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命看妻之四

 上善若水816dg 2021-03-05

图片

对婚姻判断的口诀进行细致的分析,是提高论命水平的好方法。把那些带有倾向性的断语所缺少的条件一一复原的过程,就是培养自我辩证看问题能力的过程。

男命论妻的口诀断语同样很多很多。分析断语,就是为着弄通原理,同时也是一个熟悉作用关系,学习中心定位转变的练手活。

古人论,杀多为忌神,而财星生官杀。

杀多是忌神,那无非是能成忌,多不多也不是数量问题。能为忌,杀星当令,又出现了财生官杀这种组合,你说官杀当令,财星就不生官杀了?生与不生,是什么呢,动,他已经出现这内容了,动了这个组合因素了,就是形成了这种方式,已经动了财生官杀,就说明这官杀,(官杀的内容多了),至少这一动(财生官),说明这妻子,对官杀起了个坏作用,肯定了这个事情的发生。

生忌神,就是对这个神起到坏作用,肯定忌神,就是坏,对忌神的作用,不是好作用,是坏作用。比如一个母亲不教儿子守规矩,鼓励儿子的不良行为,这个作用,就是对儿子起到了坏作用。

如果当扶而不扶,不能扶,也是起到了坏作用。该起作用而不起作用,也是坏作用。

不起作用,也是作用,不过这种不起作用叫坏作用。

五行相生的关系都是存在的,动不动,发生不发生,是有区别的。

财星如果出现了生官杀这内容,那么什么叫不得妻力了,妻子凶悍无能了。(就是这种)

五行的生克,讲究太多。

比如火当令,木火有组合,你说是火泄木,导致木存在有问题,这肯定是很正确的。

但是,换一个角度看,木生火,也是一种组合,木肯定助推火克金。木凶。木的凶体现对金上。木金凶,木对金凶。木被火所泄,木也凶,木存在上凶,是木火凶。这两种凶是不一样的。

木被火所泄,被火焚灭,连存在都成问题,火是导致木凶的元凶。

木生火,火克金更凶,木又是对金的最大元凶。木简直是粉身碎骨,也要助推火去干坏事,这就是奋不顾身地要蜡炬成灰也要助推火把坏事干成。

太多的中心,太多的立足点。

财星对官杀生,就是财星对官杀起坏作用,财星的作用是助推日主失衡的。就是存在平衡上的坏作用。对官星是坏作用。为什么?她没有让官星干好事呀,所以就对官起坏作用。

日主旺,印星来生,就是印星对日主比劫起坏作用。

官杀当令,妻子可能凶悍(如果有财肯定官,虽然看起来是被泄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有可能的,因为当令的官杀是财的食伤(财可以在动作上形成肯定官的),那么妻子会出现任性,任性她食伤(官杀)要干啥,克比劫(日主),会在家里对丈夫比劫任性。

男命官杀当令,有财生,即妻星肯定官杀克日主。

这个的任性,体现的是霸道,妄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欺负日主。不是耍泼无赖那种任性。

有论,日支为忌神得生助,不得妻子力。

比较粗糙。日支为忌神可能是各种因素。

日支忌神得生助,这忌神就是被肯定的,肯定之后,无非就得了这忌神存在的凶,和肯定这忌神存在的因素上凶,两个因素内容是明显的,是规定的。

说不得妻之力,这忌神固然对财星有影响,但不知道是不是财星。

这忌神,即使得生助,如果财星起了好作用呢,就可能得妻之力,不好说的。日支忌神被肯定相对内容是肯定的,在此,各个因素能起到的作用,能发生什么事,都是规定的。说什么妻子遭殃,不确定。

只不过日支为忌神会有忌神上的不好。

日支是忌神得生助,那只是夫妻宫凶,这个宫中存在的(落实的)六亲都可能不吉。

夫妻宫是忌神得生助,不一定妻子凶,但是夫妻生活中,一定有某一方面的凶,家庭生活中一定有。

比如巳火月的甲戌日,戊土财星可能就起到一个吉的作用(吉的方面)(但也有凶的方面),什么吉?因为巳火里本身存在的财星,是(能)晦火生金的。这甲戌,戊土财星,都是劝夫向贵的的人,因为动了戌,戌里面有阴土,五阴土,金成凉,是劝夫向贵的。你说财星到底吉不吉?

