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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馋!深夜到河道里捕鱼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Loading69 2021-02-25
嘴馋!深夜到河道里捕鱼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名男子因嘴馋深夜到大河里捕鱼,当场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北川陈家坝派出所河道警长们深夜23时许在都坝河进行巡逻检查时,在曲山镇财神庙段,发现河道中有亮光晃动,民警走近看见一名男子头戴探照灯,穿着塑料深水裤,正在清理沾网上的鱼。河坝岸边放着一个塑料桶,桶里装有7条石巴子(俗名)鱼,一条麻鱼子。

嘴馋!深夜到河道里捕鱼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现场询问了解到,男子唐某,德阳市人,在北川一砂场务工。男子供认,他也知道北川各条河流禁止捕鱼,由于嘴馋想吃野生鱼,就怀着侥幸心理,深夜偷偷进入都坝河,将砂场捡来的废钢筋在河道里固定一排,把购买的鱼粘网绷在钢筋上,用石头把鱼网下端扎紧,自己在上游通过驱赶、蹬石头等方法将鱼追赶到网子上去,半个多小时,捕获了8条鱼。他说正准备取网换个地方继续捕鱼时,公安民警突然出现了。

嘴馋!深夜到河道里捕鱼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北府通]11号通告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对北川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禁捕范围:平通河(北川段),青片河、白草河、通口河、都坝河、安昌河、苏堡河、茶坪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目前,已对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李远梅 白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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