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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宏:人与狗 | 原乡文学奖征文(小小说)

 原鄉書院 2021-02-09

人与狗

刘锡宏

这几天,倒霉的事追着王大爷跑:先是儿子为了躲一条狗,出了车祸,折了一条腿,梆硬的石膏和夹板硬是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伙子固定在了床上;接着是,老伴从菜市场买菜回来,心里惦记着躺在床上的儿子,急着赶路,脚一不留神碰着了正在被一条大狗津津有味啃着的骨头,大狗以为要从它的嘴里抢夺美味,抬嘴对着老伴的脚腕就是一口。这一口虽然只是咬破了老伴脚腕上的一层皮,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惊吓却使老伴狠狠地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很瓷实,虽然没有伤着骨头,却闪着了腰。还好,王大爷懂得些医道,这几天,他又是推拿,又是拔罐,又是刮痧,又是针灸,真是使出了全身的解数,今天,看着老伴用手扶着腰,在屋子里能转了几圈,王大爷拧着的眉头才舒展了些。

这个家,里里外外全靠着老伴打理。老伴卧床这几天,屋里像是遭了劫,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把本来就不大的空间摆得满满腾腾,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老伴呲着牙扶着腰,在屋里溜达,忍不住艰难地弯腰整理着一片狼藉的屋子,嘴里的唠叨伴着物件的响动把王大爷的耳朵灌得满满当当的,王大爷刚刚舒展的眉头又拧上了劲。王大爷看了一眼老伴有些扭曲的脸,叹了一口气。王大爷最不爱听的就是老伴的唠叨,要是平常,老伴的唠叨往往是他们拌嘴的导火索。王大爷看到老伴难受的样子,就想伸手到心里去“掐”那刺刺冒火的导火索,掐了几回没有掐灭,“嘭”的一声夸张的关门声,王大爷肚子里的火在他家的门上引爆了。斑驳的门框在王大爷的身后“哗啦”掉下了一块填缝的水泥,像是炸弹的碎屑落到了王大爷的脚下,王大爷飞起一脚将水泥块踢出去,心里的火气随着飞奔水泥块泄去了大半。

王大爷来到院里,初秋丝丝的凉风冷却了他浑身的燥热,混沌的头脑一下子清醒了许多。自打老伴扭着腰,王大爷已经有三四天没有在院里溜达了。还是那些绿树青草,还是那些竞相绽放的花坛,在王大爷的眼里比过去靓丽了许多。“叽叽喳喳”的一阵鸟鸣从树间传来,吸引了王大爷的注意力,他觉得这小鸟的叫声非常悦耳动听。王大爷一边在自己的脑海里搜寻着这种叫声发自什么样的鸟,一边走向树林,仰着头在浓密的树冠上寻觅着。

突然,王大爷觉得脚下刺溜一滑,身子失去了重心,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竟结结实实地跌了个“屁股蹲”。等他回过神来回头一看,一块西瓜皮在地上划出了一条粗粗的绿色弧线。他稳了稳神,晃了晃脑袋——还好,自己摔倒在了草地上,没有什么大碍。正当他撑着身子坐起来时,感到自己的右手热乎乎、软绵绵的,低头一看,自己的右手竟按在了一坨狗屎上。他恶狠狠地甩掉了粘在手上的狗屎,抬眼看去,一只漂亮的“比熊”狗正站在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张着嘴,吐着猩红的长舌,眯起黑黑的眼睛,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和狼狈的王大爷。它以为王大爷要逗它玩,它摇了摇毛茸茸的大尾巴,抬起了一条前腿,对着王大爷做了个友好的表示。

