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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三个“情敌”!几名男子打赏同一女主播近百万,发现真相后他们怒了!

 4050szl 2021-02-14

看直播、刷礼物,

在当今社会已经是稀松平常之事,

可是,

有位“榜一大哥”

给女主播刷礼物竟然刷出感情来了

……

“善良、有孝心、长得还可以”

最开始,

这位女主播的几个小视频

让这位大哥觉得很符合心中的那个她

进入对方直播间,又加了微信

“大哥”更加痴迷了

“我会用命去爱你”

“余生只有你是我的命”

“遵命老公”

“大哥”和女主播的聊天记录

都是恋人的口吻

就在“榜一大哥”

还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时候

偶然之间他发现了一丝异样

原来跟这位“榜一大哥”一样

和这位女主播

保持“恋爱”关系的“老公”

还有三位!!!

这下可是激怒了各位大哥

据了解

大哥们打赏给这位女主播的钱

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万

律师说法

大哥们感觉自己被骗了

想要讨回这些钱

究竟能不能要回来呢?

接下来,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这个案件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单纯意义上的打赏,属于法律上的赠予,钱给出去是要不回来的。

2、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打赏,婚没有结,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3、如果是结婚了还说未婚,这种以骗婚为目的的索要打赏,那么构成网络诈骗,不但要判刑,钱也是要还的。

《说法》小剧场倾情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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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伸

如何界定打赏?

“打赏”在法律上系赠与行为。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一般而言,赠与人发出赠与的要约,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不得撤销。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

一般而言,网络主播会在直播中发出赠与其礼物的“要约邀请”,即让观众赠送礼物。观众如果接受其要约邀请,主动打赏礼物或者金钱发出赠与要约,网络主播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就生效。生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小编提醒:

作为成年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论是现实赠与还是网络打赏,

在法律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

基于自愿而付出的钱是无法要回来的。

来源:中国普法综合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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