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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遇交通事故使用“快处易赔”,仅需6分钟!

 飞虎catzbc 2021-02-19

2020年,“快处易赔”关注量超120万,使用量近60万件,日均处理事故量更是达到了1063起,几项数据均比去年同期增长四至五成。开通4年半来,使用“快处易赔”处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很多驾驶员的首选。

从2016年6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快处易赔”已运行4年半的时间,通过警方远程定责、保单信息调取、保险公司五分钟内即时响应引导后续理赔、线上物损定损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整合了公安交管、车险信息平台、保险理赔等大数据,为事故当事人提供快速、高效的事故自主处理方式。

“快处易赔”系统经历了一次次的升级和功能完善,从最初的双车事故处理,陆续开通了“一键报案”、理赔进度查询、理赔资料补传等功能,还首创了单车物损事故线上处理模式,为居民社区内发生的单方碰擦事故提供了极为便捷的线上处理模式。并且,陆续接入微信“城市服务”、“上海交警”APP、“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随申办”移动端等便民服务平台,操作简单又快捷。例如“一键报案”功能,用户按照提示进行“自助式”事故处理,再接入保险公司理赔小程序,通过拇指理赔、视频连线等方式便可快速完成后续理赔事宜,省去了辗转不同部门、提交或补充资料的时间和人力。从拿出手机拍照留证、自行撤离,到采集信息、协商定责,再到当事方达成协议,平均用时仅需6分钟。

“快处易赔”使当事人更为便捷地获取后续保险理赔服务,同时也减少了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秩序的影响。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率达35.88%。下一步,“快处易赔”系统将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升级,便于多场景快捷处理事故。

小贴士
哪些事故不能使用“快处易赔”?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购置交强险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造成设施损坏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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