“比熊”的友好在王大爷的眼里变成了嘲笑,刚刚要熄灭的心火“腾”地一声在他的胸中复燃,他捡起了一块石头对着狗就砸了过去,随着石头落地,一阵凄惨的狗叫开始在小区里回荡。“比熊”拖着一条随风摇摆的腿,挣扎着、惨叫着向它的主人——一位穿着时尚的女郎跑去。王大爷只是想吓唬吓唬这只狗,喧泄心中的火气,没想到他的手竟如此的准,一块石头生生地削断了这只漂亮狗的一条前腿。在他记忆中,他的手从来都是没有多少准头的,在学校里打篮球时,投上十个球也很难有一个进到篮筐里的,可是,今天这块石头却投得出奇的准,完全出乎了王大爷的预料。望着惨叫的狗,王大爷脑子一片空白,他知道这是条价格不菲的狗。正当王大爷的心从几百度的高温一下子跌到近乎冰点时,那个穿着时尚的女郎,哭着闹着就来到了他的面前,伸出嫩白的手指指着王大爷的鼻子呼叫了起来:“你个老不死的东西,你真够狠的,我们家‘麦克’怎么惹你了,你下如此黑手!”一边哭着一边喊着一边用手摩挲着吱吱乱叫的‘麦克’。突然,时尚女郎柳眉一竖,哆嗦着从衣袋里掏出了手机,对着手机,她的哭闹声更加剧烈。一会的功夫,粉嫩的脸上被弄的梨花带雨。主人剧烈的哭喊震慑了‘麦克’,‘麦克’凄惨的叫声变成了低沉的呻吟,恐惧地望着满脸灰白的老王,浑身剧烈的抖动着。不知是在提防着王大爷的再次袭击,还是在从他的脸上寻找着袭击它的原因。

‘麦克’哀怨的眼神,并没有获得老王的同情,王大爷也没有因为看到‘麦克’的断腿而感到丝毫的内疚,反而在心里涌动着丝丝快感——可恶的狗,害得我们一家“悲”字上再加一个“惨”。这些有钱人,钱多了没处花,养些狗来祸害人,把这些狗东西统统都杀了也不解恨!正当王大爷在遐想中漫游的时候,时尚女郎的老公带了几个戴着墨镜,剃着板寸的小伙子一下子他给围了起来。这些手脚发痒的伙计,虎视眈眈地瞪着王大爷,右手握着左手的关节,发出了“咔咔”的响声,就像是饥饿了很久的狼群围住了一只肥硕的绵羊,随时准备把绵羊撕成碎片。

时尚女郎的男友叫柱子,是王大爷看着长大的。柱子小时候家里困难,王大爷老伴经常偷偷的从家里拿些馒头果子的塞给柱子,王大爷老伴每次都忘不了嘱咐一句:别让你王大爷知道了。因此在柱子的脑海里,王大爷和他的爸爸一样,是个讨厌的家伙。但是柱子看到一头白发、勾着腰、弯着腿的王大爷,皱了皱眉头,似乎动了点恻隐之心,往后扬了扬手制止几个攥拳瞪眼的伙计,来到了王大爷面前,用他那粗壮的手掌在王大爷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把王大爷拍了个趔趄。

“你!,你要干什么?”王大爷稳了稳身子,用颤抖的手,指着柱子。

“赔我的狗!你赔我的狗,我的狗……”柱子还没说话,时尚女郎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用手摸索着狗的断腿,冲到了柱子的前面,对着王大爷哭喊了起来。

“王大爷,你也别怪我不讲邻居的情分,你说我们家的‘麦克’怎么惹你了,值得你下了这样的黑手,你说吧,怎么办?”柱子把拍王大爷的手抽了过来,用粗大的手掌轻轻地将时尚女郎搂到自己的怀里,翘起了两根手指头乜斜着眼睛,“我们家的‘麦克’可是花了两万多买来的。”柱子说着将两根手指伸到了王大爷的眼前,“两万多买的种狗哪!”

听到这里,王大爷的那张青白的脸变成了黑紫色,油亮光滑的额头上渗出些冷汗。在王大爷的心里,一条狗,几千元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没想到柱子张口就开出了两万元,王大爷就有种被敲诈的感觉, “你小子想讹人,哼!你做梦吧!”

柱子看到王大爷剧烈变化的脸,他以为王大爷在怀疑他所报出钱数的真实性,不屑地瞟了王大爷一眼,摸索着从自己的裤袋里掏出了一个钱包,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浅绿色的票据,用手在王大爷的眼前晃了晃,“您老可看好了,这张发票上所写的数字。”

王大爷努力地睁着有些混沌的双眼,看到在发票上有一串的“0”,到底有多少个,他一时也弄不清楚。但是他知道,既然柱子敢将发票拿出来,就不会是假的。柱子的另外一只手在发票上轻轻地弹了弹,盯着王大爷说,“前两天,我去狗市,这种狗的行情又涨了百分之二十。您就看着办吧!”

