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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户口却迁不走怎么办?

 新用户8036YP2q 2021-02-24

离婚了户口却迁不走,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离婚了,一方是户主,一方不是户主,不是户主的一方要把自己的户口迁走;

第二种情况,双方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了不是户主的一方,不是户主的一方需要把孩子的户口迁走。

也就是要么迁大人,要么迁孩子。可是为什么迁个户口会出现各种问题?为什么迁不走?

这是因为离婚这事,往往不能好聚好散,在一起的时候要撕扯,不在一起了照样要折磨。都离婚了,人都离开了还怎么折磨呢?总归是心有不甘,于是占据优势资源的一方就会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来报复对方,比如迁户口这事,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户口本上占据了户主的一方,往往会利用对方迁户口来实施报复。要么把户口本据为己有不给对方,要么对迁户口进行百般阻拦,制造各种障碍,让对方迁不了户口。

那凭什么当个户主,就可以阻扰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迁户口?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如果户主未到场,要迁户口,就需要给户籍管理部门出示户口簿。

其实,国家的这个规定,本来是为了户籍管理的安全,并不是要赋予户主管理其他家庭成员的权利。可是在现实中,很多户主却利用这个规定对其他户籍成员百般刁难,阻碍其迁出户口,以此实现自己报复的目的,或者作为利益谈判的筹码。

本质上说,我国户口本上的户主和群主是一样的身份,只有连带责任,没有任何实权。户主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户主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家庭成员迁出的时候,可以不配合。

那么对于其他家庭成员迁出户口,户主却拒绝配合,户口就迁不出去吗?

并不是,该迁还是要迁。

早在八十年代,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离婚后阻扰户口迁出的各种纠纷,最高法和公安部等部门就出台过相关的批示。

2009年,公安部专门为此事发布了一个文件,文件名称是,《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这个文件明确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解释一下,这意思就是,如果离婚后,户口本上的户主阻扰家庭成员迁移户口,家庭成员应该首先找辖区的户籍警对户主进行劝解,如果劝解无效,那户籍警就可以直接把户主晾在一边,然后依照自己职权,直接打印单页户口本,为迁移户口的人办理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些工作人员对于国家下发的文件不够了解,或者是了解但因为其他各种原因装作不知道,那您可以直接把公安部的这个文件读给他听,或者把赵律师的这个视频播放给他看,让他了解下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为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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