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DA 505(b)(2) 改良型新药的申报情况对中药改良型新药的启发思考

 Deeptoknow 2021-02-17

FDA 505(b)(2)改良型新药的申报情况 对中药改良型新药的启发思考

来源

中南药学 ,微信来源:凡默谷

作者

孙昱,孙国祥,李焕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药学部

摘要

本文旨在为鼓励中药改良创新,制订适当简化的技术文件提供参考。结合 FDA 相关指 导原则和近年获批 505(b)(2)新药的实际研究情况,对 505(b)(2)新药申请可能需要的桥 接方法、非临床 / 临床研究进行阐述。FDA 的 3 种新药申报途径 505(j)ANDA、505(b)(2) NDA、505(b)(1)NDA 对应不同的技术要求。我国中药改良型新药类似于 FDA 改良型新药。对于中药改良型新药,建议分情况要求非临床 / 临床研究资料,考虑应用真实世界证据替代部 分非临床的药理学研究(例如主要药效学)、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以及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 (例如 2 期临床试验)。

关键词

FDA 505b)(2);中成药;二次开发;真实世界证据;申报情况;中药改良型新药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发展的意见》[1] 指出“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 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 种”。结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相关指导原则和近年 获批 505(b)(2)新药的实际研究情况,对 505 (b)(2)新药申请可能需要的桥接方法、非临床 / 临床研究进行阐述,为中药改良型新药相关技术 文件的制订提供参考。

1

FDA 505(b)(2)新药申请途径的概况 

FDA《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 505 节描述了三种新药申请途径:① 505(b)(1)新 药申请(NDA),包含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研 究报告;② 505(b)(2)新药申请(NDA),包含 安全性和有效性全面研究报告,但其中至少有一 些批准需要的信息来自申请人未进行的研究,或 申请人未获得研究的参考权;③ 505(j)简化新 药申请(ANDA),包含证明拟申报的药品在活性 成分、剂型、药物强度、给药途径、说明书、质量、 性能特征以及预期用途等方面与先前获批的产品 相同的信息。  
505(b)(2)新药申请途径的优势在于,可以 依靠可公开获得的非临床和临床信息进行药物审 批,并且可以大大减少支持临床试验和新药申请 批准的非临床和临床研究要求。505(b)(2)新药 申请可以应用以下类型的信息:① 已发表的非临 床和临床研究文献。需注意的是,文献需与拟申 报新药关联性强,能提供重要的新药安全性和 / 或有效性信息;② FDA 先前认可的药物的安全 性和 / 或有效性的信息。例如,已上市药品的说 明书。说明书上提供的典型非临床信息通常是生 殖和发育毒性、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认可已 批准的说明书信息是为了鼓励药物研发的创新, 而无需进行重复研究来证明药物的已知知识。  
应用以上信息的前提是,药品必须具有共同 的特征,例如,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药 物强度。要引用 FDA 对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和 / 或有效性的信息,必须在拟申报产品和已上市药 品之间进行桥接。 

2

FDA 505(b)(2)新药申请的情形及相应技术 要求

根据 FDA《505(b)(2)节涵盖的申请指南》[2] 整理出以下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南草案发 布于 1999 年 12 月,与近年(2012—2016 年)获批 的 505(b)(2)新药的实际要求相比,已有不同。
2.1 以生物利用度(BA)/ 生物等效性(BE)研 究为主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除 BA 或 BE 研究或有限 的验证性测试数据以外的其他信息。适合与已上市 药品相比变化较小的药物的申报,如变更剂型、变 更药物强度、变更给药途径、替换组合产品中的某 个活性成分(将已获批的组合产品的一种活性成分 变更为先前已获批或未获批的另一种活性成分)。
2.2 需证明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某些或所有其他信息可以由文献提供,也可 参考 FDA 过去对已批准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研究结果,或可基于申请人进行的研究,或已获 得研究的参考权。适合与已上市药品相比变化较 大的药物的申报,如:① 变更配方(辅料的质量 或数量与已上市药品不同,且超出了适用于 505 (j)新药申请途径的有限的验证性研究的范围);② 变更给药方案;③ 变更活性成分(例如盐、酯、 络合物、螯合物、包合物、外消旋体或对映异构 体);④ 新分子实体(例如已上市药品的前药或 活性代谢物);⑤ 新组合产品(活性成分已单独 获批的新组合产品);⑥ 新适应证(已上市药品 未获批的适应证);⑦ 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将 处方药适应证变更为非处方药适应证);⑧ 不同 于非处方药专论中描述的产品(例如未被收录的 适应证或新剂型);⑨ 天然来源或重组的活性成 分(包含源自动物或植物或重组技术的活性成分, 需进行临床研究证明活性成分与已上市药品的活 性成分相同);⑩ 不具备生物等效性的产品 [ 与 已上市药品生物等效的拟申报药品按照 505(j) 提交申请;与已上市药品相比,吸收率和 / 或吸 收程度超出或不同于 505(j)生物等效性标准的 拟申报药品按照 505(b)(2)提交申请,此类拟申 报药品可能需要进行临床研究 ]。  可以看到,FDA 对于天然来源的活性成分要 求较高,明确需进行临床研究证明活性成分与已 上市药品的活性成分相同。