这时,在时尚女郎怀里的“麦克”再次发出了阵阵的惨叫,时髦女郎一激灵,从柱子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带着一股刺鼻的浓香,将散落在眼前的长发使劲往后甩了甩,冲到了王大爷的面前,将涂着彩色指甲的手指指到了王大爷的鼻子上,连哭带叫:“你赔的的狗,赔我的狗,我的狗!……”

王大爷只觉得两腿发软,眼前一黑就栽倒到了地上。

王大爷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他以为自己在做梦,就使劲地揉了揉昏花的双眼,看到了暖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投射到了洁净的地板上,他环顾了病房的四周,只见屋里除了自己还有一个病人,这个病人就是一个小区的张拐子。张拐子见王大爷醒了,热情地打了个招呼:“王大爷你可醒了,你的小孙子毛毛陪了你一天一宿了,这不刚出去打水了。”

“哦,哦。”

王大爷一边回答一边在努力地回忆着之前发生的事——时髦女郎、柱子、狗,一些断续的片段,逐步的在脑海里连接了起来。

“可恶的狗!可恶的狗!哎……”王大爷一边大声吼叫,一边在四周搜寻者什么。

“王大爷,你怎么了?王大爷,你没有事吧?”张拐子看到王大爷突然激动的表情,关切的问道。

“你才有事呢!”王大爷一转身把被子往头上一蒙,把自己包裹了起来。

张拐子家有条狗,王大爷现在是嫉狗如仇,谁家有狗,他就看着不顺眼。何况张拐子的狗在三年前曾经咬过王大爷一口,至今王大爷的脚腕上还有一条疤痕。有好长时间王大爷不理张拐子,还是前阶段老伴被狗咬伤,张拐子领着他的“大黄”把老伴扶回家,王大爷才开始和张拐子说话。

“又没招你惹你,至于吗?”张拐子无缘无故被王大爷撅了一顿,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知道王大爷是个倔老头就没有和他计较。

十四五岁的毛毛,甩了甩油亮的黑发,挂着一脸绒毛和疲倦提着两个暖瓶走了进来。张拐子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又朝王大爷的床上努了努嘴,毛毛会意地点了点头,轻轻地将两个暖水瓶放好,坐到了爷爷的床头,揭开了被角将自己的脸轻轻地贴到了王大爷的脸上,“爷爷我知道你醒了,还装呢?”毛毛上初二,现在正是暑假的末期,作业也都做完了,再加上奶奶和爸爸都病着,所以王大爷病了只好由毛毛来陪着。

王大爷顺势搂住了毛毛的脑袋,“我的大孙子,可把你累坏了,来,让爷爷看看。”王大爷布满了皱褶的脸顿时拧出了一大堆大麻花。在家里,王大爷最痛爱的就是孙子毛毛,每次遇到烦心的事,只要毛毛在他的脸上贴一贴,什么烦恼也都忘到了脑后。

“这张脸可变得挺快,还真有点演员的意思。”张拐子说起了风凉话。

“睡你的觉去,小心风大闪了舌头!”王大爷斜了张拐子一眼。

“爷爷,我告诉你,”毛毛回头看了一眼张拐子,把嘴凑到了爷爷的耳边,压低了声音“

张爷爷是被他家的“大黄”咬了一口,摔了一跤,住进了医院。”

王大爷像是报了仇出了气,又像是找到了同病者,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使劲地搂了搂毛毛,用花白的胡子在毛毛的脸上一顿乱蹭。