同样是土,同样的戊己土,在同一命局中,在不同地支,体现的阴阳或者说阴阳程度是不同的。

甲戌日主生巳月,日支戌土是五阴土,能晦火助日主得财,戌中有辛,戊土在存在上受金影响,带着金气。

当然戌土,也带着火气。是一个复合体,也存在着变化。

那么巳火月甲戌日,财星戌无疑对要平衡巳火的水,起到一个坏的作用,是忌神,对平衡的金起到埋金作用,也是坏因素。但是戌土对忌神巳火,可是起到一个好作用呀,晦火。

要论妻子是否能干,日主可以说不能干,比不上妻子,肯定的。

木日主,在阳旺的情况下,得到戌土,丑土,这样的妻子,都是能干的。因为妻子能泄火,能得财。但是,这个土,又是忌神,因为土能克水,损寿损贵的。

所有能能对月令上平衡起作用的人,肯定都有过人之能的,对不?

所以日支是不是忌神,他在忌神这个因素上被肯定了吉与不吉,具体的全部内容,都需要再去分析的。不能模糊的。

能对月令忌神起平衡作用的人,都有过人之处。这指的是某一方面有过人之处,不是全部。

不管用什么还是忌神,起吉还是起凶,都要看其作用针对的方面。

论:官杀旺用印见财,主妻陋而克。

官杀旺制不住官杀,就要助日主,干啥?日主能扛一点官吧,就用印助日主,印星能泄官杀,起这作用,组合上确实用了印,见财来克印,财就起了凶作用。

说妻陋不好主克,(是讲)两人缘分,官杀旺克日主,财星不让印生日主,显然是两人缘浅,那么妻陋而克,俩人分手,克肯定是分手问题。陋不是丑陋,是作用不好,或者性情性格坏,不贤淑。

当然官杀当令,妻子都有点蛮横霸道,官杀当令,官杀是财的食伤,肯定了,财星又克印,妻财跟日主不按一个套路来,不讲道理,两个并列的内容,不否定财星自己存在的并像,(没有)克财星的并像,(印肯定比劫克财)这是两个人缘浅的这种组合。

命局中有组合作用,有组合,就是有作用。

官杀旺,有印生日主这组合,也有财克印组合,有就是有。

日主得印肯定只是,克财。平衡。财星动应克印,助官杀,欺负日主。

阴阳平衡上,克妻有两种,一种是日主旺,财为用轻,没有官星来克比劫(护财使存),这种属于日主旺克妻财。日主旺而无抑制,克妻财。

日主身弱,财为忌重,而没有比劫印星,这也是日主跟妻子缘浅,克妻(与妻分离),这两种存在。

至于古人论什么陋贤之类的,是过去对女德的要求,不是长相的内容,长相有专门的论法的。

扶抑是存在的根本。

有论:杀重身轻,财星生杀(妻不贤)的,都是围绕日主旺衰上来的,互相救应这些因素。什么伤官配印财星得局(妻不贤)的。存在的。这个是日主弱财杀强的断。

得局不一定旺,但得局有“势”。

反过来,如果身旺杀轻,财来生杀,财就好作用。身旺劫财多,印就不好,生比劫日主更旺,财克印起好作用。都是在旺衰上,财星(在)平衡上干了什么。好作用贤,坏作用不贤,当然模糊了。

无非看财星(对)情感星,对夫妻宫,起的作用了。论感情好坏,论感情星和夫妻宫的状态,都是围绕存在的状态来论的。

克妻以配偶星存在为依据。存在状态受影响,八字没有财星包括藏干明显动,不能讲没有,那不行。当令否定重,是另外的事。千万不要认为哪个字弱(就不存在),有存在就必然有这个事有这个发生。会出现两种(明见与不明见)财星存在的状态。

你都见到了,都落实了,怎么可能不存在呢?至少昙花一现也是存在过。

不见财星字,只要有其存在的环境,支撑其存在的因素在,财星就一定能存在。

以月气为根据的,是根本依据,月气规定的配偶星,存在状态。如果月气,一般比劫当令印星当令的,印星生比劫的,确实对财星有否定作用,那财星的存在就是一种弱的状态,有被否定的状态。原局或运年确实出现了这种比劫来否定财星的,就表示财星被否定存在,当然婚姻也就出问题,人都不在了,这个是以旺衰定有无

原局规定了财星存在弱,与组合上对弱者直接进行蹂躏,并且动应确实是这个动作达成,是有区别的。

只不过是人不在,有多方面内容,离婚,死亡,长期在外地工作,跟人家私奔跑的,长期在外旅游几年的,这种情况都有,反正是不存在。这个不存在和离婚有无关系?不好说,要看搞到哪个因素上,这种财星不存在,搞到结婚证上,就是证上无财星,结婚出问题。

