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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辰100周年”错了吗?(上)

 板桥胡同37号 2021-02-26

编者按

最近有读者留言问:“诞辰100周年”的说法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要改成“100周年诞辰”?

这其实是个老问题。本刊曾在2003年8月刊上组织过一期《百家会诊》,专题讨论: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参加该期“会诊”的专家有上海师范大学的张斌教授、北京大学的陆俭明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的邢福义教授、暨南大学的邵敬敏教授、复旦大学的刘大为教授等。

现将该期《百家会诊》重新发布于公众号,供各位读者参考。因篇幅较长,将分为上下两期刊出。

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上)

在报道纪念活动时,

报刊上的标题有时是“诞辰百年”,

有时是“百年诞辰”。

是两种结构都可以,

还是有一种是错的?

要力挽狂澜

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说,“百年诞辰”的说法是符合汉语规则的,“诞辰百年”是不符合汉语规则的。须知,这里的“百年”是“一百岁”的意思,“诞辰”是“生日”的意思。“百年诞辰”就是“一百岁生日”,如果说成“诞辰百年”,那就等于说“生日一百岁”,这显然不通。不过这是读书人的意见,是读书人的“咬文嚼字”。实际运用才不管你这一套呢。在1998年周恩来总理百年诞辰时,1月23日、24日两天的《人民日报》所刊登的新闻稿和文章中,“诞辰百年/诞辰100年”用了18次,而“百年诞辰/100年诞辰”却只用了2次,大有“诞辰百年”压倒“百年诞辰”的势头。

那么为什么会把“百年诞辰”错说成“诞辰百年”呢?那是因为“诞辰”是个书面语词,一般人对“诞”还有点认识,知道是“诞生”的意思;对“辰”就不太了解了,不知道“辰”是“日子”的意思。如同人们“不识字念偏旁”一样,把“诞辰”误解成了“诞生”,把它当作动词来用。这样,不合汉语规则的“诞辰百年”之说就时见报端了。况且由权威报纸《人民日报》带头,大家也就跟着说了,这就叫“以讹传讹”。

遇到上面所说的情况,持不同意见的人,常常会责问语言学家:“你们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管?”语言学家只能叫屈,只能“忍气吞声”。殊不知,语言学家没有“规定”的权力,只有“圆”的义务,说得好听点,只有重新分析、解释的义务。譬如说上个世纪50年代讨论过“打扫卫生”“恢复疲劳”,最后证明阻挡不住,语言学家只得去“圆”,说“卫生”是目的宾语(为了卫生而打扫),类似“准备抗洪”(为了抗洪而作准备)的说法,说“疲劳”是源点宾语(从疲劳中恢复过来),类似“退出会场”(从会场退出来)这样的说法。

这样说来,是不是就不用强调规范了?强调、提倡汉语规范似乎就没有用了?不,为了祖国语言的健康和纯洁,还得时时强调规范,提倡汉语规范化。政府有关机构要大力宣传,语言工作者要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负起做好汉语规范化工作的责任来,但更重要的是希望媒体、出版界、广告界,特别是希望有影响的报刊、出版物,高举汉语规范化的大旗,把好汉语言文字规范这个关。

以上想法,曾送请北大中文系的周先慎、苏培成、蒋绍愚三位先生提意见,他们都表示赞同和支持。其中,苏培成先生(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另提了两点意见,有必要抄录于下:

1.语文工作者要发挥作用,分辨正误,理直气壮地引导社会语文应用,不要轻言放弃。要死守,力挽狂澜,实在守不住了,再考虑退让。这是丁声树先生的观点,词典室的人告诉我的。以讹传讹,得以流行的是极少数。大多数的误用,都能纠正。“最好水平”至今没有得到承认。“首当其冲”“空穴来风”“万人空巷”“再接再厉”等错用的也很多,要努力纠正。“诞辰百年”还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要说服公众,努力纠正,发挥语文工作者的作用。

2.坚信语言的应用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也是可以认识的。使用语言的人要努力维护这个规律,才能发挥语言的交际作用。语文工作者要不断加深对应用规律的研究,提高自己判断正误的能力。要允许语文工作者犯错误,谁也不是先知先觉。您说的“圆”就是不断改进,改进自己的认识,这是正常的。不是我们无能。语文工作者也要研究极少数不通的说法为什么得以流传,从中找出规律来。