“爷爷,你扎死我了,你坏!”毛毛急忙从王大爷的怀里挣脱了出来。王大爷望着满脸通红的毛毛,开心的笑了起来。

张拐子原名张援朝,文革期间改名张卫东,九十年代又改了回来。他中等个,瘦长脸,一双狡黠的眼睛后面总是有些让人难以捉摸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因为他从小患过小儿麻痹症,腿落下了残疾,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张拐子,慢慢的人们也就忘记了他的真名。张拐子以修鞋为生,善于算计,性格孤僻,六十岁了,谈了数不清的对象,至今还是没有娶到媳妇。年轻时,他眼光高,条件差,找不到合适的;年级大了,又攒了点钱,听说有两处不错的房产,又怕女人贪图他的财产,因此,对于女人总是有着十二分的提防和警觉,到头来还是孑然一身。黄狗“大黄”陪伴着他度过了近二十个春秋。“大黄”是条转种的狼狗,比狼狗小,比土狗大。二十年来,牠不仅忠实的陪伴在张拐子的身边,还为了保护张拐子和他的家产奋不顾身,立下了“汗马功劳”。记得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张拐子正在梦里和他的初恋女同学在公园的树林里约会,那个同学一把从他的手里抢走了妈妈的送给他的翡翠玉坠,嬉笑着在长满了鲜花的树林中奔跑,张拐子就在后面追,几次都要摸到女同学细软的手,就是抓不到,急得他一身一身的冒汗。突然,一双冰凉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他挣扎着从梦中醒来,一股腥臭的口臭,紧接着是沙哑的吼声:“不许叫,老老实实地说出你的银行卡密码,否则我就不客气!”原来小偷在他的屋子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了一百多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小偷不甘心,这才冒险掐住了张拐子的脖子,把他从美梦中扯了出来。

“快说!”小偷一用力,张拐子感到浑身发胀,脑袋就像要炸开了似的。但是张拐子明白,只要说出那几个数字,就意味着自己大半辈子的辛苦付诸东流,他咬着牙硬挺着就是不说,可是随着时间的流失,自己的脑袋慢慢地开始迷糊了起来。就在他就要失去知觉的瞬间,只听到,从好远的地方传来了一阵狗吠,多么熟悉的声音——对,是“大黄”,他想。紧接着就听到压在自己身上的小偷一个骨碌摔到地上,慌慌张张的小偷从地上爬起来撒腿就往外跑,“大黄”一口咬住了小偷捏着钱和银行卡的手,小偷痛的“嗷”地一声将手中的东西扔下,从“大黄”的嘴里抽出了被撕裂的手,落荒而逃。“大黄”救了张拐子,挽回了经济损失,“大黄”成了张拐子的功臣。

当然了,“大黄”的忠诚也因此伤害了不少街坊四邻。派出所也曾多次登门打狗,都因张拐子的凄惨家境而不忍下手。王大爷就是在一次到张拐子家借东西,张拐子不肯借,就和张拐子伴了几句嘴,于是当王大爷指着张拐子的鼻子时。“大黄”误以为王大爷要欺负张拐子,扑上来就咬了王大爷一口。从此王大爷就和张拐子和“大黄“结了仇。

这几年,“大黄”开始明显地衰老了,声音变得粗了,身体开始发胖,性情变得古怪了,行动也变得迟缓了许多,可是,张拐子爱占小便宜的习性却在牠的身上“发扬光大”。牠到处偷吃东西,前两天,牠从外边叼回了一块臭哄哄、脏兮兮的骨头,在屋子里啃,张拐子那天正好遭到了一个女友的拒绝,心情非常糟糕,看到“大黄”正在啃那根脏骨头,气就不打一处来,一脚就踢飞了那根骨头。“大黄”被突如其来的粗暴吓了一跳,在这一瞬间,牠似乎忘了张拐子是他的主人,牠奋起一跃,对准了张拐子的腿就是一口,张拐子应身倒地,头重重地碰到了桌子角上,昏了过去。“大黄”看着昏倒在地的张拐子,凶残的目光瞬间变得昏暗了起来,牠围着张拐子哀鸣了一阵,跑到了门外,扯着正在玩耍的半大小子大头的衣角进了屋子,大头看到倒在地上的张拐子,立刻拨打了120,就这样,张拐子就躺在王大爷的那个病房里。张拐子住院了,“大黄”开始绝食。张拐子住了三天医院,“大黄”三天什么都没吃,大头今天来说,“大黄”今天已经站不起来了。张拐子流着泪握着大头的手说:“牠跟了我二十年了,二十年就犯了这一次错,我应该原谅牠。”他伤心地抹了一把眼泪,“大头,“大黄是我的一半,‘大黄’可不能有什么事,没有了牠我该怎么办呢?走咱们回家!”

