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正经说文史 2021-02-21

唐太宗时期,小山村里有一个名叫闻双八的人,因为八月初八出生,父亲故此给他取名双八。他娶妻柳氏,生养了一双儿女。儿子快七岁了,女儿才三岁。

闻双八家境贫困,靠给人打短工,日子越过越穷。为了养家糊口,他干起了挖坟的勾当。之所以不说他盗墓,因为盗墓是技术活,他没有这种能耐。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这里有一个风俗,人死后,都要陪葬一些金银首饰。闻双八专门挖这些小户人家的坟墓,把金银首饰拿到集市上去卖。他也不贪心,手里没钱了,才去挖一座坟,有钱的时候,他就安分守己过日子。

时间一长,有人发现了蛛丝马迹,找他理论,他却死不承认。总不能把坟墓挖开检查吧?人死后,入土为安,谁家也不想折腾。众人见他摆出一副无赖想,也拿他没有办法。

有人告到里正那里,里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者,他来找闻双八谈心。认为他再这样干下去,早晚会被众人孤立起来。毕竟这是缺德的事情,有伤风化。

闻双八苦着脸说:“唉,大爷,你总不能看着我家饿死吧。老话也说过,贫穷起盗心,但凡过得去,谁会干不要脸的事!”

里长说:“我也知道你家的难处,这样吧,我家亲戚在县城里开了一个米铺,我写一封书信,你去看看吧。”说完,拿出一封早已写好的书信,放在桌子上,起身走了。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县城在西边,六十多里远。天还未亮,闻双八就起床,带着昨晚早就烙好的煎饼,准备动身。这时,儿子哭闹着要跟他去县城玩。闻双八不肯,柳氏说:“你反正去看看,就算有事做,也要回来拿行李。不如带着他去见见世面吧。”

闻双八抱怨几声,给儿子穿好衣服,牵着他的手上了路。走了大约七八里远,天才微微亮,来到一条大河边。可是,摆渡的船夫不在,闻双八朝对岸的方向,大声吆喝起来。过了好一会,远远地摇过来一只小船。

船夫戴着斗笠,低着头,几乎把脸挡住了。闻双八牵着儿子跳上小船,船只便向河心划去。到了河心,船只忽然停住不动了。闻双八问道:“怎么不走了?”船夫的声音阴恻恻的,说道:“到了。”

话音刚落,船夫仰起脸,闻双八吓了一跳,只见船夫的脸惨白惨白的,一双眼睛空洞无神。儿子吓得大哭,闻双八怒吼一声,“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别吓唬我的儿子!”

船夫发出一阵阴森森的笑声,说道:“我是屈死的水鬼,你是我的替身,今天是你接班的日子。”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如果是人,闻双八倒不怕,但是对方是鬼,他料定难以逃脱,赶紧跪下求饶,哭着说道:“我死不足惜,可怜搭上我儿子的性命!”船夫说:“我可以让你儿子不死。”闻双八趴在船上说:“没爹的儿子,也很可怜!”

船夫愣了片刻,长叹一声,说道:“唉,我在此等了几年,好不容易等到你这个没有德行的人。罢了,罢了。我也是有儿子的父亲,姑且看在你儿子的面上,饶恕你吧!不过,我有一个请求。”

船夫讲了起来。原来,他姓俞,原是一个小商人,五年前,他收债回家,在河心里被船夫杀死,抢走了银两。船夫不再摆渡,跑到外省做生意去了。过了三年,船夫又犯新案,被就地正法。但是,水鬼要投胎转世,就必须找个替身,故此他的魂魄一直在河里飘荡。

俞商人死后,老婆改嫁,丢下七岁的儿子乞讨为生。所以,俞商人觉得闻双八死后,世上便又多了一个没爹的苦孩子,心里一软,便放弃了找替身的念头。他说道:“我儿子如今十二岁了,在前面的集市上乞讨,你帮我抚养成人,大恩大德感激不尽。”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闻双八答应下来,俞商人便不见了,小船自动往对岸飘去。上了岸,却见船夫睡在窝棚里没有起来。

闻双八到了前面的集市,找到了小乞丐,把他带回家收养。后来,他在县城米店里当了伙计,家里的日子好过起来。从此后,闻双八再也不敢干缺德事了。

过了大半年,闻双八忽然梦见俞商人走进来,拱手说道:“感谢你收养我儿,我是来告别的。”原来,俞商人放走闻双八,被河神知道了,向阴司求情,特地准许他投胎转世,他要去大户人家投生。

俞商人说:“我家屋前的大柳树下,埋着五十两银子,那是我生前积攒下来的,你拿去置办田地吧。”说完,就走了。

闻双八后来带着俞商人的儿子,到大柳树下挖出银子,购买了二十多亩良田。慢慢地,闻双八的日子富裕起来。

俞商人的儿子长大后,闻双八给他说了亲成了家,分给他一半家产,让他顶起俞家的门户。

壮汉差点成为替身,多亏儿子在身边,他后来弃恶从善

没有德行之人,总会被鬼魂惦记,所以,闻双八才会成为水鬼的替身之选。还好,这个水鬼有良心,结局皆大欢喜。这也说明,无论是人还是鬼,德行很重要,善心也很重要。本故事采用了水鬼的元素,在于借事喻理,劝人为善,与封建迷信无关。

欢迎大家关注点赞留言评论,“正经说文史”祝读者诸君新年快乐,财源广进!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