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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家,凑合过吧?

 易轶婚姻律师 2021-02-24

我们的一位女客户,

刚来律所咨询的时候,

丈夫已经出轨4年多,

双方只交流孩子,

她知道婚姻已经没救了,

但一想到孩子,

她还是无法下定决心离婚,

她说:“

我的爸妈没有离婚,

我有家,

孩子的爷爷奶奶也生活在一起,

孩子爸爸也有家,

如果我们离婚了,

我的孩子就没有家了呀

我们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毕竟离婚的结果,

由她个人承担,

离婚的决定,

也只能由她自己做出。

在我们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中,

有相当一部分夫妻是“离婚不离家”,

导致离婚后纠纷不断。

当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都想寻觅新的幸福,

于是办理了离婚手续,

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

或者只是想给父母一个交待,

所以依然生活在一起,

假装还是一家人

婷婷是我们的一位女客户,

她是毕婚族,

结婚时没有生活经验,

前夫家境好工作好能赚钱,

是父母眼中的“如意郎君”,

但是她在婚后受尽前夫的冷眼,

几次想要离婚,

都遭到了父母的坚决反对。

后来她爱上了别人,

此时前夫也同意离婚,

双方草草地签署了离婚协议,

婚内两套房产都归前夫,

婚内存款归婷婷,

孩子抚养权归婷婷,

前夫每月支付两万元抚养费。

双方悄悄地办了离婚手续,

孩子、双方父母均不知情,

两人依然生活在一起,

同屋分居生活三年之久

三年后,

婷婷想要彻底分开生活,

于是委托我们起诉前夫,

要求他搬离她在离婚后买的房子,

前夫则辩称他支付了新房首付款,

房贷一直由其支付,

这个房产有他的份额,

所以拒绝搬离新居,

同时要求分割房产。

据婷婷说,

她购的新房其实是用存款首付的,

但是双方离婚时没有清算存款,

所以无法举证新房首付是存款支付的,

前夫所说的偿还房贷,

其实是支付每月2万的抚养费。

但是,双方离婚后依然同居生活,

法院认为双方一直在共同抚养孩子,

法院也不认可抚养费抵房贷的说法。

离婚时婷婷放弃了两套房产,

现在很有可能连新房都保不住,

抚养费也无法追回,

婷婷这才发现“离婚不离家”带来的法律风险。

我们整理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还有通话录音等琐碎性的证据,

勉强举证了婷婷对房产有100多万元的出资,

而前夫则有200多万元的出资,

请法院考虑到婷婷名下无房,

前夫名下有两套房,

将房产判给婷婷。

经过再三争取,

法院将房产判归了婷婷,

但是需要给前夫支付数百万的补偿款,

前夫需在10日内搬离该房产,

并按每月7000元向婷婷补付同居期间的抚养费,

此后抚养费仍按每月2万元执行。

经过三场诉讼,

婷婷终于彻底告别了这段婚姻,

但是代价有点大

结婚是大事,

离婚也是大事,

婚姻破裂伤害的已经不仅仅是夫妻俩,

还有双方的家庭和他们共同的孩子。

正因为如此,

有些夫妻在感情难以挽回的时候,

就会在是否离婚上左右为难,

最终,他们选择离婚不离家,

这种办法看似两全其美,

其实隐患重重。

夫妻俩离婚不离家,

共同照顾双方家庭和孩子,

甚至共同置办大额财物,

导致孩子抚养权、财产归属,

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双方已经没有感情,

也没有婚姻作为保护壳,

为此矛盾、冲突不断。

就像我们的当事人婷婷,

为此损失数百万的财产利益,

离婚后三年内都没法开始新生活,

生生把短痛变成了长痛。

你可能会说,

那还是不要轻易离婚,

为了这个家,

凑合过吧?

那我就需要拿出文文的案例了,

她和前夫是朋友介绍认识的,

孩子出生后,

双方争吵不断,

文文一气之下,

带着孩子回到娘家长住,

前夫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还借口探视孩子,

多次上门骚扰,

鉴于双方还是夫妻关系,

前夫也没有暴力行为,

警方也不好过多介入,

只能劝说双方好好商量。

当前夫第四次上门的时候,

文文的父亲气不过,

与前夫理论,

双方发生争执,

父亲失手将前夫打成了轻伤,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父亲被逮捕,

很快将被提起公诉。

文文终于下定决心起诉离婚,

前夫当庭拿出上百万元的网贷记录,

声称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求文文偿还一半,

我们提出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且前夫没有支付过一分钱抚养费,

前夫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是其个人债务。

所幸,

前夫没有聘请律师,

当庭认可我们提出的分居时间,

法院据分居时间认定,

这些债务都是前夫的个人债务,

文文无需偿还。

文文的案子告诉我们,

感情不在了,

保留着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也有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家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字,

是我们人生的起点,

也是我们梦想的终点。

如果家不再是幸福、欢乐、温情的,

它就不能称之为家。

没有家庭成员的幸福,

就不会有家的欢乐,

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当然应该给孩子一个家,

哪怕是爸爸一个家,

妈妈一个家,

那也好过爸爸妈妈生活在一个压抑的房子里,

现场给孩子示范什么叫不幸福。

所以为了家和孩子,

我们不用假装幸福,

也根本不必凑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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