“那你不住院了?”

“唉,‘大黄’要紧。”

“自家的狗,不认自家人,报应啊!”王大爷望着窗外被微风吹拂的柳枝,眼睛的余光扫着头缠绷带的张拐子,有些幸灾乐祸。

“你……”张拐子匆匆忙忙跟着大头往门外走去,临出门回过头嘴里嘟囔了一句,“唉,人不如狗,真不如狗啊!”尽管声音不大还是被王大爷听到了。

“你……”王大爷想跟他理论,张拐子的身影已经在门口消失。

“爷爷,你猜我刚才碰到谁了?”毛毛有些神秘地摸着王大爷的胡子,“我不告诉你,谁让你扎我来着,哼!”

王大爷把手伸进毛毛的胳肢窝下,轻轻一挠,“你说不说?嗯。”

“嘻嘻,我说,我说。”毛毛最怕爷爷挠他的痒痒,毛毛往前凑了凑,带着几分神秘,“爷爷,我刚才打水时碰到杨奶奶了,就是杂技团的那个杨奶奶。”

“杨奶奶?”王大爷的眼睛一下子明亮了许多,“她怎么了,怎么到医院来了?”

“杨奶奶感冒了来医院输液的,不过,爷爷,杨奶奶的包里装着一条小狗,太好玩了,大大的眼睛,直立的耳朵,好像动画片里的机器狗,太好玩了!”毛毛神采飞扬,一边讲一边用手比划着。

“又是狗!”王大爷眼神灰暗了下来。

杨奶奶,叫杨丽丽,是王大爷的前妻。他们相恋了五年,结婚一年就离了婚。原因是多方面的,当然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杨丽丽是个杂技团的训狗员,她一心扑到了事业上。在王大爷看来,在她的眼里心里只有狗,没有他,没有家。王大爷和杨丽丽以及一屋子的狗摸爬滚打了一年,终于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王大爷提着一个皮箱离开了杨丽丽和满屋子乱窜的狗。

杨丽丽推门进来,带着扑鼻的法国香味和风姿犹存的神韵,笑盈盈地来到了王大爷的病床前。一把拉起了王大爷的手,似乎回到了四十年前,双眼充盈这泪水:“大壮(王大爷的名字)你这是怎么了,那里不舒服?”王大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一会点头,一会摇头,“没什么,没什么。”他抽出一只手替杨丽丽揩了下脸上的泪珠,“你还好吗?”

“还好,还好。”王大爷脸上出现了复杂的表情。

“我们都老了。”杨丽丽看着王大爷满脸的皱纹,表情一下子凝重了起来。

“你还是,还是,那样,年轻,年轻……”王大爷突然结巴了起来。

“是吗?”杨丽丽夸张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连老年斑都开始奕奕闪着光。

“……”

“杨奶奶,你吃苹果吗?”毛毛举着一个苹果打破了短暂的尴尬。自从杨丽丽进来,毛毛的眼就始终盯着她的手提包,手提包里动弹了几下,一个可爱的小脑袋从包的一侧钻了出来。毛毛把苹果往杨丽丽手上一塞,从她手上接过了手提包。这是一只“吉娃娃”狗,加上尾巴也就在二十厘米左右,像一个小玩具,更像是一件工艺品。小狗虽小,灵动的眼睛,神气的双耳,活泼的姿态一下子吸引了毛毛,包括从来讨厌狗的王大爷。顿时毛毛的欢乐洋溢在整个屋子,王大爷和杨丽丽的眼神跟着毛毛和小狗跳动着,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他们的那些陈年往事。

杨丽丽和狗有着不解的情缘。年轻时是因为工作的缘故喜欢狗,年纪大了,是为了孤独她离不开狗。狗给她了许多欢乐和成就,狗也给她带来了说不清的烦恼和痛苦。她的第二次婚姻维持了十五年,丈夫实在无法忍受她对于狗的痴迷,在狗和丈夫之间,她还是选择了狗。时光荏苒,岁月把她带进了七十的门坎,她自己也记不清更换了多少个狗伙伴,反正现在除了自己的影子,就是这只叫玛丽的“吉娃娃”每天陪伴着她。