3

FDA 505(b)(2)新药获批回顾性分析 

3.1 FDA 505(b)(2)申报类型及对应的研究要求   
Freije 等 [3] 进行了一项为期 5 年(2012 —2016 年)的回顾性分析,回顾了 FDA 网站上提供的已 获批 505(b)(2)新药,其中主要申报类型为 3 类 新剂型(28.6%)、4 类新组合(12.9%)、5 类新配 方或新制造商(43.3%)。1 类新分子实体和 2 类新 活性成分很少见,可能因为此类产品通常以 505 (b)(1)新药申请的形式提交。详见表 1。FDA 制 定的新药注册分类可参考《NDA 分类代码》[4];表 1 中的比例是指,每项试验要求提交的产品数 / 该 类获批产品总数,例如在获批的20个速释产品中, 有 1 个产品需提交临床前试验数据,比例为 5%。

从表 1 可知:① 对于已上市口服固定剂量组 合产品的新剂型或新配方申请,全部提供了单剂 量 BA/BE、食物效应的研究数据,且无一产品获 得体内 BA/BE 豁免;66% 的产品提供了药物相 互作用的研究数据,而该项研究在表格其他类型 的申请中均未提供;94% 的产品提供了安全性 / 有效性数据,对比表格中其他类型的申请可知, FDA 对已上市口服固定剂量组合产品申请新剂型 或新配方的安全性 / 有效性要求较高。② 对于口 服制剂申报新剂型或新配方,大部分提交了单剂 量 BA/BE 和食物效应研究数据,其中缓释和迟 释产品还可能需要提供多剂量 BA/BE 和 / 或体外 乙醇剂量倾卸研究数据。③ 对于胃肠外制剂申报 新剂型或新配方,FDA 的要求较低,除了 66% 提供了单剂量 BA/BE 研究数据以外,可能无需 提供非临床或临床研究资料。④ 辅料变更。对于 辅料变更的临床前研究要求较高,大部分无需提 供 BA/BE、非临床或临床研究资料。
3.2 FDA 505(b)(2)新药的桥接方法   
通常,桥接通过生成临床比较生物利用度数 据来完成;但是,有时还需要非临床比较生物利 用度和 / 或分布数据。Freije 等 [3] 总结的桥接方法 详见表 2。

由表 2 可知,505(b)(2)新药主要的桥接 方法为单剂量 BA/BE 研究,另有少量的临床前、 PK/PD、剂量比例研究。
3.3 FDA 505(b)(2)新药需进行临床有效性 / 安全性研究的情况  在回顾性分析中,除了胃肠外制剂无需提供 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资料,其他均有需要提 供的情况。其中大部分的固定剂量组合产品和迟 释产品需提供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资料,对 缓释产品、新药物强度及新给药途径的新药申报 的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也有一定要求。Freije 等 [3] 总结的需进行临床有效性 / 安全性研究的情 况见表 3。

从表 3 可知,口服固定剂量组合产品占比可 达 24%(16% + 8%),另外还有新适应证、新给 药途径或新配方、特殊人群(儿童用药)等,这 几类 505(b)(2)新药申报需进行临床有效性 / 安 全性研究的可能性较大。

4

FDA 505(b)(2)新药的非临床研究要求 

对于 505(b)(2)新药申请,非临床研究的侧重点有:① 填补可能存在的非临床数据空白(例 如,已上市药品是较旧的药物并且不满足 ICH M3 的所有要求);② 证明新药与已上市药品之间任 何差异的安全性(例如,证明新给药途径的局部 安全性);③ 证明辅料的安全性;④ 合格的杂质 和降解物。505(b)(2)新药的非临床研究与药品 性质高度相关,因此,是否需要进行非临床实验 以及可能需要进行的研究数量和类型涉及许多因 素。关于非临床研究的一般信息可参考 FDA 发布 的指导文件《重新配方和改给药途径产品的非临 床安全性评估》[5]。  
对于大多数 505(b)(2)新药申请,与已上市 药品有差异(例如原料药的盐形式不同、临床适 应证不同、辅料不同、给药途径不同、给药时间 或给药频率改变等),必须生成或引用非临床和 / 或临床数据以支持 505(b)(2)新药申请。根据文 献 [3,6],分别总结了变更原料药、辅料或给药途 径等相关的非临床研究要求和示例(见表 4 ~ 5)。