这两点意见非常好。他所引的丁声树先生的那段话:“语文工作者要发挥作用,分辨正误,理直气壮地引导社会语文应用,不要轻言放弃。要死守,力挽狂澜。”对广大语文工作者,首先是对我,是很好的教育,我们应该这样去做,坚定不移。(陆俭明)

捍卫语言的严肃性

语言,是活在人民群众口头上的交际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诞辰,据“词素分释法”可解释为“诞生的时辰”,因此,属名词性质,绝无动词功能。所以,常见的工具书均明确无误地注为“生日(多用于长辈或所尊敬的人),名词”。《实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举了两个例子:

1.今天是老师八十岁诞辰,学生都来庆贺了。

2.纪念鲁迅先生一百周年诞辰。

以上两例中的“诞辰”可以替换为“生日”,只是失去了庄重的色彩。不过,绝不会有人说成“生日八十岁”或“生日一百周年”。如要用这种语序,只能说成“出生八十年”或“出生一百周年”,若嫌色彩不庄重,则可换成“诞生”二字。以上两例可表述为:

3.今天是老师诞生八十周年,学生都来庆贺了。

4.纪念鲁迅先生诞生一百周年。

所以,只能说成“百年诞辰”,而不能说成“诞辰百年”,若一定要用这样的顺序,则只好说“诞生百年”了。语言是有它自身的规律的,不能因为某些人常用“诞辰百年”就姑息迁就。(孙建 刘云)

两种结构都有问题

“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两种结构都有问题。我想先结合以下六个例子来讨论。

A.纪念毛主席一百周岁诞辰。

B.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岁。

C.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年。

D.纪念毛主席一百周年诞辰。

E.纪念毛主席诞生一百周年。

F.纪念毛主席诞生一百周岁。

以上六句,只有A、E是正确的,其余四句都有问题。

表示年龄的单位,习惯上用“岁”(或周岁),一般不用年(或周年)。比如问一个孩子:“你几岁了”和“你几年了”,两问大不一样,前者明确无疑地在问他的年龄,后者则有些不知所问。再如“您今年高寿?——还小呢,72。”“72”后边省略的只能是“岁”,不能是年。由此可见,C和D两种说法都不可以。

“诞生”不能与“岁”搭配。“诞生”是出生的意思,与“年”搭配后才可以替代“岁”;也就是说,“岁”本身含有“诞生”和“年”两项。“诞生一百周年”就是“一百周岁”,“一百周岁”就是“诞生一百周年”。所以,F句中的“诞生一百周岁”也不通。

B句的问题出在语序上。“诞辰”是生日的敬称,是名词。一般情况下,名词前面能加数量词组,后面则不能。说“1993年12月26日是毛主席一百周岁生日”毫无问题,谁都听得懂。可是,如果说“1993年12月26日是毛主席生日一百周岁”,一是说起来听起来都很别扭,二是意思也不明确,是毛主席一百周岁呢,还是毛主席的生日一百周岁?

再回过来看看“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前者如D句,属于用词不当的问题,后者如C句,除了用词不当外,还有语序的问题。总之,两种结构都有缺陷。(隋世杰)

纪念·诞辰·一百周年

“诞辰”和“生日”一样都有二义,一是指出生的发生日,二是指出生的纪念日。“一百周年”在使用中也有二义,一是指作为序数的第一百年,二是指作为基数的一百年的累积。“纪念”用在这里只有一义,就是以某种形式对过去的事情、人物或者日子进行追思,表示怀念。

要确定“诞辰一百周年”与“一百周年诞辰”语言上是不是合格,就要看它们能不能被指派给一个汉语的句法结构——“诞辰一百周年”能不能解释为一个主谓结构的词组?“一百周年诞辰”能不能归在偏正结构的词组中?

搞庆典纪念活动时如果要用一个词组表明这样两重意思:活动针对的是现在年代的纪念日而不是历史上的发生日,同时要指出这一纪念日在历史顺序上是第几个——譬如是第一百个,这时就应该使用“一百周年”的第一义(序数)去限制表示纪念日的名词,于是就有了“一百周年诞辰”或是“一百岁生日”。“一百周年诞辰”在句法上语义上都是一个合格的偏正词组。

如果我们要表明的两重意思是:活动针对的是历史上发生的某个事件(降生也是一个事件),并且要指出该事件的发生至今已有一百周年的历史,那就应该使用“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去陈述表示事件的名词,这样就有了主谓结构的“甲午海战一百周年”。如果事件用动词来表示,就应调整为“(甲午海战)发生一百周年”。