望着活泼灵动的“吉娃娃”和快活的毛毛,勾起来王大爷埋藏着心里的一段往事:

四十五年前,他应征入伍,他坐了三天的火车来到了青海。  

第一天去军营的时候,刚进连队一条大狼狗冲了出来,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只有他把背包一放追了出去,他喜欢狗。  

他真的把狗追了回来,那是一条难以驯服的军犬,名子叫旋风。  

因为喜欢狗,新兵训练完后他被分到了军犬队,而旋风成了他的部下。  

旋风的勇猛、聪明,唯一的缺点就是狼性不改,难以驯服,成了军犬队的老大难。因为它是好的狗种,部队里不忍心放弃它,可是它总是一意孤行,无论多粗的铁链都拴不住它,多坚固的笼子它都能想法跑了,只有一有机会它就会往外跑。  

他觉得他和旋风有一种特殊的缘分,于是,他昼夜和旋风滚在了一起。没过多久旋风竟然被他驯服了。从此,他与旋风的感情更象是一对兄弟,旋风只听他的话,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不需要铁链,不需要笼牢,旋风再也不乱跑了。他回宿舍睡觉旋风躺在他的床下守护着他,在起床的号子响来之前,旋风会用舌头添醒他。  

第二年的春天,一个下着雷雨的晚上,军营里都可以听到外面的狼嚎,旋风在屋里转来转去,想出去,他想制止它,这一次旋风没有听他的话,夺门冲向雨中。  

他跟着旋风跑了出去,队长闻声也跑了出去,旋风冲出军营向狼嚎的方向跑去,队长掏出抢瞄准了旋风,他见状,一步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子挡住了旋风,哭着求队长放过旋风,他宁愿旋风跑了,也不愿意牠被打死。  

队长放下了手中的抢,他爬在大雨中哭着喊着:“旋风,旋风”,他的声音很快被雷雨声所淹没。  

因此,他被记了一大过。这些他都不怨,只要旋风没事就行,而旋风不在了,他对别的狗没有兴趣,眼睛一直的盯着军营的外面,脑子里全是旋风的影子。队长批评他偏执,他只是用手挠了挠自己的头皮。  

没想到三天后,旋风又回到了军营,他看到旋风后抱着牠大哭,而牠低声的叫着,添着他的脸,他清楚地看到了旋风的眼中流出了泪水。  

旋风被关在铁笼子里用粗粗的铁链拴着,他怕牠寂寞,不睡觉陪着旋风,跟牠说着话,他一遍遍的告诉旋风,我们是军人,就要服从军人的天命,没有军令,我们不能自由行事,犯了军规就应该接受处罚。他一遍遍的说,旋风显然是听懂了他的话,牠慢慢地安静了下来,柔和地看了他一眼,很安静的爬在笼子里睡着了。  

两个月后,军医在给旋风检查身体的时候发现牠怀孕了。按规定,军犬是不能随便怀孕的,他知道这是旋风那天晚上出去后的结果。按照军条,旋风是要被打死的。他不忍心,他舍不得旋风死,更舍不得旋风怀里的小狗,他知道,那狗都是狼的孩子,是有着灵敏的狼性的狗,是狗中的极品。  

他一次次的求指导员求队长,求他们留下旋风和牠的孩子们。狗与人一样,相处久了都有了感情,旋风仿佛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它变的很沉默,每次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都会流出泪水,躺在铁笼子里也变的十分温顺。他现在不愿意旋风温顺了,几次他都想偷偷的把旋风放了,可是每次都被发现了,指导员知道他舍不得旋风,怕他有此举动。  

第二天,旋风就要被打死了,晚上他买了一只兔子去看旋风,旋风什么也吃不下,一直流着泪看着他,他不时的转过头去擦眼泪。就像是在送一个就要奔赴刑场的亲人。 

那天晚上他一夜没有合眼,哭了一夜,战友们都听到他拼命压在被子里的哭声。  

早晨,他听到了旋风狼一样的嚎叫,他捂住了耳朵不敢再听下去,那一声声喊叫把他的心撕的一片一片,他跑了出去,爬在操场上大哭起来。  

哭了多久,他听着嚎叫的声音停了下来,他以为旋风已经被处死,眼泪打湿了操场上的泥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在操场上翻滚着哭。  

