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直播、刷礼物, 在当今社会已经是稀松平常之事, 可是, 有位“榜一大哥” 给女主播刷礼物竟然刷出感情来了 …… “善良、有孝心、长得还可以” 最开始, 这位女主播的几个小视频 让这位大哥觉得很符合心中的那个她 进入对方直播间,又加了微信 “大哥”更加痴迷了 “我会用命去爱你” “余生只有你是我的命” “遵命老公” “大哥”和女主播的聊天记录 都是恋人的口吻 就在“榜一大哥” 还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时候 偶然之间他发现了一丝异样 原来跟这位“榜一大哥”一样 和这位女主播 保持“恋爱”关系的“老公” 还有三位!!! 这下可是激怒了各位大哥 据了解 大哥们打赏给这位女主播的钱 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万 律师说法 大哥们感觉自己被骗了 想要讨回这些钱 究竟能不能要回来呢? 接下来,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这个案件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单纯意义上的打赏,属于法律上的赠予,钱给出去是要不回来的。 2、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打赏,婚没有结,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3、如果是结婚了还说未婚,这种以骗婚为目的的索要打赏,那么构成网络诈骗,不但要判刑,钱也是要还的。 《说法》小剧场倾情演绎 网友热议 法律延伸 如何界定打赏? “打赏”在法律上系赠与行为。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一般而言,赠与人发出赠与的要约,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不得撤销。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 一般而言,网络主播会在直播中发出赠与其礼物的“要约邀请”,即让观众赠送礼物。观众如果接受其要约邀请,主动打赏礼物或者金钱发出赠与要约,网络主播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就生效。生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小编提醒: 作为成年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论是现实赠与还是网络打赏, 在法律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 基于自愿而付出的钱是无法要回来的。 来源:中国普法综合都市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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