可是活动针对的如果是历史上的某个日子如某人的诞辰,同时也要指出这个日子距今已有一百周年,能不能类比“甲午海战一百周年”说“诞辰一百周年”呢?如果可以类比,意思就应该是某人降生的发生日(而不是降生这一事件)一百年了。关键就在于,这样的意思能够成立吗?它决定了作为发生日的“诞辰”语义上能不能与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组合。

可以说“这个孩子五岁了”,是因为这个孩子从降生到现在的五年间一直存在着;可以说“这张桌子一百年了”,是因为这张桌子从产生到现在的一百年间一直存在着;也可以在将来的某一天说“五四运动一百年了”,因为五四运动一旦发生,我们就认为它一直在延续至说话那一天的历史中存在着,就和桌子存在在我们生活中一样。如越来越多的研究所表明的,这正是一种隐喻关系的投射。

可是我们能不能说某一个时间点,例如甲午海战发生的那一天,有一百年了?能不能说1919年5月4日那个日子有八十四年了?这个孩子的生日五岁了?我们的语感马上会敏锐地作出拒斥的反应,因为时间点只是用来衡量事件存在的一个标尺,本身不是一个可以在历史中存在的事件。也就是说,“诞辰”也罢,“生日”也好,都是事件发生的时间点而不是事件。它们只是时间的刻度,是事件能够存在的条件,谈论它们本身在时间中的存在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可以说这一时间点距今有一百年了,却不能说这一时间点有一百年了。这两个说法的不同就在于,前一种说法中“距今”表示“有一百年”的是某一时间点与今天之间的距离,不是时间点自身;后一种说法却在指明“有一百年”的是时间点自身。如果一定要说“诞辰一百周年”,语言结构显示的意义必然是某某降生的那一天有一百周年了,这种意义显然是悖理的。

根据这样的分析,可以认定“诞辰”的第一义(出生的发生日)就不能与“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组合,语义上的抵牾,使它们不能在句法上以主谓关系的方式发生关系,“诞辰一百周年”不可能指派给汉语的主谓词组,正像我们不能说“生日五岁”一样。

要判断“诞辰一百周年”是否合格似乎还有这样一条思路——“诞辰一百周年”有没有可能如同“《咬文嚼字》一百期”“金茂大厦三十六层”一样,是一个由名词和序数词组组成的偏正词组?

偏正词组的指称功能通常是与中心语的指称功能一致的,“一百期”这里指的是第一百期刊物,“《咬文嚼字》一百期”也是如此,只不过增加了刊名的限定。“诞辰一百周年”如果是一个偏正词组,我们希望它表示的当然是第一百周年的那个诞辰,可是作为中心语的“一百周年”却只能指向第一百周年的那个年头,根本不能指向这个年头中的某一个日子。

如果说“诞辰一百周年”指称的就是第一百周年那个年头呢?“《咬文嚼字》一百期”中“《咬文嚼字》”对“第一百期”语义上是领有关系,“金茂大厦”对“第三十六层”更是如此。可是诞辰无论作为纪念日还是发生日指的都仅仅是某一天,语义上都不可能拥有第一百周年那个年头。

可见“诞辰一百周年”无论作为主谓词组还是偏正词组都是不合格的,“纪念某某诞辰一百周年”当然也就是不合格的了;“一百周年诞辰”是合格的,可是它指的却是现在的某一天,就只能与“庆祝”“欢度”等词语而不能与“纪念”组合,因为后者必须指向过去。“纪念一百周年诞辰”显然又是不合格的。

然而语言单位并非一定会因为它的不合格而退出使用,合格性与交际功能并不是完全等价的。由于语言的任意性特征,任何不合语法、不合语义的语言单位只要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理解的,并且事实上被人们大量使用,就有可能作为一个熟语性的语言单位稳定下来。尤其是人们希望通过这个不合格的语言单位表达出来的意思,在语言系统中确实找不到一个能够适应它的合格的格式,这时这个不合格的语言单位就更有可能成为语言系统中的一员,在这个意义上只能承认它的规范性。“纪念某某诞辰一百周年”恐怕就处在这种状态中吧。至于“纪念某某一百周年诞辰”,由于它的结构直接显示了“纪念”与“诞辰”在时间上的冲突,最好不要使用。(刘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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