头上感觉被热呼呼的添着,他以为是错觉,抬起头来一看,旋风正流着泪看着他,旋风的嘴上全是血,同时他也看到了从营房门口冲出来的人,他高兴了,他知道旋风挣脱了,他来不及与旋风告别,把自己的身子档在旋风前面,大喊着,“旋风,快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旋风看了看他,瘸着腿向远方跑去,他流着泪送着牠,但心里是高兴的,他知道旋风会活下去。  

他又一次被记了一次大过,如果再有一次大过,他会被赶出军营,而且还要接受处罚。  

每天没事的时候他都会到操场去,他在那里怀念旋风,他不知道受了伤的旋风现在怎么样了,想着想着,躺在操场上睡了过去。  

他是被旋风添醒的,睁开眼睛,他看到旋风正低着着添着自己的脸呢,他以为是做梦,又揉了揉眼睛,不是做梦,是旋风。他高兴的哭了,抱着旋风无声的流着泪,旋风的肚子大了,腿上的伤已经好了,但是旋风明显的瘦了,身上的毛不象以前那样油亮了,他知道旋风在外面吃不好,部队里军犬是长期吃肉,但在外面流浪的旋风是要自己想法找吃的。他心痛,他无法想像旋风如何在外面艰难地生存下来的,他舍不得旋风,而旋风也舍不得他,旋风是回来看他的。  

自此以后他每天都会去市场上买一只兔子,然后把那只兔子放在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别人看不见,但是旋风能找到。每天他都会偷偷的跟旋风玩一会,摸摸旋风的肚子,让旋风添添他的脸,跟旋风说说话。 从此,他又成了一个快乐的战士。 

战友们都替他高兴,他们以为他已经从失去旋风的痛苦中走了出来,而并不知道他的开心是因为旋风而复得。  

后来他发现,每天队上喂完其它的狗后,都会有一大包的肉丢在那里,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问指导员,指导员说是不要的。从此,他不用再化钱去买兔子了,那包肉是好了,他每天都拿着那包肉去喂旋风。  

几个月后旋风又恢复了以前的精神,身子壮了,毛也变的油亮了,肚子也变得越来越大,跳跃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敏捷,他知道旋风要生了。  

一个月后,旋风生下了三条小狗。他又开始买牛奶给旋风喝,而狗房里要丢掉的肉也变的越来越多,他想旋风真的是幸运的,现在正是需要多吃的时候,他心里很高兴。而那三条小狗是那么的可爱,牠们比一般的军犬都要聪明。  

每天抽出时间来看三个小狗相互嘻闹是他最开心的事情,而旋风做了母亲后变的温顺多了。  

小狗一天天的长大,吃的越来越多,他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狗房里的肉也渐渐的不够吃了,他又开始买兔子了。  

吃过晚饭,他刚准备去操场,指导员叫住了他,看了看他,笑了笑说:“旋风的那几个孩子,你不准备让它们有一个温暖的家吗,难道你忍心看着它们长大后也流浪在外吗?”他除了震惊,更多的是感动。没想到指导员早就知道旋风没有死,肉是他故意留下的,他也知道旋风下了小狗。  

他摸着旋风油亮的耳朵,轻声地对旋风说要把小狗抱到军营里去,让牠的孩子也成为出色的军犬,旋风好像听懂了,牠看了看三个可爱的小狗,冲着军营发出了一声嚎叫,他知道旋风同意了,他也明白旋风也在向往着军营,只不过牠和人一样知道自己的处境。  

他抱走小狗的时候,旋风把小狗一只只的舔了一遍,留下了小狗向远处跑去,他看到了旋风眼中的泪光,他知道牠也舍不得。  

三只满月的小狗被抱到了军营,很快成为了军犬队伍中的新宠,它们三个太聪明了,战士们都很喜欢,他看到也十分高兴。旋风无家可归,可是孩子们却都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他知道旋风也愿意这样。  