由表 4 可知,FDA 侧重于从是否有可用的人 用经验 / 临床经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非临床安 全性研究。  
由表 5 可知,FDA 根据药品在各方面变更程 度的不同,对非临床研究的要求也不同,对于需 要提供非临床研究资料的,要求申请人进行有针 对性的非临床研究。

5

FDA 505(b)(1)、505(b)(2)和 505(j)申 报途径的比较

根据文献 [6] 分析了 3 种申报途径的非临床研 究要求的异同。可以看到 505(j)ANDA 非临床 研究基本不做要求,505(b)(2)NDA 的非临床 研究视具体情况而定,505(b)(1)NDA 需提供 大部分的非临床研究资料,见表 6。  

根据文献 [7],对 3 种新药申请途径进行了药 物经济学方面的比较。3 种新药申报途径中,FDA  505(b)(2)与 505(b)(1)的市场独占期基本一 致,风险和投资回报率处于中间水平,详见表 7。

6

中药改良型新药的相关思考

FDA 根据拟申报产品与已上市药品的不同程 度的变更情况对应不同的申报途径,变更较少的 属于仿制药范畴,应用 505(j)ANDA 途径;变更较大的属于改良型新药范畴,应用 505(b)(2) NDA 途径;与已上市药品相关性较小的属于新 药范畴,应用 505(b)(1)NDA 途径。3 种新药 申报途径对应不同的技术要求。我国中药改良型 新药类似于 FDA 改良型新药范畴,目前对于中 药改良型新药正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对 FDA 的 3 种新药申请途径的分析,有以下几点体会:
6.1 FDA 的某些技术要求不适用于中药改良型新药   
FDA 对于天然来源的活性成分、已上市口服 固定剂量组合产品申请新剂型或新配方的要求较 高,均需提供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数据。对已上 市口服固定剂量组合产品申请新剂型或新配方还 要求单剂量 BA/BE、食物效应研究。这可能也是 FDA 对药用物质为混合物的产品制订的技术壁垒。FDA 对植物药或固定剂量组合产品的技术要 求并不适用于我国鼓励中药新药研发或中药改良 创新的现状。考虑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可行性,对 于中药复方制剂而言,以下研究略有难度:单剂 量或多剂量 BA/BE、PK/PD、食物效应、药物相 互作用等。由于无法提供临床或非临床比较的生 物利用度数据,中药改良型新药与已上市药品的 桥接存在困难,不建议对桥接做硬性规定。
6.2 分情况要求非临床 / 临床研究资料
6.2.1 非临床的药理学研究 
对于 FDA 505(b) (2)改良型新药,通常无需提交主要药效学研究 资料,如涉及新适应证、特殊用药人群(儿童)、 新给药途径可能需要提交主要药效学研究资料。
6.2.2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改变给药途径,或外 用产品增加促渗剂,或持续用药时间由短期使用 变为长期使用,或剂量、给药方案变化,可能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通常 不需要提供急性毒性试验数据。
 6.2.3 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 
新适应证、特 殊用药人群(儿童)、新给药途径可能需要进行临 床研究。
 6.3 真实世界证据的应用   
FDA 侧重于从是否有可用的人用经验 / 临床 经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对 于中药改良型新药,很多情况是具有人用经验, 因此可考虑用真实世界证据替代非临床的药理学 研究(例如主要药效学)、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以及 临床安全性 / 有效性研究(例如 2 期临床试验)。 
6.4 建议   
建议中药改良型新药增加中药指纹图谱控制技术,将改良产品的药效物质与原产品进行相应对 比,在进行主要活性化合物的 PK/PD 分析时最好 与原产品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质量标准建立标准 制剂控制模式,使用定量指纹图谱监控主要药效物 质从原料、中间体到成品的转移,固体制剂建议结 合溶出度控制产品质量的均一性和稳定性 [8-12]。  
本文对中药改良型新药进行了初步探讨,尚需更多的学者和业界专家关注并参与研究此项工 作。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作为研究素 材供交流探讨,不足之处敬请同仁指正。

参考文献

详见 中南药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