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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的理赔款到底给谁?

 90后男孩晨星 2021-03-04

假设丈夫罹患胃癌后获得重大疾病险理赔,只要丈夫健在,这笔理赔款就会直接汇到他的银行账户,供他按需使用。三年后,丈夫医治无效身故,获得定期寿险理赔,理赔款无法给到本人,只能交到受益人手中。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获得理赔的时候还活着,这笔钱就由被保险人自己支配,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由受益人支配。因此,对不涉及身故责任的医疗险和重疾险来说,并不存在受益人的概念。受益人指的是保险成立时,被保险人选择由谁来领取其身故赔偿。

关于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默认法定受益人。所谓法定受益人,是指这笔理赔款将由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他们被称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他们早于被保险人去世,则意味着第一顺位无人继承理赔款,可由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继承。

第二种是指定受益人。假设有100万元的理赔款,我希望给妻子50万元,给母亲50万元,就需要提前指定好。

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你自己情感的分配,它回答了一个问题:我如何为情感定价?

在向朋友介绍定期寿险的时候,我曾不止一次听到一个观点:我是不会指定我的妻子为受益人的,因为她有可能改嫁。坦诚地讲,妻子获得理赔款与妻子改嫁,这完全是两码事。

当然,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每对夫妻之间的关系也有差别。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没有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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