新兵入伍,老兵退伍,他要退伍了,三年的军营生涯他的脑子里只有旋风,那条与他情同手足的狗。  

他上了送退伍老兵的车,坐在车斗里低着头想着旋风,突然身边有人喊:“看,一条狼来了。”

他抬起头来,眼泪夺眶而出,不是狼,那是他的旋风,旋风一直跟着车跑,他爬在车上冲着牠喊:“旋风,你回去吧,指导员会照顾你的,你回去吧。”他喊了一路,旋风没有听他的,跟了他的车跑了一路。  

在一个大站,火车停了十五分钟,他下车给旋风带了吃的和水,看着旋风风卷残云般的吃完了东西,他搂着旋风哭个不停,他也舍不得旋风,可是火车上不让带,他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看到旋风了。他不停的对旋风电说,让旋风回去,自己要走了,有机会会回来看他的,旋风也流着泪添着他的手和脸,战友们又是感动又是羡慕,他甚至都想为旋风再停留几天,可是想了想,还是要走的。  

临上火车的时候,他告诉旋风让它回去,那里有它的孩子,他知道每次驯狗的时候旋风都会躲在狗场的角落里偷偷的看。  

他流着泪上了车,看着旋风,火车开动了后,旋风还跟着火车跑。他一次次从窗口挥手让旋风回去,旋风跟着跑了几公里,停了下来,他不忍心再看,爬在桌子上抽泣着。  

哭着哭着他睡着了,当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开出几百公里了,睁开眼的时候,他发现坐在附近的人都从车窗往外看,他也好奇,伸头一看,心都碎了,旋风张着嘴一直不停的跟着火车跑。  

他哭着,嘶喊着,嗓子都喊哑了,可是旋风还是不停的跟着火车跑。他知道旋风是想跟着他走,几千里路,牠会累死的。  

他跟乘务员商量让旋风上车,可是乘客太多,虽然人们都被感动了,但是还不允许上车。他实在不忍心旋风这样一直跟着跑下去,可是旋风却不听他的话,继续跟着火车跑。  

一千多里路旋风跟了过来,他知道牠太累了,车停站的时候,他下车抱了抱旋风,他心痛的抱着亲着,旋风也不停的添着他。  

最后,他几经努力,他带着行李带着旋风去了列车最后的行李车厢里。风呼啸着从耳边划过,很冷,也很脏,但是为了旋风能够上车,他还是很感激乘务员。  

旋风上了车后,身体已经虚脱了,牠软软地靠在他的怀里,流着眼泪看着他,他不停的喂牠,可是旋风却什么也吃不下。牠为了追火车耗尽了自己所有的体力。  

他抱着旋风,听着旋风在他的怀里一声声急促的呼吸,逐步的缓慢了下来,微弱下来,最后,牠流着泪在他的怀里停止了呼吸。  

他哭喊着旋风的名子,风把他的哭声带到了走过的路程上。他拒绝回到车厢,就这样抱着旋风在行李车厢坐着,他不想让旋风一个人孤独的上路,他要送牠一程。  

几千里路,他抱着旋风已经僵硬的尸体回到了家。他把旋风埋到了自己家里的院子里,他知道,旋风希望跟他在一起。这一次旋风用自己的生命陪伴了他,牠会离他很近,近在他的身边,近到每天都可以感觉到他,近在一直守护在他的左右。  

从小就喜欢狗的他,自旋风以后,他再也不养狗。也不愿意见到狗,因为他怕勾起他心中的那份痛楚。

毛毛的欢笑声打断了王大爷的思绪,把他从四十五年前拉了回来。他缓缓地来到了窗前,只见窗外阳光明媚,树草茂盛,他在想,这人与人就像是外面生长的树和草,有人是树,有人是草。树努力地向四周伸展着自己的枝叶和根系,全然不会顾及到草的生存空间正在一点点的被挤压。而人与狗却像是树与牵牛花。虽然过于茂盛的牵牛花会影响的树木的生长,但是,大多数时间,牵牛花是在用它美丽的喇叭花装扮着单调的树木,使树木变得多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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