下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大荔县城区内242国道东绕线以西(含242国道东绕线)
,108国道西绕线(黄河大道)以东(含108国道西绕线),同州湖北堤坝以北(含同州湖北堤坝),108国道北绕线(荔北大道)以南(含
108国道北绕线)。(二)下列区域和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
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2、车站、广场、公园、同州湖景区管理中心区域、停车场、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3、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4、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5、山
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设施安全保护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6、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7、其他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摒弃陋习,拒绝烟花爆
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三、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主动劝阻亲朋好友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
我县生活环境。承诺人:孙文艳承诺时间:2021年2月5日
献花(0)
+1
(本文系豆豆708x44b...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