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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商务商会”实为传销骗局 一“经理”获刑

 葡萄前峰 2021-02-08

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理想,是需要个人的不断勤奋努力奋斗才能实现。意图通过实施诈骗、传销等不法手段不劳而获,不但不能实现个人的“中国梦”,反而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2月4日鹰鉴获悉,朱某某因组织、领导“中国梦商会商务”传销活动构成犯罪,被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梦商会商务”无具体办公地点,没有任何项目,也没有任何产品,更没有任何实体,完全是诈骗团伙虚构出来的,是一种纯资本运作形式。有关的分红也是要等加入人员达到经理级别后,才能取得。也就是如果想取得分红,就必须不断地拉其他人入伙,达到经理级别,要获利就需要成为该传销诈骗团伙中的一员。

经营模式是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入会,新会员向上线领导交纳投资款方式进行,每一单2900元,每名会员必须最少认购一单,之后按照发展的下线人数及交纳投资总额,进行一定比例的返利。

该组织分为五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科长、经理。初期是按照每个人购买单数来确定级别,之后,通过发展下线会员加入,累积新会员购买的单数进行级别提升。达到经理级别后,且发展的直接下线人员也达到经理级别,就成为出局经理,不可以继续在同一个团队里获得提成。

2018年,被告人朱某某通过王某介绍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考察并加入“中国梦商会商务”传销组织,其投资23500元成为刘某的下线。随后,朱某某将王某梅和张某发展成为自己的直接两名下线人员,王某梅向下发展了弓某换,弓某换发展了侯某。为了提升级别,杨某加入“中国梦商会商务”传销组织后被安排作为朱某某的下线人员进行管理。

2018年12月22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接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指令:通过前期秘密侦查,证实朱某某在秦皇岛市范围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要求海港分局对该人立案侦查。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命令,对朱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立案侦查。

同年12月23日8时许,在海港区某饭店旁的大巴车内,民警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朱某某抓获。

海港区人民法院认为,朱某某参加传销组织达到经理级别,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三级三十人以上,其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重要作用。朱某某实施了要求参加者交纳一定资金即可成为会员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形成五个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和投单数额作为级别提升和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最终,海港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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