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库人物】​包家屯镇陶珍法

 公众号辽河记忆 2021-02-20

陶珍法

陶珍法,又名陶振发,1921年11月出生,山东省平度县旧店镇陶家寨村人。少年家贫,仅读过一年书。9岁时,其父瘫痪在床。两年后,其母又被人打死。父病母亡后,家中缺柴少米,生活更加贫困,年仅13岁的陶珍法开始以乞讨为生。1937年末,陶珍法听人们说八路军好,是穷人的军队,于是决心去当八路军。之后边乞讨边寻找八路军。

1938年12月,陶珍法在山东省掖县终于找到了八路军的游击点(驻军属八路军胶东军区),加入五大队(后改建为六十五团)二中队,成为战士。1939年3月至1942年7月,先后在八路军胶东军区五支队十六团一营三连、五旅十三团一营、胶东军区司令部(司令员为许世友)警卫连任通讯员。此间,194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3月在与日军的战斗中负伤致残。

1942年7月、八路军精兵简政,陶珍法被精减到山东省平北县公安局任警察。1943年3月,陶珍法隐瞒身体的残疾状况重新回到八路军胶东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部侦察队,先后任侦察员、侦察小队队长、侦察分队队长。1948年2月至9月,在军政大学学习。1948年9月至1949年1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防大队(后改为海军)任中队副队长。1949年11月,转业至山东省平度县青阳区任武装干事。1950年5月至10月,在平度县旧店区陶家寨村任村联防副总指挥。1950年10月至1961年9月,先后任平度县武装指挥部教官,平度县青阳区武装助理,平度县旧店区(公社)武装助理、政治助理、农业助理等职务。1961年9月,经多次申请,后经组织批准,陶珍法由旧店公社武装部退职回家务农。

1970年5月,陶珍法全家迁至法库县包家屯公社永义号大队落户。1979年7月陶珍法由退职改办退休。1980年5月其全家迁居法库镇。1982年4月,陶珍法由退休改办离休。1987年5月,经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批准,陶珍法开始享受县级离休干部待遇。

战争年代,陶珍法曾参加大、小战役、战斗2000多次。抗日战争时期,参加了山东省的雨山会战。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了准海战役中的凤凰山战役、孟良崮战役。陶珍法在战斗中,勇敢作战不怕牺牲,先后5次负伤,取得了三等乙级残疾军人证书。1947年在山东省沙河战斗中,为炮兵部队修筑渡桥,陶珍法为搭桥在水中坚持操作5个多小时,完成了作业任务(同时也落下了小腹内生成汽包的后遗症)。1947年在凤凰山战役中,陶珍法荣立三等功1次。

陶珍法从不居功自傲,常说:“我和烈士们相比,我看到了新中国,过上了幸福生活,想想他们,我已经够欣慰的了。”

你若喜欢,请点个在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