至于夫妻宫财星不在了,老婆跑哪里去了,大运上面会有显示的,当然命局中就有可能动(那个跑去的地方支),出现跑哪里去这种情况,偶尔岁运上不跑的时候,来家了,结婚了,平常又跑出去了,多数跑出去,那是命局里面规定的,比较困难。

日支不能容配偶星,排斥配偶星,配偶星又打不进来,夫妻宫存在不了。

运年上,或者原局中,你可以看到,配偶星能存在的地方,她跑那里去了。

大运,流年,财星不在夫妻宫结婚证,或者在夫妻宫结婚证被伤害很重,难以存在。那财星一定移步或者入于某支,到那去了。

仅仅是个岁运上面,运过,内容可能变化,那不同。

夫妻宫财星不存在可能的原因很多,算到流月流日,老婆在不在夫妻宫,更频繁。

命局中,在大运中确实肯定了妻子在夫妻宫不存在,被否定,这也是一种缘分到头的一种作用结果,这是否定妻子的存在。要区别,在结婚证里和在夫妻宫被否定,内容不一样。

当然在夫妻宫被否定,也可能导致离婚,但离婚总归在结婚证上有显示的方式,比如老婆的美国十年,没有离婚,不在家而已,就是不显示结婚证方式上。一段时间夫妻家庭生活缘分浅。

夫妻宫妻星不存在,是无夫妻共同生活,并不能作为无婚姻的依据。只有结婚证上妻星不能存在了,才是无婚姻的依据。

论:身旺用财,无财星者夫妻不能偕老。

动应财星来平衡日主的,日主旺可能官杀弱,用财星来生官杀,或者身旺食伤起吉,用财星来使食伤吉的,此时局中没有财星起作用,不能偕老,讲的是一种平衡方式。

这些都只有内容,不能断吉凶,更不能断应期。讲三合六合应期都不准确。

说比劫阳刃旺,要无财。不可能没有财,无非命局中没有这个组合,也就是没有发生这种动应。但总有发生的时候。

阳刃月令,身旺。为什么就一定要克财?

旺者,就一定要动,一定随时被引动,被激活。

身旺阳刃为什么一定要克财?遭遇官杀克制平衡不可以呀?被食伤泄了不可以呀?只有见财,才扑过去,咬上。

论:财重配印妻子美。没有这说法,只能讲财星得印的平衡,贤,知书达理。

美有判断的,贵有雕。有气就贵有雕。美也有外观漂亮标致的,柔美的,丰满的,匀称的,不同。肤色等。

产生平衡成太极的两个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必然带着对方的“吉”的内容。

论:比劫重,财星弱极,妻病痛,宜晚婚或二手。

扯淡。当然比劫重,盲人讲娶二手是可能的,只要财星与比劫发生作用,牵涉到情感星婚姻内容的然是了。病痛有病痛的看法的。

论:比劫当令,日支逢冲,克妻。

你说比劫当令,人家日支正好的官星,官星如果再逢一个冲,弄不好把官星冲出来起作用了,那人家倒不克妻了。所以日支逢冲仅仅是一个作用方式,冲固然会带来里面很多因素的变化,但要看是不是定位内容上(婚姻中)因素的变化,是不是影响配偶星,一冲就克妻,不带这么玩的。

冲,充其量有这种作用方式上的内容,现在算婚姻说冲克妻了,那算父母,一冲算克父母了,反正冲就万能的,一冲,想克哪个克哪个,不是这样的。

但是冲肯定要引动夫妻宫,引动家庭的吉凶安全,是不是克妻内容不好说。这种冲刑类像,往往倾向性比较大,成断结果中的也多,但都要细致判断。

都在旺衰平衡上,怎么平衡吉,怎么不平衡凶,财星在里面确实起了坏作用,论财星在平衡上起的凶的作用而论。有可能论财星存在不吉。

合冲刑害,都是作用关系,作用关系不是判断吉凶的依据,判断吉凶要以阴阳平衡,五行平衡来进行论断。但合冲刑害,都是引起变化的方式。

也有讲财星病残死亡的口诀。讲财星病残,是以财星在月吉凶为依据论动应因素,是病是残以月气为依据来论的。妻子死亡是以太极规定为依据,论财的寿星不吉,不吉在太极中被肯定了,如果有被肯定这种状态动应,那么妻子会死亡。如果太极中不是有这种肯定,这种动应,不能考虑妻子死亡,当然我们往往断离婚为主,死亡一般不断。就算铁断也不能讲。

妻星的存在状态被月气规定后,以财星的生克作用方式论得失,论吉凶,论得失,就形成判断了。

以作用方式论吉凶得失,无非是以月令规定状态为体,作用方式为用,看财星存在方式的变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