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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往事】我与自行车的故事(3)——路边捡了个骑车倒地的醉汉

 elabman 2021-03-03

故事大约发生在1980年的夏天,那时候我们还在福建永安“103医院”服役。实际上那个时候103医院已经由福州军区所辖改编为第一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搬迁到广州,只是那时广州的新址还在建设中,医院尚未搬迁,人们习惯上还是把它称为“103医院”。

某个周日,我和一个战友到营区十多里外一个友邻部队,探访一起入伍的战友。

一、探望战友返程遇醉汉

下午五点多钟,我们返回营区的路上,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我们意外地发现一个中年男人倒在路边,他的旁边歪倒着一辆几乎是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仔细上前查看,原来那个人喝多了酒,满身的酒气,醉得不省人事,旁边还有一堆呕吐物。

荒郊野外,渺无人烟,眼看天色将晚,即使那人什么时候能够自己醒过来,谁又能保证他的那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不会被什么人顺手牵羊骑走呢?要知道,那个时候,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要一百多块钱。现在看起来一百多元不值一提,但那个时候一般人的工资也就30来元一个月甚至更低,一辆自行车的价钱值普通人几个月的工资。而且,即使你有钱,也不是随便就能买到自行车的,何况作为名牌的凤凰牌、永久牌等自行车,更是一票难求,普通人几乎是很难弄到一张自行车票的。

再说,万一那个人一直昏睡不醒,岂不是更严重?

此情此景,作为军人,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吧。

那时候,社会风气还相当的好,从来没有听说过像后来的南京彭宇案(各位可以自己去网上查查那件事)那样使人寒心的事例,我们也没有怕被反诬一口的经验,反正是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就想着怎么样把醉汉弄醒。

二、想方设法把醉汉拉回医院治疗醒酒

但遗憾的是,那人醉得一塌糊涂,不管怎么摇他,根本没有反应。于是我们决定把醉汉带回医院给他输液醒酒。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那时候还没听说过这么先进的个人通讯工具呢,荒郊野外,也没地方打电话,我们只好就地拦过往的汽车。

但那个时候马路上的汽车也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拦住一辆车,司机一看是要运醉汉,才不管我们俩是军人呢,呼的一声开走了,有的车干脆就不停。最后终于拦住一辆货车,好说歹说,司机终于同意我们将醉汉和他的自行车一起搬上货车,开向我们自己所在的“103医院”。但过了医院门口不远的燕江桥,到医院门口大概还有200米左右距离的路口,司机怎么都不肯将车开进医院,把我们放在路边之后开走了。

(103附近的燕江桥,远处山上为永安南塔)

我们只好回医院叫来救护车,然后将醉汉拉回医院,送进急救室,对他予以解酒、护肝等输液治疗。

三、到公安机关查询自行车主信息

那个时候,人们只有在机会不多的出远门的时候,才有可能由单位临时开一份介绍信,盖上公章算是办事时作为身份识别的用途,一般人出门,身上没有什么证件能够证明其身份,不可能像现在人人出门可能带个身份证什么的,因此我们对醉汉的身份信息一无所知。

好在他有一自行车,那个时候甚至后来的很长时间,所有的自行车都需要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办一个有编号的小铁皮自行车牌照,类似于现在汽车的牌照(后来我们到了广州之后,还办理过很多年的自行车牌证),那辆自行车上也挂有一块办理过登记的小牌子,于是我们骑着醉汉的那辆自行车,赶到永安县公安局城关分局,终于通过自行车上的小牌照查到了这辆自行车的主人及其基本信息。

一位解放军战士从103医院大门口骑车外出办事。图文无关)

四、醉汉醒酒后鞋账两清

等我们回到医院,已经天黑了,经过输液治疗,醉汉也醒过了。原来这辆自行车也不是那人自己的,是他借朋友的车出去办事,酒瘾上来,喝了个大醉。此刻他正在急诊室大吵大闹:“我怎么在这里?”,“谁叫你们把我弄到这里来的?”医务人员耐心地向他做了解释,他突然又提出新的问题:“一只拖鞋不见了”,要我们赔他的拖鞋。

天啊,我们搬他上车的时候,真的没注意他是否少了一只拖鞋。当时已是晚上,我们单位又是在城郊,不像现在到处有商店,当时也不可能买到一双拖鞋赔他。

见他无理取闹,医务人员来了个折中处理:几块钱的医药费(那时候的几块钱可是比现在的几块钱要值钱得多)也不要他交了,拖鞋的事,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丢的,我们也不用赔他,算是两清。如果他再闹,就要扣下他的自行车,等他交了医药费再来取车。

那人一看,这是部队的医院,我们只不过把他从路边捡回来给他输液醒了个酒,还帮他避免了在他不省人事的时候自行车可能被别人骑走的风险,而且他也无法证明其拖鞋是我们给他弄丢的,他再闹下去也得不到什么便宜,最后只得骑着车子悻悻地走了。

五、小故事也值得回味

虽然,这不是我自己骑车的故事,但回想起来,也是趣事一桩。

它也是改开四十年来国人物质生活从极度贫弱到极为丰富过程中所溅起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在我个人的记忆中泛起一圈浅浅的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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