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房产分割篇】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房,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易轶婚姻律师 2021-02-24



问: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房,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答:从家理的办案经验来看,法院一般会将这套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一方父母为出资人的情况下,因其与登记方并没有直接的人身关系,出资买房一般是以子女结婚为目的。因此,双方离婚时,如果出资方可以证明出资全部来自本方父母,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出资视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是,如果登记方能够提供出资方父母与登记方签有书面的赠与约定或协议,那么就能认定该出资为出资方父母对登记方的单方赠与,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出资方不能分割。

【家理学堂】是一系列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普法类短视频。每期视频时长1-2分钟。每期选取一个常见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由家理律师从情法角度出发,提供接地气、可操作的实用解答,以期为有需求的观众朋友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